第49 章 刘曼诗(1 / 2)
对于程渊而言,酒店的事情算是解决了。
对于马烨而言,老板突然降临,直接把好端端的摊子砸了,简直无妄之灾。
然而,这就是打工人的命运。
老板说要整改,那他就必须拿出120分的干劲来整改。
但凡只拿出100分的干劲,都是对那些想取代他干这份活的人不尊重。
半小时后,程渊在中介公司门口停车。
刚一下车,就有一个女人迎了上来。
“先生您好,看房吗?”
程渊抬头看了对方一眼,突然怔住:“刘曼诗?”
听到对方直接喊出自己的名字,刘曼诗惊了一下,不禁仔细打量起这个开奥迪A6的年轻男人,却怎么看都觉得陌生。
见对方似乎认不出自己,程渊心里不可抑制的出现一点小失望。
不过想想也是,当初他虽然暗恋刘曼诗,但在给刘曼诗表白之前,他甚至都没有跟刘曼诗说过话。
表白被拒之后,更不敢去说话了。
对于刘曼诗而言,自己其实只是一个突然闯进她生命里,将她吓一大跳之后,又迅速消失的陌生人。
这么多年过去,大家变化都很大。
印象中的刘曼诗,是一个清纯胆小,容易害羞的女孩,总给人一种楚楚可怜之感。
如今的刘曼诗,说实话,也就脸型能看到当初的影子,气质这一块……已经完全没那味了。
也就是那张脸对于程渊而言,印象实在太深,才能一眼认出。
至于刘曼诗,她还能记得自己才有鬼。
于是程渊释然的笑了笑:“还记得高二那年,突然在学校门口堵住你,给你表白的男生吗?”
刘曼诗明显恍惚了一下。
下一刻,她的声调都忍不住提高了几分:“你是程渊?”
“是我。”
程渊摸了摸鼻子,面带笑意:“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得到程渊的准确回复,刘曼诗惊了。
她当然记得程渊,毕竟是第一个当众对她表白的人。
‘第一’这两个字,应用于任何事件,都很容易成为人生重要记忆的一部分。
可记忆中,程渊是个皮肤有些黑,个头不高但很壮实的男孩子,有点土土的。
眼前这个皮肤白净,气质非凡,高高瘦瘦有些小帅的男人,任何一点都跟当初那个男孩子不沾边。
“你变化真大。”
刘曼诗有些憧憬的说道:“去了大城市果然不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去了大城市?”程渊奇道。
“学校里公布了所有录取一本院校的学生,总共就42个人,我在里边看到了你的名字,蓉城大学。”
“哦,了解。”
程渊知道这事,不过他没关注过榜上的人。
随后他诧异看着刘曼诗:“听你这意思,你一直待在这里?”
“是啊。”
刘曼诗眼中闪过一丝黯淡:“因为一些原因,我没去上大学。”
“好了,不说了,你来这里,应该是要看房吧?”
“嗯,看房。”
刘曼诗不想聊,程渊其实也没那么八卦,笑了笑,道:“县城里有待售的独栋别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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