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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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多数国家的精神法,是没有审理程序的,由精神病院自己做决策,就能直接把人关起来。

目前还没有一种化学指标来确定这个人是有病还是没有病。

精神病鉴定是由医生团体构成,而没有其他人员的监督。

划重点:没有其他人员的监督。

只要是人,都需要情感的宣泄,每个人都有情绪,都会有喜、怒、哀、乐、忧、思、悲、恐、惊等表现。

但是当你在精神病院收治、观察、诊断的时候,你的任何情绪都会被无限的放大,然后当成严重的精神病症状。

1968年到1972年,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  David  Rosenhan  做了一个著名的“Rosenhan  ”实验。

他安排8位正常人前往各家精神病院就诊。

这些正常人被收治、观察、诊断,他们在病院里表现得跟正常人一摸一样,最后还是会带着一张“轻度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结果出院。

所以,普通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没病?

答案很简单,四个字:无法证明。

普通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几乎就等于判了无期徒刑,甚至是比无期徒刑更加痛苦。

因为无论你正不正常,进去之后会给你打所谓的睡觉针,或者是喂一些奥氮平、氟伏沙明,让你老老实实待几天。

这种药之前是治疗抑郁症的处方药,吃下去人会变得没有任何情绪,或是整天昏昏欲睡,时间久了就会和行尸走肉一样。

而如果你想出去,只能征得监护人同意。

不过你的监护人既然能把你送到精神病院,那你对他来说,就跟拉在马桶里的屎一样。

水一冲,谁还关心你现在过的怎么样,还有没有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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