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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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

第五七八      新郎不是我

孟莎当初之所要这十万块钱,那是有自己不得已的原因:因为闫庆这个小男人要买房。

在当时,孟莎虽然是副区长,但并没有什么实权,捞点好处,一年也就十万八万的,还不够自己的花销呢。更何况还要给八两王八老公打酒钱。

孟莎有老公,只是她这个老公嗜酒如命,人送外号“八两王八”。意思就是一顿八两,只要八两酒下肚,当王八也愿意。

这也是为什么孟莎家缺什么也不缺酒的原因。只要一天三顿都有酒,一顿来上八两,就算是孟莎把男人领到家中,她这个八两王八老公绝对为些举杯助兴。

闫庆要买房,手里又没多少钱,所以,就打起了孟莎的主意。于是,有一天晚上,闫庆这个狗人在与孟莎激情到关键时刻,突然收枪,来了一个急刹车,停止了进攻。

这一下,孟莎可有点受不了了。

说起来,孟莎原本就欲求很难满足的女人,因为八两王八只是一个摆设。想想也是,就算你是钢筋铁骨,八两酒下肚里,也会变成一滩泥的。

此时的火已经让闫庆给勾了上来,突然把自己晾晒在一旁,如同吊在半空中一般,上又上不去,下又下不来,那种滋味,孟莎怎么可能受也了呢?

这让孟莎急得差一点没骂娘。

但她还真没敢骂出声来,不但没敢骂出声来,而且脸色都不敢有稍许的变化,只好用那双充满祈求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闫庆。

“我要买房。”闫庆这个时候也不用客气,看着孟莎说道。

“好,你说吧,要买多大的房子,我帮你找人。”孟莎这个时候也不在矜持了,直接问道。

“房子我都看好了,差十万块钱。”

“十万?我我哪有那么多呀。”孟莎一听闫庆开口就是十万,心里很不高兴。

“没有算了,我自己张罗去。”闫庆说完,转就穿上衣服就要走。

一看闫庆真的要走,孟莎可有点着急了。

“小冤家,你你真心狠,就就忍心我把扔在这儿不管了?”说这话的时候,孟莎的眼泪直在眼圈里转悠。

“不是我心狠,张罗不到钱我就买不了房子,房子的事比跟你在一起重要。”闫庆早就知道,自己已经把她拿得死的不能在死了,所以才敢这么做。

“好,十万块钱我给我张罗,这样行了吗?”孟莎终于软了下来,求救般的看着他说道。

听孟莎这么说,闫庆这才得意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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