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宣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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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宣判

法庭内,庄严肃穆,阳光透过高窗斜斜洒落,为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宋知远,身着笔挺的西装,面容冷峻而坚定,站在原告席上,他的身旁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手中紧握着那份沉甸甸的证据文件夹,仿佛那是通往胜利的关键。

法庭的另一端,孙乐淇被两名法警押解着,她的面容憔悴,眼神中既有不甘也有恐惧。

曾经那个在陈妙面前温婉可人、在宋知远背后暗自筹谋的女子。

此刻,所有的伪装都已剥落,只剩下赤倮倮的现实与法律的审判。

随着法官的一声令下,庭审正式开始。

法官清了清嗓子,宣布开庭:「现在,请原告宋知远先生陈述起诉理由。」

宋知远站起身,他的声音冷静而有力:「尊敬的法官,我今天站在这里,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我个人的名誉,更是为了捍卫正义。在这个社会,我们不能容忍有人利用恶意手段伤害我的家人,尤其是我最珍视的妻子。」

宋知远的律师首先起身,将一份份精心整理的证据逐一展示给法庭,每一份证据都如同一把锐利的剑,直指孙乐淇的罪行。

同时,法庭的屏幕上开始展示第一份证据:孙乐淇与那名闹事男性的通话记录。

律师开始陈述:「法官大人,这是孙乐淇与被告的通话记录,清楚地显示了她如何策划并指使被告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故意伤害原告的妻子。」

法庭内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孙乐淇的脸色变得苍白,她紧紧地咬着下唇,不敢直视那些证据。

接着,律师又展示了转账记录:「接下来,我方提供的第二份证据是孙乐淇向被告转账的记录,每一笔都标注着‘封口费’、‘行动资金’等字样。这些证据充分证明,孙乐淇不仅策划了这一切,还亲自参与了实施。」

法庭上的气氛越来越紧张,孙乐淇的律师试图为她辩护,但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他的辩词显得苍白无力。

宋知远继续说道:「孙乐淇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我的名誉,更是对我妻子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利用谣言和诡计,试图拆散我们的家庭,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律师又拿出一盘录音带,这是孙乐淇在陈妙耳边吹风的证据:「法官大人,这是孙乐淇在原告的母亲耳边故意散播谣言的录音,她试图挑拨离间,破坏原告家庭的和谐。」

法庭内的议论声更大了,孙乐淇的身体微微颤抖,她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官敲了敲法槌,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对孙乐淇说:「孙乐淇,你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

孙乐淇抬起头,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甘,但她知道自己无法辩驳,只能无力地说:「我......我没有异议。」

法官审视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后,做出了判决:「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本庭认定被告孙乐淇犯有诽谤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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