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定性(1 / 2)
拨通郭光伟的电话后,鹿书记只是简单地问了一下陈梦琪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叮嘱郭广伟稍微关注一下这个案子,便挂断了电话,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出什么明确的要求。
但是,这个电话却让郭广伟紧张起来:鹿书记在两天之内,接连打了自己两个电话,过问陈梦琪的案子,这可是异常罕见的事情,而且完全不符合鹿书记以前的行事风格。由此可见,他对陈梦琪的关注和重视,已经等同于叶鸣,自己万万不可轻忽……
想至此,他一刻也没有犹豫,立即拨打了陈桂天的电话,问陈梦琪的案子进展怎么样。
陈桂天忙汇报说:“郭书记,经过我们调查核实,市局经侦支队对陈梦琪那两亿元资产的定性有误,严格来说,那笔钱并不能算是犯罪资产。”
“哦?你们的理由是什么?”
“第一,那笔两亿元的资金,是已经被执行死刑的龚智超转给陈梦琪的。因为龚智超已经死亡,谁也不能证明这笔钱到底来源于哪里。所以,我们只能说龚智超转了一笔钱给陈梦琪,但并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犯罪资金:因为龚智超只是犯了故意杀人罪,他的私人合法财产是应该受到保护的。他将钱转给陈梦琪,也合理合法,谁也无权干涉。
“另外,有人举报龚智超的这笔钱是从一个叫罗绍明的潜逃犯手里讨回来的,是罗绍明侵吞的金桥集团的财产。但是,这一点我们同样无法证明:因为罗绍明已经再次潜逃,不知所踪,龚智超也死无对证。所以,按目前的证据,我们只能证明这笔钱是龚智超个人转给陈梦琪的,与金桥集团无关,也不能认定为犯罪资产。
“第二,我们调阅了金桥集团经济犯罪案件的后期案卷,发现在陈远乔自杀两个月后,金桥集团所有的优质资产都被拍卖。拍卖所得除了清偿员工工资、银行贷款、投资者的股本金以及集资款后,还剩下两亿三千万元。后来法院判决时,就按照这笔数,对金桥集团处以两亿三千万元的罚金。从这一点来看,金桥集团其实已经清偿了所有的债务,包括银行的罚金也已经缴清了,剩余的财产就应该由陈远乔的亲属继承。所以,即使将来抓获了罗绍明,证明那笔两亿元的资产是金桥集团的财产,也不能认定那就是犯罪资产。”
郭广伟满意地“嗯”了一声,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可以给陈梦琪做出一个结论?我的意见是越快越好。”
“快了,经侦支队正在进一步核实情况、固定证据,最快的话,陈梦琪明天应该就可以出去。”
“好,明天我叫上叶鸣,一起到经侦支队来探望一下陈梦琪,并接她出去。”
随后,郭广伟马上打了一个电话给鹿书记,将陈桂天的话告诉了他,并说如果快的话,陈梦琪明天就可以获释……
王皓从鹿书记办公室出来后,回到省纪委办公楼,刚刚进入办公室,就接到了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田英的电话。
“王书记,我想请问一下:对叶鸣立案调查的决定书,您做了批示吗?如果您已经批示了,我们可以马上对他采取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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