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章(1 / 1)
2008年8月,晋西省交通厅报给省政府的汇报材料中,一味强调交通厅单方终止合同无法律依据等己方责任,对晋西重海公司无能力履约等只字不提,误导省政府同意了省交通厅提出的解决方案,致使晋西重海公司无资金实力、无建设能力、未经招投标程序,便取得了秀保高速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权。
晋西重海公司在仅支出102.3万元地质调查费、用地评价费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支出,以前期费用补偿款的名义获得省交通厅支付的2695万多元。
段延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亿元。
段延军无视晋西重海公司无资金无实力且建设主体已变更的事实,与晋西重海公司达成资金补偿与服务区建设的协议。
2009年5月,晋西重海公司利用虚假的审计报告,成功地骗取了2695万多元补偿费用后,紧接着又设法获取了秀保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权。
但是,晋西重海公司连建设服务区的资金也无法筹集到位,不能按计量支付。
这时,段延军不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终止其投资建设资格,反而亲自出面帮助协调,想办法为该公司垫付资金,提出找实力强的施工队垫钱施工。
随后,段延军将获得的服务区经营权又转手租了出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2.6亿元租金。
经过省纪委调查,这是一个权力交织的腐败利益共同体。
段延军收受巨额贿赂,仅收受晋西重海公司贿赂就高达708万元,与他相关人员共66人,受贿达1000多万元。
孙晓林先后收受包括晋西重海公司在内的6家企业的贿赂1000多万元,与他相关人员共28人,受贿达500多万元。
方华中利用分管建设投资的职务之便,同样也收受了包括晋西重海公司在内的18家企业400多万元的贿赂。
佘建明在担任省路桥集团董事长和凤城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将205万元的工程抬高到500多万元,一次就套取贪污工程款300多万元;将高速公司的闲置土地,以联营的名义出租给他人修加油站,收受了高达600多万元的贿赂。
常全安收受西重海公司董事长吴德声等人贿赂1000多万元,他并非当了大官才开始腐败,而是从担任晋西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开始,就已经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行为,可谓是“边腐边升”。
6月10日上午九点,晋西省委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郑功名通报了晋西省交通领域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相关细节。
在案件通报结束后,郑功名发出了号召:“欢迎主动投案自首,我们一定视情予以从轻处理!”
这个号召,相当霸气,可谓是振聋发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