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2 / 2)
于伯扬一看,果然从十几年前开始,沈溪的工资表都是沈大志签字领的。因为那时沈溪还没成年,由父母代领代签。
最初沈溪的工资很少,但逐年逐年在涨,后来那数额已经很可观。
“领导,我初一那年进的省队,当时沈家一分钱没给我,不仅不给,连省队发给我的补贴都被他们领走了。从来没想过我也是要吃饭要穿衣要花钱的。当初如果不是龚老师和师母接济我,我早就饿死了。”
沈溪刚进省队,除了身上衣裳,什么行李都没有。
沈家一分钱都没给她。
没名气没成绩,能有什么钱?吃行住用,哪样不要花钱?要不是龚强惜才,师母又心疼她的身世,帮她操了一回心,她早饿死了。
后来沈溪一点点的打比赛取得了成绩,有了补贴,结果沈大志两口子跟吸血虫一样吸了过来,直接就把她的工资卡拿走。
美其名曰:代她保管。
那时沈溪还没成年,根本没办法反抗。
而且那会她从没跟父母没相处过,不了解他们的为人。他们来哭诉自己日子难过,不是不想给她钱,是实在穷,都要饿死了。
就她有出息,能来省队,也是一条出路,好歹不用留家里挨饿。他们养孩子难,她有出息,多接济一下兄弟姐妹啥的。
他们的嘴是真会哄啊,沈溪那会年纪小还太单纯,被哄住了,以为家里是真穷,父母不是不爱她,是穷的没办法爱她。
但那会,沈溪也不算傻,虽然工资被拿走,但把自己的奖金另外存一张卡里。
当然,是拜托龚强找财务想了办法,靠着慢慢攒下来的钱,所以沈溪才能继续读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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