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狼的猎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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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像是自杀,且现场没有打斗痕迹,但是你们仔细看,奇怪的是死者的手臂和身上确实有被捆绑的痕迹,清淤明显。那么他不可能自己捆绑自己吧?”

“于队,死者身上的瘀伤也许是生前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H市的公安局负责现场勘察的领导对于建忠的回答很不爽,马上就反问他。

于建忠知道眼下并不是证明自己能力的时候,但是如果现在就这样匆匆下了结论,那么很显然自己就成了一个不负责任的警察。所以他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足够的证据,立刻证明死者不是自杀而是他杀。这不是他喜欢抬杠,而是为了破案的需要。当自己用证据说明一切时,H市的那些警察就一定会心服口服协助自己,这一点于建忠的心里非常有数。

当然让他们自己推翻自己的结论,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于建忠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事实,他们也绝不会轻易的就被他说服了,毕竟否定了自己的结论就等于降低了他们全体警员的破案水准。这是全队集体荣誉的问题,不论是哪里的警察,对于这个问题肯定都是当仁不让的。

现在中国警察侦破案件的技术含量已经越来越高了,不像过去那样,把破案看成是一种体力活,办案的警察相信只要下大力气,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可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要求现代刑侦技术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涉及许多的学科门类,其*作程序不但受犯罪特点、侦查工作自身特性规律的影响,也受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很大制约,头绪实在繁多。但是,不管受到什么样的制约,只要自己的技术过硬,最起码不会在遇事时方寸大乱,像无头的苍蝇似的到处乱撞。

现代刑事侦查不但在具体方法手段上越来越多地加大了科学技术的成份,其*作程序、规则也大量地借鉴了系统工程理论、决策学、认知科学、对策论的一些前沿成果,这些都是于建忠平时自己学习的心得,但他也知道这些在其他同事的具体办案中还不明显,他们或许还没能看出其中的一些端倪,这就是于建忠和他们的差别。

由于刑事侦查究其本质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近目标真理的假说验证排除法,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也就是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如何把一个个支离破碎、真假难辨的线索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地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有关于犯罪的性质、动机、过程、手段、嫌疑人特征的假说体系!就类似于情报分析中的综合拼块方法。

在有现场的案件中,现场勘查可以说是一切其它侦查工作的起点与前提。一般在我们国家现场勘查是由刑侦与刑技部门共同进行的,刑技人员负责现场勘验,主要也就是发现、提取、收集、记录各种犯罪的痕迹、遗留物品,被害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法工具特征等,加之广泛地运用科学手段,尽量获取有关犯罪过程、手段、工具、作案人个人体貌(身高、长相、血型、指纹、声纹、DNA分子等)、职业、经历、行为等方面特征的情况,为下一步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

“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于建忠若有所思的想了想说,只见他蹲在死者身前,用带着手套的手翻弄了一下他的身体,解开他的上衣,仔细地查看了一番。那一张青紫色的面孔,就这样暴露在了空气中,怕是一般的男人,看了都要心中一惊,后退几步,但只见于建忠从容不迫,这脸色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测,这是他多年破案的经验,无法上升到纯理论上来。再往下,他的手移至死者眼圈,拇指和食指轻叩起死者上下眼皮,果然……见他眼神一紧,而后,那双手便移到了死者脖颈上那道勒痕,确切地说,他看到了两道勒痕。将死者的已经有些僵硬了的头颅左右反动一番,这时他的神色,更是又多了几分笃定,最后,他拿起死者已经僵硬如石的手指审查一番。

这一切,前后不到二十分钟,他直起身子,脸颊略显的有些苍白,双眸闪着奇异的光芒,苍白中掩着的一种坚定,却很是卓尔不凡,令人望而生畏。

“咳咳……于队,情况怎么样?”像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那位现场领导假咳两声,心虚的问于建忠。“肯定不是自杀!”只见于建忠神色镇定地回答,现场的法医有些沉不住气了,忙问道:“你怎么能这么肯定他不是自杀?你是如何断定的?”于建忠仔细想了一下,希望能找到合适的词语,向他们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从一般的经验来看,自缢的缢沟多出现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而被人勒死的缢沟则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一带,基本呈环形水平状;自缢的脸色是苍白的,因为血液被从脖颈处阻断而导致大脑缺氧,如果勒死的话,是因为气管突然被堵塞导致窒息,面色呈现青紫色;自缢的人,由于重力缘故,死后血液停止流动,凝固在指尖和脚尖,所以那会出现明显的反映,而被勒死的人,面部及眼结膜会出现散妆状的红点,且生前会因为突发事件而本能的反抗,会造成异常愤怒的表情。”

于建忠估计自己讲的这些只有法医能听得懂,而其他的警员恐怕也就似懂非懂了。因为他说的这些都包含着一些外行人无法理解的科学原理,而这些科学原理,没有进行过专业学习的就是说了他们也听不懂,所以他就只能尽可能的说的直白一点,能略就略,但不管他们是否了解这部分知识,于建忠也得讲出来,这是他唯一能够说服他们的办法。说通俗了,大家也就都明白了其中的意思,这样也就没有什么科学不科学的概念了。

“能再解释一下吗?”

“很明显,死者的脖子上有两道勒痕,第一道在甲状软骨下方,勒痕很深,第二道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勒痕很浅。这说明他是在被勒死之后,重新又把他吊上了,有人故意制造了他自缢的假象。”

于建忠没想到的是,他们似乎很快的就又些相信他了,几乎没有太大的犹豫,而且还想要看看,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还能看出些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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