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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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巧珍的手攥成了拳头,万万没想到叶筱筱会突然跑到墨伟霆家。

就在这几秒钟,叶巧珍只觉得自己的脑回路,跑了世界上最长的跑道,叶筱筱来墨家到底干什么?难不成叶筱筱后悔了,想要嫁给墨北疆?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她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好不容易爬上这棵大树,绝对不会把这棵大树让给叶筱筱!

她恨死自己妈妈了,当初为什么不把她送来冲喜  ?

要是那样的话,她就能名正言顺的嫁给墨北疆!谁还能和她争?!

她的身后传来孙小花的声音,“谁来了?哪儿的客人啊?”

叶巧珍赶忙回头,“那个……我去给客人倒茶。”

她扯了一个理由赶忙跑走。

孙小花满意的看着叶巧珍,她就知道自己没选错人,这丫头又勤快又爱干活,而且还孝顺公婆。

就军区大院里的那些高干子女,没一个她能看上眼的,那些女孩子们穿得一个比一个时髦,头发还烫的和羊毛卷一样,哪一个能正经干活?

反正她怎么看叶巧珍怎么喜欢,这丫头来到她家,不管什么活都抢着干。

反正她觉得,娶个农村媳妇挺好的,至少实在能干活!

她看着儿媳妇严华走出来,忍不住就和儿媳妇唠叨着,“你瞧瞧我挑的媳妇怎么样?你们还嫌人家是农村的,咱家的活现在都是这丫头干了!

我不管,反正我认定这丫头了,等小三子回来,就让他和这丫头结婚!我不信小三子能找回什么样的女人比这丫头更好!”

“妈,您就别掺和了,我已经把叶巧珍当干闺女了,将来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也就是了,小三乐意找什么样的女孩,让他自己挑去。

你也知道他那脾气,谁的话都听不进去,自己的主意可正着了!”严华和婆婆说道。

“小三子还是听我的话的,可是我一手把他带大的!村里的姑娘多好,又实在又能干活,瞧瞧大院里的那些姑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除了漂亮还能干什么?漂亮能当饭吃吗!”孙小花说道。

“您不懂!现在这个年代,可和四五十年代不一样,娶媳妇不是娶个壮劳力!”严华说道。

要不是当初婆婆坚持要给他的三儿子冲喜,她也不会同意买个农村媳妇回来。

而且她看得出来,三儿子看不上叶巧珍,这是儿子一辈子的事,她不想为难儿子。

她这几天也想开了,反正就是2000块钱的事,大不了就当2000块钱打水漂了!

将来再把叶巧珍嫁出去,收点钱回来也就是了!

“娶媳妇当然要娶个肩能扛,手能提,能干活的!不管什么年代,这媳妇都不是摆设,不是娶个花瓶回家!”孙小花叨咕着说道。

“所以就和您说这是代沟,您不懂的!”严华说道。

“啥沟?啥是代沟?皮带上的钩子?”孙小花听不明白严华的话。

严华推着婆婆往房间方向走,“您听不懂的,快回屋歇着吧!”

“别以为我老婆子什么都不懂,我看人看的可准了,反正我不管,我就认定巧珍是我孙媳妇了!”孙小花叨咕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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