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2 / 2)
那天,程花子进山打猎迷路了,遇到一只狼叼着一个小孩,便开了一枪。
狼扔下小孩逃走了,程景默被捡了回来。
那时候程花子和木焕珍已经结婚三年多了,一直没有小孩,就捡了程景默当自己的娃。
“你说也是奇怪,捡娃刚捡回家没两个月,你婆婆就怀上了,然后接连就生了六个。程花子随便进趟山都能打到猎物。”
“捡娃是程家的福星,可程家啊···”三叔奶叹口气。
于向念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三叔奶叹的这口气,心紧了一下。
三叔奶说:“程花子家以前可穷了,连房子都没有,两口子都是住偏房。”
于向念觉得,应该是程拴芹和程拴留住的那间房。
“两口子有了自己的孩子就嫌捡娃是个拖累,在捡娃七岁的时候,两口子把他卖了。”
“当年,你三叔公就骂他们两口子没良心,说捡娃是程家的福星,捡娃要没了,程家也就垮了!”
“果真让你三叔公说对了,捡娃卖了没两个星期,程拴锁就病了,大夫都让准备后事。程花子进山把腿摔断了,木焕珍做饭的时候差点把房子烧了!”
“这两口子这才信了你三叔公的话,一合计,又把捡娃买了回来。可家里已经有三个小孩,连睡得地方都没有,捡娃就被打发去牛棚睡了。”
“那时候,程花子负责养着村里的两头牛,捡娃就跟那两头牛睡。我们都担心那牛一不小心踩到他!”
于向念觉得自己有些喘不上气,程景默的身世怎么这么悲惨!
三叔奶又说:“捡娃是个懂事的娃。七八岁就能一个人进山打猎,找野菜。那几年闹饥荒的时候,就连大人进山都不一定也找到吃的,他能找到。”
“后来啊,捡娃长大了,有一年村里征兵,他也去报名了,然后就被选上了。可登记名字的时候犯难了,他连个名字都没有。”
“你三叔公识几个字,那次征兵他也在场,临时给捡娃起了个名字,叫程景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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