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朝暮问:“你忙完了?”
“算是吧。”
岁聿看过来,帮她遮眼的几根发梢捋到耳边,眉眼弯着,“现在陪陪你。”
“是不是很无聊?”
岁聿下颏微抬,摇头。
“相反,我喜欢。”
见她还反应停顿,岁聿抬起食指在她额头点了下,“二十分钟,我心里计着时呢。”
朝暮当即笑了。
“知道了。”
女生回过头专心敲键盘打字。
岁聿目光盯了她会后从笔盒里抽出支水笔,埋头写着什么。
空气中散着多余的寡静。
许久。
朝暮敲完最后一个字,她第一念头就去看时间,比她预想省了两三分钟。
总算把论文搞定了,她内心窃喜,侧过头,见岁聿在握着笔写字。
她投来目光的那一刻,岁聿心灵感应般先打破寂静,“写完了?”
朝暮应:“嗯。”
岁聿没停笔,伸出手在她后脖子轻揉了揉,“休息会。”
“写什么呢?”
“练练字。”很快他勾出最后一横,放下手中的笔。
朝暮凑近过来看。
正面A4纸被字迹盖的密密麻麻,从头到尾黑漆漆的一大片。
岁聿抬眼笑,“写我老婆的名字。”
朝暮怔神。
心轻轻窒住。
纸上全铺满了她的名字,不遗露任何空白的缝隙。
男生的字迹连笔,刚劲有力,和学生时期的字差别可大了。
“你的字好看。”朝暮禁不住想夸他。
她的岁聿说实话,变化很多。
只离开一年而已,他好像把自己的缺点磨完了。
再到她身边,岁聿还是岁聿,是野蛮生长过后的岁聿,蜕变地锋利耀眼。
“是吗。”
岁聿勾起唇,目光定定直视她,“因为写的人好看,所以要写的好看。”
朝暮听完说不出话,笑得心疼。
岁聿摸她头,“看电影?”
“好。”
刚圈她入怀,朝暮的手机亮起,她点开看了眼。
“岁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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