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第九十二章(2 / 2)

加入书签

蔺成聿刚陪着他的时候,也觉得姜宵好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像他劝自己的一样,完全放下了,完全不在意上辈子的感情,但走的近了,他才发现不是的。

姜宵也会说谎的。

两个人关系好了一些蔺成聿才切实的感受到这一点。

姜宵没放下。

从来都没有。

所以蔺成聿害怕林鹤元出现,亦害怕傅若言出现,因为他心里清楚,别人和姜宵的关系是从零开始的,但他至少是从负一千分开始的,他自己作的,怪不了别人。

甚至现在还是不是负分,都不一定,所以姜宵很慷慨的给别人信任感,却不愿意给他。

刚上大学的时候,他和姜宵相处关系好了一些,他兴高采烈好久,以为自己有了希望,但后来无意间发现了一点,他浑身都是冷的。

姜宵从来都没有给他打过电话,快两年了,一个都没有。

高中的时候姜宵没有手机,上大学的时候才买了一个,蔺成聿几乎是第一个知道他的号码的,他经常给姜宵打电话。

姜宵一般都会接的,蔺成聿每次打通都高兴,以至于姜宵没主动打过电话这件事他很久都没有察觉,还觉得一切正常,毕竟姜宵对他也没有主动过,偶尔有事的话,反正蔺成聿会找过来,顺便提一句就好了。

两年都没有一个主动打过来的电话,这已经是相当奇怪的事情了。

再联系到上辈子的事情,其中原因不必要多说。

没有接到那个电话,是蔺成聿最后悔的事情,他挖心掏肺都弥补不了,但重生之后姜宵不提,好像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它确实那样惨烈的发生了,永远都过不去。

蔺成聿不敢想姜宵到底是怎么过去的,他在不久前发现电话的事情的时候,都不敢在姜宵面前提,一个字都不敢提。

他刚刚说完那句话就有些后悔了,因为姜宵那样相信傅若言,他心里难受,就这样把话说出口,但之后一想,他如今也不算有资格请求姜宵的机会。

现在他和姜宵说这些,姜宵都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他还在和蔺成聿说话:“……都这么大的人了,以后冷静一些吧,我们之间再谈这个,总是没什么意义的。

就这样吧,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姜宵说这句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准备走了,蔺成聿下意识想伸手拉他一下,想和姜宵道歉,他不应该这么说,但没有拉住。

然后姜宵就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蔺成聿看着他的背影,说不出的难受。

他心里好像长着很多根刺,不敢说出来,稍微一碰到,就是一阵隐痛。

傅若言身上发生的事情他果然没有再对姜宵提起了,两人那天的谈话仿佛轻轻揭过,说不出给双方留下了什么。

姜宵在荔市的扩张计划稳步推进,他在推广的时候,也挑出了几个拳头产品做活动,还几个厂家联合一起搞了促销。

在砸钱的时候,就不能靠之前那种单存依赖口碑的口口相传了,太慢了,他需要铺设大量的广告,要把这个品牌迅速展现出来。

电视广告姜宵拍不起,但是平面广告还是必须的,傅若言和家里关系确实不好,但他在那行里从小呆到大,人脉多的是,一些有创意的广告公司他还是可以介绍的。

在许多品牌广告都有些土味或是卡明星大头那种风格出现的时候,无限优选有些前卫的平面广告风格就非常显眼了。

从广告到店面,姜宵现在为了长期规划,也不搞加盟,很多事情他都要亲自跟的,有的时候忙到晚上,他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了,学校那边还得兼顾,还好还有个暑假。

真不算很辛苦,打工的时候比这更辛苦的有的是,这还是自己的生意,他有的是热情。

傅若言搞广告和宣传拉生意,姜宵的店铺装修这边蔺成聿就是行家了,他给姜宵找的工程队,很多新的设计和柜台摆放也是专业人士上的,帮姜宵省了不少事情。

大二的这个暑假到尾声的时候,姜宵的会员人数破十万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

他在荔市已经有了八家店,最后一个季度预计还有三家要开,在荔市每个区里人流涌动的大商场几乎都有布局,柳江开了两家,年底还有一家准备要开,深市姜宵就不是很熟,且那里情况更复杂,姜宵计划的详细了一些,打算年底试着开第一家店。

店开起来之后,生意相当不错,比姜宵想象的还要好一些,甚至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

近年来精品店的概念炒的火热,姜宵又是这股热潮里面做的拔尖的一批,荔市柳江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大都市,这里的人完全有这样的消费水平,只要店里有顾客感兴趣的商品。

他手上的钱流水一样花出去,不过也赚回来不少。

按姜宵的计划一步一步来,他公司现金流还是比较稳定的,不会崩,货销的比较快,且店开多了之后,一些经销商会主动联系他,价格也能压到更低,他在增加支出的同时,有了更多的利润空间。

他拥有了一家大公司的雏形,离计划里的成功朝前迈了一步。

不过拥有十几家店的姜老板看起来还是很朴素,他对员工倒是很大方的,该给的奖金都给,但轮到自己的时候,就比较节约了,他钱都花在刀刃上了。

傅若言也感受到这一点了。

姜宵真的是个挺神奇的人,在做生意的时候,他反应很快想法很多,有时候聪明的像个妖精,有时候又平平淡淡,甚至有点呆呆的,与任何一个努力生活的普通人别无二致。

他有的时候看姜宵,都庆幸自己那天晚上被人找茬。

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不明不白过了三年,总算能有一点幸运,碰到姜宵。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