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江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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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归雪一回镖局就三步并作两步钻进自己房间,砰地关上了门。闹市杀人毕竟动静大,莫轻寒不敢不跟德威镖局的人交代一声,思忖再三,他告诉了沈三爷。

沈三爷素来对莫轻寒礼遇有加,听他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倒没流露出太震惊的表情,甚至没问一句,这三脚猫功夫的大小姐究竟是怎么击毙杀手的,只道了句“多谢莫公子送小姐回来”。

莫轻寒怀疑自己眼花,他似乎在沈三爷那张波澜不惊老脸上,看到一点点类似“我家大小姐果然厉害”的无原则护犊子的骄傲。

消息传得飞快,不到半日,叶城上下都知道城主在城外遇刺,幸有叶大统领和周将军带人救护,才得以脱险。自然,德威镖局上下也得知此事,只不过沈三爷向白承桐禀报,只说大小姐在城外闲逛,亲眼目睹了城主遇刺,受了些惊吓,并无受伤,被莫轻寒给送了回来。

白承桐忙得脚不沾地,听闻沈归雪又跑出去裹乱,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梅若霜赶紧拉住他好言劝慰,不让他找沈归雪生气发作。忙到傍晚时分,白、梅二人分别上楼去看,只见沈归雪果真无大碍,只是懒懒地歪在窗边看话本,便安抚了几句就又去忙了。

推开窗去,叶城十年宵禁一夕解除,人们不顾春寒料峭,夜深露重,尽情地在街头玩闹或做生意,比过年还热闹。虽然白日里有恶人行凶,但满街林立的士兵,让人们觉得或许危险并不在身边。也或许是压抑凋敝的生活让人们按捺不住对往昔繁荣的渴望,总之,好像白日里的一切,并没有影响到人们对重开互市的热情。

唯一受影响的大概只有沈归雪自己。她不禁抱起双臂,眺望窗外,江南的丝竹声和边地的羯鼓响在一处,远远地传来,踌躇了一会儿,她披上大氅,悄无声息地从窗边跳了出去。

出门一拐弯,沈归雪便愣了一下。叶昭坐在路边树上最矮一根枝干上,百无聊赖地抠着树皮。他一袭黑衣,融进夜色里也不显眼,想来是坐了许久,正举手在嘴边呵气取暖,一抬手见到沈归雪抬头看他,便麻溜地从树上一跃而下。

沈归雪头一个反应就先扭头,从这树上朝德威镖局院子的方向看,能不能看到自己房间。这君子不是跳窗就是爬树的,明摆着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你怎么来了?”沈归雪问道。

叶昭弯弯笑的浓眉大眼里写满了刻意而虚伪的体贴:“城主不放心,教我来看看你有事没事,要是吓傻了,府里可以派个大夫给你扎两针,实在不行请个宓巫来回回魂也行,你放心,城主说了,这事儿赖我们王府,请大夫的钱城主包了。”

沈归雪懒得听他胡说八道,没搭腔,信步往灯火明亮处走去。叶昭与她并肩缓缓行着,见她不吭声,也不好意思东拉西扯,正色道:“你还好么?白镖头说你了?”

沈归雪一回去就闭门不出,哪知道莫轻寒如何对沈三爷说,沈三爷又如何告诉白承桐。听他这么问,有点不明所以,怔了一下回道:“嗯?他能说什么?”

叶昭只怪自己是个矛盾体,他本担心白承桐会责备沈归雪,可听说白承桐什么都没说,心里却又有些不是滋味:这位白镖头也忒不上心了。

两人就这样默不作声地走着,走了许久,沈归雪突然开口道:“这是我第一次杀人。之前,我连鸡鸭鱼都没杀过。”

叶昭非常识眼色地闭上嘴,此时他只需要听她说。

“我之前伤过一次人。是从洛阳到沧州跟了一趟短镖。”她说,“其实有桐哥他们在,我不担心会碰上劫镖什么的,碰上也不用我管。那是一趟拼镖,有好几个主顾的货。去时正好碰上沧州春荒,流民多,围着镖队要吃的,有几个人趁乱就摸了货主托运的小金锞子。”

越走,灯火越盛,沈归雪一半脸浸在街边的灯火之下,比平时多了几分柔和。

“——我们几个人分头去追,我第一次跟镖,正在兴头上,没听吩咐便冲了出去。追个半大小子,追上后我一招就擒住了他,夺回金锞子,手上力气大了些,那小子胳膊咔嚓一声就折了——那是我头一次知道,不习武之人,身体竟是如此脆弱,也是头一次真切触摸到,骨头在自己手下断裂的那种感觉。”

“我当时就呆了,反应过来后揣起金锞子就跑。这事也没敢跟任何人说起。后来我还问过轻寒大哥,我问你杀过人吗?他说杀过,而且很多。我那才头一次认真地考虑闯荡江湖这件事,以前总觉得闯荡江湖就是为了行侠仗义,却从没想过行走江湖,是会见血甚至杀人的。”

她声音里装了些许惘然。“后来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江湖人手尽沾血,哪怕是第一剑,哪怕是行侠仗义的侠客。我总想着吧,那我就尽量别掺和到别人的恩怨情仇里,就,看一看这花花世界就满足了,但没想到自己还是免不了这一日。”

她抬起细长的眼梢,认真看向叶昭:“你第一次杀人也会觉得害怕么?”

两人不知不觉来到西集路口。灯火愈加繁盛,她那双眼睛愈显黑白分明。叶昭觉得似乎没有必要撒谎,于是老老实实回答,“那倒没有,我不记得了,大约只觉得庆幸吧。”

“庆幸?”沈归雪不解。

“我爹是西凉人——具体是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我娘是大齐人,反正从我记事起,就生活在西凉,我和我娘都是奴仆——她生前是个很好的烧饭娘子,只可惜去世得早,那会儿我才七八岁。”

沈归雪震惊地盯住叶昭的脸。之前,她从未问起过叶昭身世,还以为他和叶钧卿手下大多数将领一样,是叶氏的家臣之后。但叶昭耸耸肩,无视她眼里的震惊和抱歉,继续讲道:“那时西凉贵族间有种很残酷的游戏,把奴隶和野兽关在一个笼子里搏斗——成年奴隶对的是狮虎,小孩是恶犬,或者狼,或者年纪相仿的其他小孩。贵族们就在笼外下注。我都忘了自己是被主家给卖了,还是被拐骗到那里,你问我第一次杀人什么感觉,其实我都不记得我第一次杀的活物是狼还是别的小孩。总之站在我面前的,我和它就只能活一个。”

“那会儿西凉和大齐关系还不错,有次老城主带大公子,也就是现在的城主去西凉,西凉贵族带他们看表演,下注的时候,城主解下腰间那么大那么翠的一块玉放在桌上,手一指笼子说,如果他胜了,我要他。那是我头一次知道,原来我的命这么值钱。那也是我头一次觉得,或许我可以换一种活法。”

“我还记得,为了城主这个赌注,那次庄家牵来一匹饿狼。”叶昭忍不住笑了,“可能是从来没有那么想要活下来吧,我最后居然杀了那只饿狼。然后就跟着老城主来到叶城,他给我改了名字,让我跟着城主读书习武,就这么当上了城主的护卫统领。”

他看向沈归雪,声音温柔平静。只要不是面对敌人,叶昭总是吊儿郎当又温和的,根本想象不出他曾有过如此血腥的过往。“很抱歉在这件事上我没法给你安慰。江湖带给我的第一印象的确不太好——我理解的江湖跟你也不一样。城主待我如同兄长,他花了很大功夫化解我的戾气,一点点把我从那个只知道扑出去撕咬搏命的野兽重新变成了人。后来你也看到了,十年兵戈,见的杀戮多了,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幸运,自然也更不会再去想这些问题,只要觉得自己做的事是对的,无愧于心,又何必在意谁手上的血更多一些呢?”

沈归雪发觉自己从来没认真看过叶昭这个人,毫无疑问,这个年轻的大统领是英俊的,但她身边从来不缺乏皮相出众之人——莫轻寒温润如玉,叶敬卿冷冽如刀,白承桐阳刚硬朗,就连那些一年打个两三次交道的世家子弟,也各有各的风采。但只有他是不同的,他少有正经,总是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胡说八道,撩骚大姑娘。但只要稍微靠近,就能察觉到在那吊儿郎当的平和之下,隐藏着一点危险感和紧绷感,如同锥在袋中,不显山露水,却锋利逼人。

盯着叶昭走了一会儿神,沈归雪不好意思地把话题拉回来:“谁能保证桩桩件件事都无愧于心呢?我有点担心,杀戮之门一旦打开,便再无回头之路。我不想走到杀很多人都不再去想的那一天。”

叶昭抬手,捻去她头上不知何时粘上的一根稻草。轻声道:“我有点理解沈庄主为何执意让你远离江湖了。见识过江湖残酷,还要不要混江湖,你还有得选。有沈庄主和白镖头,他们自会护你周全,只要你不愿意,大可不必沾染这些事情。”

沈归雪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转移话题道:“今日我离开时,把刀丢在那边了,不知还找得回来找不回来。”

叶昭有些别扭地从怀里掏出那柄刀,刀上血迹已被清理干净,连血腥味都没有分毫。“给你。还以为你不要了。”

沈归雪顺嘴接到:“怎么会,这是……”话说到一半,突然收了声,有点不好意思地转开了目光。叶昭多聪明,沈归雪话虽没说完,下面的脑补也能脑补出个大概吧?

——无非就是“这是你送的”啊、“这是有特殊含义的”啊之类之类的。

叶昭耳朵尖有点发烧,这姑娘可以啊,挺上道,熟读话本三千册,不会勾搭也会撩。

沈归雪目光转回来,碰上叶昭眼里的灼灼之色,警惕地后退一步。“看什么?”她说。想了想,努力给自己找补道,“朋友送的礼物我从不乱丢的。”

——哦,原来只是“朋友送的礼物”啊。叶昭懒得再逗她,挂上一脸的嫌弃:“早跟你说这刀不行,割草都嫌钝,你还拿去跟人对砍。今天你真是命大。”

沈归雪接刀在手,颠了颠,突然一笑:“那你要不送我一把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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