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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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法还是宋之秋偶然间遇到的。

大概是三年前,宋之秋接手了一单生意。

来者是个约莫二十多岁的女人,形貌光鲜亮丽,披着玫红色的披肩,眼戴着黑色墨镜,不像是刚死的人。

她没有直言自己的名字,只说可以叫她阿燕。无非是个名字,宋之秋并不放在心上,她感兴趣的是这女人给的报酬。

阿燕许诺,只要宋之秋帮她找回失去的记忆,便把珍藏了多年的“宝物”送给她。

这宝物说奇怪也不太奇怪,但是宋之秋很是稀罕。说是“宝物”,倒不如说是一双神奇的……眼睛。

阿燕摘下了自己的墨镜,露出了自己的眼睛。

那双眼大而有灵,美丽动人,除了眼角处有一丝难以忽略的哀伤。

宋之秋失笑道:“阿燕姑娘,你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也不会对你……”

突然间宋之秋的话语顿住了。不能说是她主动停住的,而是她想说话,却说不了。那双眼睛像是有魔力一样,直视上了就不能移开。

一旁的初杨本来在忙着手中的事,还留了只耳朵听两个人说话,突然宋之秋的话语停住了,初杨回过头看到宋之秋直盯着阿燕的那双眼睛,一动不动。

初杨伸出手,在宋之秋眼前晃晃,“你怎么了?”

视线被初杨的手阻隔了之后,宋之秋才吸了好大一口气,缓过了神。她大口大口地喘气,像是被什么力量压制了很久一样。

“宋老板,我方才不过是在心里默念让你失声。”阿燕拢了拢披肩,语气颇为骄傲。

宋之秋轻轻咳嗽了几声,恢复了神态,说:“有意思,不过你这双眼若是给了我,那你会怎么样?”

“我不知道,要么瞎要么失去这能力,我无所谓。”

她只想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没有投胎转世,为什么一直在世间漂流。

若只是身外之物用来交易,通常只需要签订简单的合同走走流程就行了。但这类以器官或者无形的能力作为筹码的交易,除了要签订合同外,还要客人与宋之秋签下信诺缔约。

这缔约倒也流氓得很,不但会让客人无法赖账,客人在失去作为交易的“物品”后,若是反悔,并且表现出对通灵铺相关人、物的攻击性,就会立即灰飞烟灭。

一旦签下,不可逆转。

落笔时宋之秋写得极为缓慢,好似有心事。

其实她只是在思考这双眼睛拿来有什么用处。

她肯定不会拿来自己使用,鬼的东西用多了,她倒也怕自己折寿。到时候找个好价钱,卖给那几位富豪也是不错的。

那天晚上宋之秋回去做了个梦,其实她平日里很少做梦,但是那场梦又漫长又真实,梦里她变成了阿燕,好像是替阿燕活了一趟。

梦境太真实,她明知道自己是第三人,但还是会在梦中有些恍惚。

甚至会有几个瞬间以为自己就是阿燕。

阿燕在梦中爱上了一个男人。男人不是人,是在世间漂流了很久的死神。

她最初的时候的确是落入了这个死神的手里。死神古板,不苟言笑,预备将她往奈何桥上一送,就算作别了这单工作,接着就可以转身进入下一个要处理的事。可阿燕可爱机灵,千方百计不愿转世,换着法子与死神耍赖皮。

死神无聊的日子里多了些趣味,本想拖过七天再把她送走。没曾想一个、两个……十几个七天都过去了,死神还是没有动手。

也对,每日枯燥无味的内容让死神早就厌倦了这样的工作,但偏偏阿燕就像是无味凡间里透下来的一束光。

虽然微小,但是给予了莫大的希望。

他做了个违背规则的决定。

动用了术法,把专属于阿燕的那单工作从上至下全部给销毁了。

本该转世的鬼与死神相爱,本是大忌,再加上擅自删除重要工作事项且无法恢复。就算阴间不处罚,也难逃天谴。

……

阿燕本是鬼,与死神勾结,强行逗留人间,被视作死神的共犯,天中雷电降下,当着死神的面生生劈中了她的眼睛。

死神临走前说:“我把什么都给你,你要好好留在这里。”

他在阿燕面前化作了一缕白烟,飘向了空中,什么也没有留下。

大雨倾盆而下,阿燕在雨中凄惨地哭喊着,可是再也没有死神温柔的回应声了。

宋之秋那天是哭着醒来的。梦里她就像变成了阿燕一样,欢笑与眼泪都经历了一遭。这情绪太过强烈,她缓了很久才回过神来。

阿燕把眼睛给了宋之秋。

那雷劫本是劈伤了她的眼,死神料到会这样,便把自己的眼睛给了她,还给了她这门能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既然她不能再转世了,索性让她在没有他的岁月里过得好一些。死神还抹去了她的记忆,关于她变成鬼魂后的种种,全部都抹去了。

真是残忍,那么多相爱的记忆,如同升上空中的泡泡一样,轻轻一触碰,就消失不见了。

“他让我好好留在这里,我不想要他的眼睛,它总会提醒我这是一个悲剧。”阿燕抹了抹眼泪,样貌还是很好看,只是那双被劈伤的眼里多了几分忧愁。

“都是我的错,全部都是我的错。”

后来宋之秋在想是何种契机让她梦到了阿燕的一生,她想了很久都没想到答案。直到最后送走阿燕,她翻阅信诺缔约时,才发现缔约上的文字都消失了,只留下阿燕和宋之秋的签名,歪歪扭扭地写在上面,没有了原本密密麻麻的样子。

她一直以为是纸出了问题,从那之后都会格外小心地把关。可那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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