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独一无二的买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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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秦怀仁捞上马,李鸿儒慢悠悠的去,嘚啵嘚啵的回。

乘骑飞奔。

不多时,李氏布店已经映入了眼帘中。

“这当真是大隐隐于市啊!”

秦怀仁感慨一声。

他很少有来这种破烂之处的习惯。

若非尉迟宝琳狠狠的出名了一次,他还懒得来东市博望街这种平民区域。

但尉迟宝琳的披风确实有逼格。

人靠衣装马靠鞍,逼格在何时都不能丢。

一些同是狩猎场的年轻人有着追求就不意外了。

再说了,以尉迟宝琳的条件都能提升气质,何况是其他人。

“我们到地方了,兄弟们勒马了。”

尉迟宝琳是第二次来,此时轻车熟路,他很轻快的跳下枣红马。

他扇了扇书人的‘借鉴’,他哪有多少才气。

而要为众人量身定制诗文,那更是难上加难,难于让人满意。

李鸿儒只得将这种选择交给了众人。

他的工作就是尽量挑选一些记忆中可用的诗词。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

这诗词源自《登科后》,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

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

但诸多,这首诗词还未出现,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

“这马跑的真够快的,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

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

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多少算是春风得意,有一些喜悦之情。

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说明马跑的快,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

没毛病!

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

“宝琳,你有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了,这个不能和我抢,我觉得很贴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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