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欢喜,收服锦初(1 / 2)
方倾语冷冷方瞥了他一眼,暂时不打算和她计较,反正自己喜欢秋后算账。
“叶姐姐!”
叶锦初听着她腻人的亲昵,觉得有些渗得慌,但是或许是感觉到她没有恶意,就少了一些警惕。
还跟她开玩笑道:“你们可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上人,这么跟我套近乎,你们对我有什么图谋?我可是要钱没有,要命不给的人。”
“图谋?!”方倾语心虚的干笑了两声,马上就绕过了这个话题,“叶姐姐,我们又不是土匪,不干打劫的行当,我们可不是坏人。”
叶锦初撇了撇嘴,来了一句:“坏人也从来不会承认自己是个坏人,脑门上更不会刻字说明自己是个坏人。”
方倾语只觉得自己胸腔里的一口血涌了上来,就要喷了出来,这个人怎么就这么能言善辩,还真不愧是将来香港的一代女王,商业精英。
“叶姐姐,你扯远了”方倾语歪着头提醒她。
“啊,哦!”叶锦初淡定的看着她,再次问道:“那你们到底想干嘛?”
方倾语在心底翻白眼,脸上淡定的说:“叶姐姐,我们说过了,帮你呀!”
“那条件呢?”叶锦初问。
“条件呢!我想到了!就是叶姐姐你成为我的心腹,这辈子都要为我办事,听我的命令,而且必须是绝对的忠诚,简单一句话就是为我所用。”
方倾语也不卖关子,直接说出自己的条件,又不想她知道自己是早有预谋的。
“你这是异想天开”叶锦初想也不想直接拒绝了她。
“叶姐姐,你也别着急拒绝我呀,那个我除了可以出钱给你母亲治病之外,还可以出钱让你的弟弟上好的学校,直到大学毕业,再给你云狂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方倾语有些急促的说道。
她犹豫了,母亲的身体在一天的消耗,她撑不了多久了。
她不可以那么自私!
可是,如果同意,那么自己原本阳光大道,就会离自己远去。
叶锦初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开了一样,里面在天人交战,捂着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静静的坐在椅子上,这么大个事,关乎到她的一生,她的将来,所以,她可以给她时间考虑,只要结果令她满意。
李明哲震惊的看着她,有些质疑她的决定,他实在不明白,眼前的这个女孩纸,有什么能耐能得到她的另眼相看。
但是,吃惊的不光是他一个人,就连正主叶锦初也很吃惊,她知道即使司马集团不复存在,也是不容撼动的存在之一,它的百分之一的股份都是那么弥足珍贵的,更何况是百分之五。
他们都不知道,方倾语根本就不在意这些钱,她的那个空间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无价之宝,可以让她一辈子吃穿不愁。
她要的只是用股份绑住她,这招还是她向老和尚学的。
十分钟的沉默,李明哲不知道这么大的好处,叶锦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想劝她两句,刚要开口就被方倾语的眼神制止住了。
“好,我同意。”
叶锦初想了十分钟,她决定赌上自己的一生,为了自己的母亲,也为了给自己一个发挥的平台,一个机会,无论结果如何,她也无怨无悔。
母亲的养育之恩,她永远做不到漠视母亲的生命消逝,所以,她宁愿牺牲自己,走上一条没有走过的道路。
方倾语听到了她的答案,一颗提起来的心,终于是平安落地,暗暗的舒了一口气,为了她,方倾语可是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