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欢喜,收服锦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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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她立马就拿出了事先准备好了的合同,生怕她会反悔一样,两份合同一起摆在她的面前。

一份是百分之五的股份转让书,一份是叶锦初的‘卖身契’。

李明哲看着她动作利落的拿出来,心里就明白了她这不是一时的兴起,这就越发的不明白她的做法。

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提出自己的任何意见,因为他知道她的脾性,她所决定了的事,不是他一两句话可以改变的。

签字、按手印,两份合同各一式两份,她们各自收好。

方倾语拿到合同后,心情十分的轻快,有些得意忘形的说:“叶姐姐,你现在从头到脚都是我的所有物了。”

听到她这没头没脑的话,叶锦初心里是一阵的恶寒,怎么听着自己就跟古代签了卖身契的奴才一样呢!

会是一样的吗?

叶锦初在心里肯定的回答,不会,一个小丫头片子,我还不信我收拾不了你了。

鄙视的看了她一眼,说:“我怎么看你也不像,那么大一个集团的董事长,你做的了主吗?”

方倾语挑了挑眉,忽然,觉得自己是拐到的不是供自己使唤的‘丫鬟’,而是给自己找了一个管束自己的大小姐。

“叶姐姐,云狂集团是我亲自取的名字,你认为我是做的了?还是做不了主呢?”反问道,把她的话还给了她自己。

“好像是,真的,做的了主”叶锦初也有些诧异,集团的名字居然是她改的。

“叶姐姐,这是不争的事实,你要是还不信那我也没办法,而且不管叶姐姐你信不信,你现在都是跟我一条船上的”方倾语眼睛瞄了瞄她手上的合同,耸了耸肩说道。

叶锦初看了看手里的几页4A纸,轻笑道:“是啊!成一条船上的了,那么我该怎么称呼你呢?陆董、董事长、陆倾凰、”

方倾语毫不在意她的说笑,淡然处之的说道:“你随意,名字就是一个称呼而已。”

“哦,那还是叫你倾凰吧!”叶锦初考虑了一下说道,方倾语随意,她可不敢和她随意,那可是自己boss。

她的随性,真的很特别,‘名字就是一个称呼而已’,可以达到这个境界的人来说,很难。

方倾语站了起来,回过头对她说:“走吧,我们一起去看看阿姨。”

叶锦初吃惊的看着她,做为和她签了合同的人,不是应该转身就离开的吗?

她居然还会想到去看自己的母亲,这是不是证明了她的不一样,对自己的不一样。

或许跟在她身边,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也说不定,她打算赌上一把。

后来的事实证明了,她的选择没有错误,相反,她是看对了。

方倾语第一次踏入这所医院,看到医院的条件皱了皱眉头。

李明哲注意到了她的表情变化,在她的身边等待她的吩咐。

“叶姐姐,这里的条件实在太差了,还是给阿姨换一家好一点的医院”说着,也不给她考虑的时间,就对身后的李明哲说:“明哲哥哥,你去安排吧!”

“好,我这就去安排”李明哲走到一边,拿出电话给叶母安排转院的事情。

没几分钟他就走了回来,勾起嘴角,拍了拍胸脯,说:“都安排好了,一会儿车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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