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 / 2)
好像就是从那之后,两个孩子的来往突然密切了起来。
林知夏每天送完奶,都会从盛朗家门口经过。而盛朗也正好起床开门,把小摊子摆出来。
清脆的车铃声在安静的小街里回响,说不出地悦耳。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起身回头。林知夏正跨坐在车座上,一脸清爽的笑,整个人又干净又好看。
“你的奶。”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奶瓶。
经济宽裕点后,外婆立刻就给外孙定了牛奶,生怕孩子长不高。
盛朗走过来,伸手拿奶瓶。林知夏却把手一缩。
“喂”盛朗粗声道。
林知夏挑眉“东西呢”
盛朗嘁了一声,把昨天的奶瓶递了过去“拿好了别磕了碰了,又讹我头上。”
林知夏这才把今天的鲜奶递给了盛朗。
“等等。”盛朗又把林知夏叫住,“我外婆昨天蒸了花卷,让我给你包一袋子回去。”
盛朗的外婆很喜欢林知夏。
这老太太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孟母教子的觉悟。她最见不得盛朗和社区里那些小烂仔混在一起,林知夏这样读书用功的好学生,才是她外孙应该结交的小伙伴。
林知夏救了盛朗后,老太太掏出家底买了一份大礼,专程上林家道谢。
林安文当然没有收下这礼,但两家算是结了好,允许了彼此的孩子在一起玩。
“你要多跟着小夏学习。”老太太有事没事就念叨外孙,“你这脑子,我就不指望你读书有出息了。但是能跟着人家学学为人处事。你别撅嘴,和猪拱子似的。人家小夏还比你小半岁,可那机灵劲儿,你蹬着风火轮都赶不上”
学习不学习两说,但是盛朗确实渐渐习惯了林知夏这个人每天都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习惯了每天那个时候都会听到清脆的车铃声。
人的习惯挺奇怪的。
到了后来,盛朗每次见到林知夏,哪怕林知夏没有骑车,可盛朗耳朵里依旧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好像林知夏同电视剧里的人一样,有了出场音乐似的。
林家的屋子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入夜后泼了水,还得好一阵才能凉下来。所以林知夏吃了晚饭就去盛朗家的店里,玩到该睡觉了才回家。
盛朗外婆开的杂货铺子生意还不错。
铺子里卖的东西是有讲究的,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就是各种廉价的烟酒,然后各式各样的成人保健用品。
生活用品是卖给街坊邻居的,烟酒是卖给饭店里的客人的,保健用品的消费群体,主要是一些昼伏夜出的女人。
浓妆艳抹,喷着廉价的香水,穿着高高的鞋,有破洞的丝袜,一颦一笑都透着一股麻木的妩媚。
林知夏觉得她们是一群早就亡故的游魂,每入夜后,才借了一具人类的躯壳出来卖笑,吸取一点阳气。
盛朗在小旅馆长大,对这一片声色早就见惯不怪了。他熟练地清点着安全套和保健用具,型号,价钱,记得比他课本上的功课都要清楚许多。
这少年在做生意上有些天赋,无师自通学会了促销和捆绑销售。比如买多少套套,就送一盒快要过期的润滑液,或者买一个保健用具,就送瓶印度神油什么的。
盛朗长得实在俊美,只要他肯稍微放下一点身段,说一两句好听的话,女客们都纷纷乐意掏钱包。
林知夏在店里见识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东西是怎么用的”林知夏拿着一个保健用品翻来覆去地看,用他聪明的脑袋也揣摩不大透这东西的用途。
像是个溜溜球吧,又不能溜,绳子也太短了点。要是甩着打人吧,这么轻,也打不疼人呀。
“你也有不知道的。”盛朗很得意。
他一把将那东西夺了过来,从抽屉里扒拉出一截电池,熟练地装上。一摁开关,那小球就嗡嗡地震动了起来。
林知夏惊奇地瞪大了眼,“然后呢”
“什么然后”
“就这样震来震去的会闪光吗会放音乐吗”
盛朗啼笑皆非“还放音乐你以为它是啥”
“它是啥”林知夏不耻下问。
盛朗语塞。其实他也不大懂。他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嘛的,却是不知道该怎么用,以及用在哪里。
“你问这个做什么”盛朗拎着绳子,甩着小球去打林知夏玩,“这个是给女人用的。你是女人吗”
林知夏闪躲着“我长大了会有女朋友,到时候我就能买这个给她。不懂怎么用,那不太丢脸了。”
“呸”盛朗道,“毛还没长齐的小奶瓶,就想和女朋友钻被窝了。亏你还是好学生呢”
“科学家都娶老婆生孩子,好学生又怎么不能交女朋友了”林知夏叫道。
盛朗问“那你知道钻被窝要做点什么吗”
这问题再度触及了林知夏的知识盲区。
盛朗得意了。他终于发现了一个林知夏不知道,而他相当清楚的事。
“跟我来。”盛朗一招手,“今天哥哥我就带你去见识见识”
林知夏拿不准要不要增长这个见识,可盛朗难得有机会卖弄,怎么会放弃他把林知夏拽进了楼上的小旅馆里。
小旅馆的墙壁和门板根本不隔音,光用耳朵听,就知道屋子里那些人没在做正经事。
床艰难地咯吱摇晃,地板仿佛都在颤抖,男人像野兽一样喘息,女人们哀声哭叫
“听着好像好惨的样子”林知夏俊秀的小脸皱作一团。
“就得这样”盛朗一副专业人士的口吻,“如果女人没声音,就说明男人不行。”
“你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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