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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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小时后,阿伯丁车站。

又回到了这个地方,段非拙感慨万千。不过现在并不是抒情的时候,他们是来办正经事的。

为了节省时间,段非拙和z分头行动。z先去警察局调取连续杀人事件的档案,段非拙则前往烂泥街拜访露丝的家人,事后两人在警局门口会和。

露丝家坐落在烂泥街的街口,是整条街上少数外观像座房子的建筑,这得力于一家人的辛勤维护。露丝家门前总是干干净净,窗户一尘不染,写着“罗伯茨”的名牌被擦得发亮。而其他那些房子造型“别致”到令人分不清它们到底是建筑,还是什么叙利亚战损风前卫艺术作品。

但段非拙能明显看出,最近露丝家的屋子也疏于打理了。平时她家门前的一小片地方总是洒扫得极为干净,连一个水洼、一道泥痕也没有,现在却布满了脏兮兮的脚印。

段非拙敲响屋门。

屋里传出女人的怒吼:“走开!我们不接受采访!”

段非拙莫名其妙:“罗伯茨夫人?是我啊!利奥·切斯特!”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罗伯茨夫人打开了门。

段非拙记忆中的罗伯茨夫人是个心宽体胖的和善妇人,总是乐呵呵的,嘴角挂着笑纹。但是和上次见面时相比,她瘦了一圈,眼睛红肿,布满血丝,像是才哭过一场。

她望着段非拙,瘦削的脸上绽开一个淡淡的笑容。这大概是她近些日子所展露的第一个笑容。

“医生,是您!”她激动地握住段非拙的手,“没想到您还会回来!对不起,我还以为您是那些记者。请进,快请进,您永远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只杯子,用心擦了擦,给客人倒了水。橱柜里所有的杯子都有缺口,唯有她取出的这只是完整的。这是专门给贵客用的最好的杯子。

“最近有很多记者来吗?”段非拙问。

“是啊,自打露丝她……”罗伯茨夫人咬了咬嘴唇,“就来了一大帮记者采访我们。一开始我以为他们是想帮受害者讨回公道,但我错了。他们只是想挖出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给他们的报纸增加销量。”

段非拙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这就是记者,这就是媒体。

“罗伯茨先生和小爱德华呢?”他问。

“爱德华在工厂工作,还要晚点儿才回来。”罗伯茨夫人答道,“至于我丈夫……”

她望向屋里的一扇紧闭的门。门后传来叮叮当当的敲击声,像是有人正挥舞锤子卖力干活。

“自打他开始学鞋匠技术,那间屋子就成了他的工作室。”罗伯茨夫人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幽怨,“他现在成天闭门不出,就知道做鞋子。”

她起身走到门前,大喊:“出来啊,切斯特医生来了!你不招待一下人家吗?”

工作室中的敲打声停止了几秒,紧接着又响了起来。叮叮当当,规律得令人头皮发麻。

“您瞧瞧,他现在就这样。”罗伯茨夫人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连女儿没了,都漠不关心……”

说着,她又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

要和她谈论她女儿的死讯,等于是挖开人家的伤口。段非拙于心不忍,但为了案子,他还是下定决心问:“我在报纸上看见了露丝的事。露丝她……葬礼什么时候举行?”

“后天。”罗伯茨夫人黯然道。

段非拙问:“她停灵在哪里?我能去看看吗?”

“在圣安德肋教堂。要是露丝那孩子知道您这么关心她,她一定……一定……”说着,罗伯茨夫人又猛烈地摇起头,“不,您还是别去了!露丝的样子实在是……她肯定希望您记忆中的她一直是那个标致的姑娘,而不是……而不是……”

她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段非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承受着丧女之痛的妇人,只能笨拙地重复着“节哀顺变”之类的话。直到罗伯茨家的小儿子爱德华下班回来,情况才有所好转。

段非拙临走前给爱德华塞了几英镑。他和他姐姐不同,没有推辞,只说了句“等我将来赚了钱会还给您的”就收下了。和上次见面时比起来,爱德华老成了许多,说话像个大人,对于一个年仅十一岁的孩子来说,也不知是好是坏。

圣安德肋教堂距离烂泥街不远,阿伯丁贫穷的人们几乎都在这儿举行葬礼。

圣安德肋是苏格兰的主保圣人,这座教堂因他而命名。然而教堂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有些残破,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修葺过了。教堂中有些家族墓地已有几百年历史。而那些没有家族墓地也买不起墓碑、墓地的贫民,只能和其他死者共享一个墓穴,草草掩埋。

段非拙过去在烂泥街行医时曾多次拜访过圣安德肋教堂(他的医术还没精湛到可以起死回生),和这儿的老牧师算是相熟。

牧师见到他也是一脸惊讶:“这不是切斯特医生吗?您怎么回来了?”

他继承巨额遗产搬去伦敦的消息已经在熟人中传遍了,大家似乎都觉得他会一辈子留在伦敦吃香喝辣,不可能再回到这个贫穷破落的地方了。

“回来参加露丝的葬礼。”段非拙说。

牧师在胸前划十字:“可怜的姑娘,愿她在圣母的怀抱中安息。”

“我能看看她的遗体吗?她母亲已经同意了。”

牧师点点头:“我带您过去。”

举行葬礼之前,遗体会暂时停放在教堂地下室。两人沿着一道狭窄昏暗的楼梯来到地下。段非拙能明显感觉到越往地下深处走,温度就越低,即使披着z的大衣,寒意也能渗进他的皮肤里。

楼梯尽头是一条笔直的走廊,末尾伫立着一扇铁门。牧师从腰上解下一串钥匙,打开了门。

“这儿从前是地下墓穴。”牧师沙哑地说,“后来殡葬制度改革,遗骨都迁出去了。”

段非拙走进地窖。这儿的温度低到他呼吸时竟然喷出了白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血腥腐臭的气味。

这时代还没发明冷冻技术,想长时间的保存尸体,要么进行防腐处理,要么只能将尸体停放在寒冷的地窖中。

地窖中央摆着几具棺材,大部分是空的,只有一具盖着白布。

段非拙伸手欲揭开遗体上的白布。

牧师一把攥住他的手腕:“您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吓人得很。好好一个小姑娘变成这副模样,您要是见了,搞不好会做一辈子的噩梦。”

“放心吧。我见过很多恐怖的事。”段非拙低声说,“有些连噩梦中都未必有。”

他一把掀开白布。

看见死者遗容的瞬间,段非拙不禁扭开了脸。

牧师哼了一声,脸上像是写了“瞧我说什么来着”一行字似的。

段非拙咬了咬牙,强迫自己面向死者。

牧师说得没错,简直太可怕了。死者是名年轻女子,段非拙一时不敢确定是不是露丝,因为她只剩下半张脸,另外半张脸血肉模糊,根本辨认不出容貌。

死者的身躯也好不到哪儿去。她的一条手臂残缺不全,破碎的骨头刺破了血肉。从胸口到下-腹的血肉完全消失了,内脏也不翼而飞,残损的伤口上布满齿痕,像是被一头疯狂的野兽撕咬过。

“真可怜。”牧师同情地说,“她母亲去认尸的时候,甚至不敢相认,最后是根据身上的胎记才判断出是她的。”

段非拙的手不住地颤抖起来。地窖中如此寒冷,他的内心却仿佛燃起了一捧烈火,烧得他眼睛发红。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出教堂,冲上阿伯丁的街道,揪出杀害露丝的凶手,将其碎尸万段。

他闭上眼睛,努力压抑自己的怒火。

不能意气用事。不能鲁莽冲动。他在内心重复道。

“您懂医术,医生,能看出什么吗?”牧师好奇地问。

段非拙又将露丝的遗体细细观察了一遍。

“伤口很多,但没有反应。”他低声说,“她是先被杀死,然后凶手才把她……”

“警察也是这么说的。她先被掐死——机械性窒息——然后尸体才遭到……呃……损毁。”

牧师不想说“吞食”,那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了。

露丝仅剩的一小段脖子上留有几枚手指形状的瘀斑。这时代还没有指纹鉴定技术,段非拙仅能从掐痕的形状判断,凶手的手掌比较大,更有可能是男性。

“有这种力量的人,应该是男性。”段非拙说,“不过也不排除强壮的女性。”

“我觉得应该是男的。”牧师说,“除了她,还有另外四名死者,三男一女。其中有体格健壮的工人。能制服他的人,恐怕得是个大力士。”

段非拙犹豫了一下,不好意思地问:“死者有没有遭到……那个……性侵害?”

牧师扬起眉毛:“这倒是没听说。很奇怪,是不是?”

一点也不奇怪。段非拙心想。假如凶手是血腥盛宴修会的最后一名成员,是一个秘术师,那么他的目的就是吞食人肉,满足食欲,而不是性-欲。

不对。凶手若是秘术师,那么当然可以用秘术制服受害人。女秘术师也能轻易做到这一点。

段非拙俯下-身,细细查看伤口周围的痕迹。

残破的躯体上留有一两处咬痕。从齿形判断,是人类的牙齿。

一切都和z的推断相符。凶手越来越有可能是猩红盛宴的在逃秘术师了。

段非拙不愿再看露丝的遗体。她母亲说得对。如果是露丝,一定希望自己留在世人心中的印象永远都是那个天真漂亮的少女,而不是……一具面目全非、残缺不全的尸体。

“牧师,葬礼那天,露丝就要这么下葬吗?”段非拙问。

“当然不是了。她家人会来给她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然后举行哀悼仪式,大家轮流鲜花,瞻仰遗容。”牧师顿了顿,补充道,“唉,瞻仰遗容这项可能办不了了。可怜的姑娘。”

“阿伯丁有没有遗体修复师?”

“遗体修复师?”牧师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

“就是给遗体化妆,修复残缺的部分,让他们看起来漂亮一点儿。”

老牧师抬头望着天花板,眯起眼睛思索。

“在西尔弗路有一家棺材铺,”他说,“我记得那儿的老板好像会这门手艺。我曾经见过一个死者,被石头砸碎了脑袋。但是在葬礼上,他看上去就像从没受过伤似的。他老婆说全是那个棺材铺老板的功劳。”

段非拙点点头,咕哝了一句“谢谢”。他什么也做不了,至少……至少要让露丝走得漂亮体面。

两人离开停尸间,铁门在他们身后轰然关闭。

在冰冷的地窖中待久了,段非拙竟然觉得外面有些热。

他辞别牧师,前往西尔弗路。

天色已晚,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细雨暂歇,石板路面上的积水反射着璀璨的灯光。

西尔弗路上有几家酒馆和餐厅仍在营业,但生意惨淡。阿伯丁连续杀人案让夜晚变得极度危险,许多人天色一暗就会匆匆赶回家中,若不是胆大十足或者因为工作而不得不夜晚外出,谁也不愿走夜路。

段非拙向酒馆员工打听棺材铺的位置,那员工皱起眉,做了个驱邪手势,指了指街道的另一边。

他又往前走了几十米,终于见到了棺材铺的招牌——招牌就是棺材的形状,高悬在街道上方。

它大门紧锁,窗户中也见不到灯光。段非拙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敲了敲门。要是无人应门,他就明天再来一趟。

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一会儿门上用作猫眼的小窗就打开了,露出一双绿眼睛,令人联想到猫。

“买棺材?”绿眼睛的主人问。

“很抱歉这么晚打扰您。”段非拙说,“我听说这里有一位技艺高超的遗体修复师。我有位朋友过世了,想请这位修复师把她……变回原来的样子。”

为了增加可信度,他又补充了一句,“是圣安德肋教堂的牧师介绍我来的。”

门上的小窗关闭了。段非拙以为店铺这么晚不接待客人,已经做好了明天再拜访的打算,但是门立刻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年轻小伙子,赭红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看上去比段非拙还小几岁的模样,身材瘦弱,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不知是天生身体病弱,还是棺材铺生意惨淡,让他连饭都吃不起。

段非拙朝年轻小伙子身后望去。店里点着煤油灯,店面一侧堆放着许许多多棺材,另外一侧则堆放着切割好的木板。木头的清香扑鼻而来。

“我就是修复师。”小伙子说,“我叫邓肯·麦克莱恩。”

段非拙跟他握手。“利奥·切斯特。”他报上原身的名字,“您这么晚了还营业?”

邓肯揶揄地一笑:“人到了晚上难道就不会死吗?”

言之有理。段非拙心想。

“那么修复遗体……”

“先跟您说好,”邓肯打断他,“我是专业人士,收费很贵的。遗体毁损得越严重,收费就越贵。但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只要您出得起钱,我保证让逝者看起来和生前一模一样。”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

“我出得起钱。”段非拙自信地说,“只不过有件事我得先说明白。那位死者是最近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遗体的样子比较的……可怕。后天就要举行葬礼了……”

“我明白了。”邓肯快速打断他,“我看过报纸,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想修复如初的话,十镑。先付一半定金。”

这笔钱段非拙还是能轻易拿出来的。他摸出钱包,数出足够的金币付给邓肯。

见他这么爽快,连还价都不还一下,邓肯也大吃一惊。他拿起一枚金币咬了一口,对着灯光看了看牙印,方才确定这是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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