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发现》(三十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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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解》:“解而拇,朋至斯孚。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14.《损》:“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15.《益》:“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16.《夬》:“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

《萃》:“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昝。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18、《升》:“孚乃利用禴,无咎。”

19、《井》:“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20、《革》“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悔亡,有孚改命,吉。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21、《丰》:“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22、《兑》:“孚于剥,有厉”;“孚兑,吉。”

23、《中孚》:“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有孚挛如,无咎。”

24、《未济》:“君子之光,有孚吉。有孚于钦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25、《姤》:“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赢豖孚蹢躅。”

26、《晋》:“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周易》一书共有64篇文章,而其中有26篇文章中共有42个“孚”字出现。远比“君子”一词出现的次数之多。这说明《周易》里的“孚”是《周易》作者构建的一个政治理念,即民本理念。《周易》里的“君子”与“有孚”则是一对政治概念。“君子”是安邦治国的主体,而“有孚”则是主体施政的具体内容。

我们通过这26篇42处涉及的“有孚”(《周易》里“有孚”一词出现最多,其次是“孚”,“其孚”,“厥孚”,但均体现的是“有孚”思想)之论。完全表现了作者构建出一种新的政治理念。若坚持“有孚”,其判词都是吉或元吉;若违背了“有孚”则是咎或凶,说明“有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理念。

我们在前面已举例“孚”字出现在《尚书》中的“西周书”里,以及《诗》里。而“孚”字传统的解释为“诚信”。包括现代学者也把《周易》里的“孚”字,一般译为诚信。那么《周易》里的“孚”到底是何意呢?我们先从“孚”字的含义说起。

甲骨文里已出现了“孚”字,其写法是“”。是一个会意字,右上方是一只手,其下是个“人”形。象是一手抚爱小子之形。金文“师寰簋”之“口”填实写作“”。本义是抚爱。《说文》:“孚,卵孚也,从瓜从子,一曰信也”。“贞:我用[]孚”(乙6694)卜辞只见一条(见《甲骨文实用字典》)。

现在一些《周易》译本把“孚”作“俘”解释。而“俘”字在甲骨文里是这样写法“”。象手捕人于路上之形。“俘”本义是捕俘虏。“孚”与“俘”是不同的写法与含义。故把《周易》里的“孚”做“俘”解释是错误的。

而“帛书《周易》”,又不同于通行本《周易》里“孚”的写法。而是用这个“復”字。这“復”(简化为“复”)字的本义是“往来”。那么如何解释帛书《周易》之“復”呢?如果把《周易》里的“孚”字解释为回来或回去,那么42处里的有“孚”句子内容显然是解释不通的。为何帛书《周易》写成“復”字呢?但帛书《周易》里的“復”显然不符合本义而并没有保留下来,即通行本《周易》里没有写成“復”,而是写作“孚”。经考古研究,“帛书《周易》”是西汉文帝十二年时下葬的随葬品。这是的文帝已是西汉王朝的第四任主子了。把今本《周易》一书抄录在丝帛上作为倍葬物品,并非是竹简,是否说明是临时的抄物,抄错了字而已。既然帛书《周易》里是“復”与通行本里的“孚”不同,说明帛书《周易》不具有权威性,而是一个抄本而已。而经考古发现早于帛书《周易》的竹本,即“竹书《周易》”(残简,战国末期)里可不是“復”字,而是“孚”。无疑证明了“孚”是《周易》原创的用字。

而“復”(复)字在《周易·解》篇里的一句中确实是指道路的来回讲。而无论“今本”、“帛书”、“竹书”《周易》里的《解》卦都用的是“复”。说明《周易》作者是分得清“复”的用意。

《周易》里的“孚”字,从甲骨文或是金文都是会意字,无论是像手抚摸小子,或是像鸟的爪子抚卵,其含义是一样的。无论人或禽鸟都是有一种天性的母爱。这无论人与动物对其幼子的爱是本能的,也是天性的。人类哺乳其子女没有不爱抚与精心,而动物也一样。现代辞书《辞源》对“孚”的解释是“禽鸟伏卵”,也作“信用,诚实”讲。“孚”作禽鸟伏卵更具形象化。“孚”字是“爪”下有“子”,也正符合《说文》里的解释,是鸟类孵卵之象。鸟孵卵育出小鸟,用母体的温暖,去孵化坚硬的蛋壳,使新生命破壳而出。“孚”作“禽鸟伏卵”,应是“孚”的原初之意。《周易》里的“孚”意,就是“禽鸟伏卵”之意。只是用“孚”(禽鸟伏卵)来比喻。《周易》文章多用比喻,以喻政治道理。这里是把母亲哺乳之情、之爱、之关怀引申到政治上。若把《周易》里的“孚”译成“信”,“诚信”,“诚实”并不能表达其真实的含义。从《周易》里的“有孚”来看,更恰当的意思是个政治涵义,是一个政治比喻,是“上”对“下”的关心,关怀,体恤的涵义。把“孚”释为“爱”更为贴切,这是先儒“仁”之理念。既统治者(“君子”)要对其统治下的百姓(“小人“)给于像母亲对子女的那般关爱,如鸟伏卵的那般呵护。如鸟孵卵才体现《周易》里“孚”的本义,只是《周易》作者借“孚”来比喻,而建构出的政治理念,即“民本”思想。

“孚”是《周易》作者构建的一个政治理念。《周易》一书里有不少篇章里讲到“孚”。“孚”的内涵是让统治者(“君子”)体恤关怀百姓(“小人”)。“有孚”理念就是“君子”安邦治国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孚”是《周易》构建的民本思想,是后儒所倡导的“仁”(“仁者爱人”)是一脉相承的。

《周易》一书为何强调的是“有孚”,即“君子”为政,要体现在“有孚于小人”的治国理念上,而不是继承西周初期“德”的说法上。

我们已知“西周书”里出现大量的对“德”的表述。王室的重臣谆谆的告诫周王要行“德”来永保“子子孙孙用亨”的“天下”基业,即保周人祖先开创的基业世代不移。

周初的政治理念是让周王有“德”来配合上帝的保佑,而《周易》是一改周初开创的“以德配天”的神学思想,而变成“有孚”理念,即让整个统治集团的成员以“有孚”(执政为民)作为执政的目标,这是产生的人类新思想。《周易》给人们提供了新思想,这是哲学上的一次突破,也是意思形态上的一次革命。周初倡导的“德”,是以配天的使命,还没有走出神学地带。而《周易》里表述的“有孚”理念,是让“君子”之治放在执政为民上,不再是配合天意,而配合的是民意。《周易》哲学体现的是人文精神,不再是神学目的。《周易》走出了神学,开辟了“民本”思想理论之先河,奠定了儒家“民本”思想基础。以“孚”配民,让“君子”(统治者)体察的是民意,重视民意,关怀民生,而不是“天命”。这就是《周易》建构“有孚”的目的论,这就是中国古代哲学上的一次真正突破,也是一场意识形态上的一次革命。《周易》里构建的“君子有孚于小人”的政治理念对中国后儒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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