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 孟意秋X温郁白(1 / 2)
孟卓把孟意秋带到了北城。
孟家在北城,虽不像云家那样的豪门大户,但也算是有钱人,日子过得倒也不错。
回到北城的第一天,孟卓就带了孟意秋去医院,抽血检查。
美其名曰,是给她检查身体。
孟意秋年纪小,很难分辨出大人们话语里的真假,她只知道,妈妈说了,爸爸是个很好的人,是真心待她们母女的,要听爸爸的话。
所以,她很听话。
即使见到了爸爸口中那位“不爱”的妻子,她也很礼貌乖巧的打招呼,喊:“程阿姨好。”
程阿姨似乎是个很好的人,一见到孟意秋便笑意盈盈的,给她做了许多好吃的,说她太瘦了,需要好好补补。
之后,孟意秋见到了程阿姨的儿子,也就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孟言。
孟言今年十岁,皮肤很白,很瘦,他身体不好,说是先天性心脏病。大多时候都待在房间里,性子孤僻,不怎么爱说话,每天都吃很多的药。
相处几天后,孟言很喜欢这个姐姐,两人几乎无话不谈。
孟言会把自己的玩具和零食送给孟意秋,也会坐在旁边,安静地看姐姐画画……
直到,某天夜里。
孟言听见了父母的争吵。
程琪:“你说什么?她的心脏不匹配?!”
“孟卓,你不是说孟意秋是你的亲生女儿吗,怎么可能不匹配呢?”
显然,她的情绪十分激动,嗓门很大,再不似人前那般温柔的大家闺秀模样。
孟卓紧张地压低了声音,“你小声点儿,孩子们在睡觉呢,万一听见了怎么办?”
程琪不以为意:“听见就听见了,能怎么着。”
“孟卓,是你当初亲口跟我说,你这个女儿的心脏和言言的匹配度很高,我才同意你把人接来的。”
“哼,否则我根本不可能再让你回去看那个贱人。”
孟卓有些无奈:“那丫头是我亲生的,我以为……可医生都说不匹配了,咱们也没其他法子,只能再想其他办法。”
程琪双手环胸,斜睨他一眼:“既然她的心脏不匹配,你就赶紧把人送回去,和那边彻底断了联系。”
“那丫头看着就是个不让人省心的,一脸小狐狸精样儿,别把咱们言言带坏了。”
孟卓对秦芙母女早没了感情,自然也不想带着孟意秋这个拖油瓶:“行吧,我明天就让人把她送回去。”
这时,一直在门外偷听的孟言突然推门进来,哭着说:“妈妈,我不要姐姐走。”
“你们别送走姐姐……”
“姐姐她对我很好,把她送走,就没人陪我玩了……”
两人看见孟言,不由得惊愕愣住,面面相觑。
程琪是疼儿子的,见孟言哭得伤心,急忙上前哄他:“傻儿子,她才来几天啊,你就觉得她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家什么时候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乖啊,妈妈不是每天都陪着你嘛。”
孟言猛然推开她,情绪激动地喘着大气,嘴唇惨白:“这不一样!”
“你们根本没时间陪我。”
“我不管,姐姐就是好,她是我的家人,你们不能赶她走。”
程琪拿他没办法,忖度片刻后,温柔地说:“意秋今年十五了,到了读中学的年纪,得寄宿在学校,不可能天天陪着你。”
“她继续待在这儿和回五溪镇没什么不同。”
“妈妈答应你,等姐姐放寒暑假,就再接她过来陪你玩儿,好不好?”
孟言大声拒绝:“不好!”
他哭着扯住程琪的衣摆,“妈妈,求你了,让姐姐留下来吧。”
程琪心疼儿子,最终还是做了退步,没让孟卓送走孟意秋,而是把她送去了寄宿学校。
除了必要的学杂费的生活费,两口子对孟意秋几乎是不管不问。
只到了周末,孟言会让家里的司机去接她,给她留了许多好吃的好玩的,甚至还有钱。
孟意秋不傻,她能看出来,爸爸和程阿姨并不喜欢她。
她在城里过得一点都不开心。
她想回五溪镇,想温郁白了。
夜里,她给秦芙打电话,偷偷躲在被子里哭:“妈妈,我想回家。”
秦芙不由分说地把她训了一通,语气十分严厉:“意秋,你不能这么不懂事。”
“你爸爸把你接到城里去读书,是为了你好,你要懂得知恩图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哭哭啼啼。”
许是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严厉,秦芙又软了声,安慰开导她:“你爸爸答应过我的,他会尽快和那个姓程的离婚,然后和我领证。”
“意秋,就算是为了妈妈,你也要坚持在那个家待下去,过不了多久,等我和你爸爸结婚了,你就是孟家名正言顺的千金大小姐,我们一家人就可以幸福的在一起了。”
孟意秋哽咽着没说话。
她想不通,为什么妈妈会这么相信那个男人的话。
她想告诉秦芙,爸爸不会舍得离开程阿姨的。
这里的人都在说,没有程琪,就没有孟卓的今天。
一旦得罪了程家,孟卓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她不能说得太直接,只试探着问:“妈妈,万一爸爸没法和程阿姨离婚呢?”
你要怎么办,我们要怎么办。
秦芙笑了一下,语气几近偏执:“我等了他十五年,再等个十五年又有什么关系。”
“我信他。”
孟意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她没法劝说这样的秦芙。
“妈妈,温郁白呢?他最近还好吗?”
“那封信……你有亲手交给他吗?”
为什么到现在,她都还没接到过他的电话。
她担心他出事了。
电话那头的秦芙沉默了片刻,“意秋,你就别担心那小子了。”
“他上个月已经还了债,离开了五溪镇。”
孟意秋:“他还完债了?!”她下意识的替温郁白高兴,忽的,情绪又低落下去:“他离开了五溪镇……那您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秦芙:“这我就不知道了。”
“听说他是跟一位有钱人走的,估计也是去大城市了。”
“大家都是温郁白运气好,遇见了贵人。”
“意秋,他过得很好,以前的事,就忘掉吧。”
那天晚上,孟意秋躲在被窝里哭了大半夜。
他走了。
连一句话都没留给她。
为什么他会这样绝情?
温郁白这个大混蛋……她不要再想他了。
可是忘掉,哪有那么容易。
她只能逼自己不去想,不让自己有时间去想他。
从那天起,孟意秋就拼了命的学习,变得不爱笑,不爱说话了。
只在和孟言相处的时候,会稍微好些。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七年过去了。
这年冬天,孟意秋二十二岁,大四,就读于北城大学,学的绘画。
上午的课结束,同宿舍的室友叫住她:“意秋,我们待会儿去逛街,你去吗?”
孟意秋收拾好桌上的书笔,装进包里,温柔的笑了笑:“我就不去了,你们玩得开心。”
见她要走,那室友还想再说什么,却听另一个人说到:“算了算了,她的性子你还不知道吗?一有时间就跑出去兼职,太拼命了。”
“可我听说她家好像挺有钱的,不至于这么拼吧。”
“有钱是有钱,可那不是她的呀。有钱人的私生女罢了,还比不上咱们呢。”
……
孟意秋没听见这些话,但她知道同学们会在背后议论自己。
习惯了。
她早不在意这些闲言碎语了。
现下正是冬季最冷的时候,走出校门,刺骨冷风袭来,孟意秋不禁打了个哆嗦,她下意识的拢了拢身上的外套,小半边脸缩进围巾里,正欲过马路,就见一辆张扬的跑车停在了她面前。
车上下来个穿花衬衫的男人,戴了副墨镜,痞里痞气:“哟,这是去哪儿呀?”
“见着未婚夫也不打招呼。”
孟意秋嫌恶的斜睨他一眼,转过身扭头就走。
孙明哲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摘下墨镜,冷嗤道:“孟意秋,还有不到半年你就是我孙家的人了。”
“当初可是你爸求着和我们家联姻的,能攀上我孙家,是你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分,怎么,还委屈你了?”
孟意秋紧瞪着他,挣扎道:“你放开我!”
孙明哲自然不会轻易放手,她越挣扎,他倒越觉得有趣,痞气地笑着说:“你可是我未婚妻,我怎么舍得放开呢。”
这个孟意秋虽说总拿冷眼瞧他,但长得是一等一的好,身上还有种让人感到很舒服的娴静气质,是外面那些小妖精比不了的。
要不,他怎么会看上她呢。
毕竟男女力量悬殊,孟意秋没法儿挣开男人的桎梏,反而又被他揽住肩,塞进了车里。
孙明哲俯身拍了拍她的脸:“老实坐着别动,否则本少爷直接在车里强了你。”
显然,孟意秋被他的话吓到了。
她抬起手去擦被他摸过的脸,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恶心。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个人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是孙家太子爷,他若真要对她做些什么,恐怕……
孙明哲似察觉到孟意秋的紧张害怕,他单手搭着方向盘,勾了勾唇:“自打搭上我们孙家后,你们孟家就得了不少好处。”
“孟卓是巴不得早点把你送我床上,生米煮成熟饭。孟意秋,生在这样的家庭里,你要认命。”
孙大少软了声音安慰她:“你别紧张,我又不会吃了你,就是带你去见几个朋友,放松放松。”
孟意秋别过脸去,看着窗外来往的人群车辆,她苦笑着捏紧了手指。
认命?
怎么可能。
马路对面,停着辆黑色的车,后座车窗半降,西装革履的俊美男人靠坐在椅背上,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平静无光。
须臾,司机侧眸往后,试探性的喊了声:“温先生。”
温郁白低头点了支烟,嗓音冷淡:“跟着。”
孙明哲带着孟意秋去了酒吧。开了个包房,来的都是些圈里混不吝的富二代公子哥儿。
孟意秋本想着趁孙明哲不注意就跑出来,可他却把她看得严,压根儿没有机会。
一群富家公子哥儿喝酒抽烟玩女人,弄得包厢里乌烟瘴气,孟意秋闻不惯那味儿,嫌恶的蹙眉,捂着口鼻咳嗽起来。
孙明哲喝得微醺,听见孟意秋的咳嗽声,单手揽过她的肩,满脸邪气的笑着:“是怪我冷落你了?”
嘴里的酒气扑打在孟意秋脸侧,有些难闻,她想往旁边躲,却被男人抱得更紧了些:“别急,哥哥这就带你去更好玩的地方。”
孟意秋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她知道他口里那个“更好玩儿的地方”是什么。
无非就是开房,或者玩些更脏的。
几个公子哥儿见孙明哲要走,调侃着开玩笑,嘴里的话也是不干不净的:“哟,孙少真是好福气。搂着个这么娇滴滴的大美人,今晚得爽翻天啦。”
大家都在笑,孙明哲也不介意,看了眼怀里的孟意秋,“她是本少爷的未婚妻,老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说着,他又拍了下孟意秋的脸,压低了声音:“乖乖听话,否则……”
“孟家会跟着你遭殃。”
又是孟家。
除了孟言,那个家里的人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不能毁在这儿。
她要逃。
孟意秋紧咬着唇,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猛地推开身侧的孙明哲,撒腿就往外跑。
孙明哲被她推得一个踉跄,差点儿没站稳,他低声爆了句粗,赶紧追出去。
走廊上,灯光有些暗,就连空气都是沉闷的。
孟意秋鲜少来这种地方,不认得路,只一股脑的往前跑。可她体弱,很快就跑不动了。
孙明哲带着两个人,眼看着就要追上来,她慌然失措,抬眼,便看见走廊尽头的暗处,有人过来。
隔着远,看不清长相,她只知道那人身穿西装,气质不凡。
孟意秋来不及多想,慌忙跑上前去,像是见了救命稻草般,紧紧抓住男人的西装袖口,低着头,身体不住地哆嗦:“这位先生,求求你,帮帮我!”
“帮你?”
男人冷漠的声音在昏暗走廊上响起,他似听见了什么笑话般,眼里噙着戏谑的笑:“我为什么要帮你?”
这个声音……莫名有些熟悉。
孟意秋缓缓抬眸。
待看清男人的长相时,蓦然怔在了原地。
时间似在这一刻静止,孟意秋眼眶渐红,不由自主地松了手,喃喃喊了声:“温郁白。”
这个名字,在她心里藏了快七年。
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
时间有着极为强大的力量,它能轻而易举地改变很多东西,人的外貌、性格……还有心。
七年不见,他早已脱去一身少年气,变得沉稳阴郁。
如今的温郁白身形修长,五官轮廓精致无瑕,戴了副金丝边眼镜,那双好看的眼睛如清冷孤月,不含情绪。
一身昂贵的浅灰色西装剪裁得体,衬得他多出几分温和的绅士气质,而手上那副黑色皮手套,隐隐泛着冰冷的弱光,像是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温郁白低头整理西装袖口,嘴角轻勾了下,“难为孟小姐还记得我。”
他声音很低,冷冰冰的,像是嘲讽。
孟小姐?
孟意秋来不及细想为什么温郁白会对她这么冷淡疏离。
孙明哲已经带着人过来了。
孙大少在两米远的距离停下,不屑冷嗤:“呵,原来是找到下家了。”
“孟意秋,你不会以为这家伙能救你吧?”
“别忘了,老子是你名正言顺的未婚夫,我孙明哲想要的人,谁也带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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