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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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来看看吧。”姜汝石点了支烟,嘴上这样说纯属客套,实则他根本不看好袁瑞秋写的小说。

要知道,会写文章的,未必是写小说的料子。以他自己为例,他做学术文章,能写某某建筑是哥特式风格,塔高多少,宽多少,每一个数字都准确无比,相差不过毫厘,却写不出鸳鸯梦那般艳丽靡情的文字。短小精悍的文章和通俗易懂的白话小说可是两个概念。

但惊蛰先生毕竟是秋风先生的助理,他不能直接拒绝,得给对方一个机会。

在接过那一摞厚厚的书稿时,姜汝石脑海里已经想好了如何委婉又不落面子的拒绝,但就这样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直到夕阳西下,嘴里咬的烟斗都没味了,丝丝缕缕的烟灰都抖到长挂上,他才缓过劲来,半晌拨开烟尘,才喃喃评价道“真是一部奇、奇、奇”奇了半天没有下文。

“奇什么”主编李杭央看不下去了,他才是负责白话小说板块的,既然文章很奇,就该让他看看才对。不顾姜编辑想要二阅的想法,他直接抢了过来,还正经地说了一句“让我看看,我可是很挑剔的哦。”

惊蛰很耐心地坐在报社内用来待客的沙发上,他特别能理解姜编辑的感受,因为他第一次看书稿时,所感受到的震撼半点不比姜编辑小。他识字不算多,为了能读懂袁瑞秋的小说稿,他还咬咬牙,花了两块银元,买了本北平出版社新编的一本字典,遇到不懂的词,就去翻字典,一边翻字一边把稿子看完了。

作为一手读者,惊蛰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阅读感受,但他能肯定,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题材,非常大胆,非常新颖,绝对能火,但与之相对的,争议必然也少不了。

“天哪”主编李杭央确实也震惊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差点撞到了递茶的小厮。他本来口干舌燥,才令人沏茶,可这会儿茶已经沏好,他却连一口热茶都不想喝,马上翻开下一页,如醉如醉地读了起来,嘴上毫无半点文人的优美措辞,只会一句接一句的“天哪天哪”

惊蛰很淡定,这不就是之前的他么,他还没那么夸张呢。

同样是一个时辰,主编李杭央看完后,狠拍一下大腿,毫不吝啬地评价了一句“这种题材我从未见过,绝对能红。”毫不夸张地说,这部想象力大开的白话小说,绝对会把绣像报的影响力推向一个新的高峰。

这样的结果有利有弊,一旦秋风不连载或跳槽了,对绣像报的打击就是巨大的。可是放弃这样能够爆红的机会,他又不甘心,只能翻来覆去地再去看那一摞书稿,赞美道“没有想到秋风先生写文章是一把好手,写小说也如此优秀。”

自明清以来,历史演义小说层出不穷,但已经许久没突破新格局了,甚少有令人耳目一新的存在。

一开始,他刚看那个标题穿秦记之我是国师时,还想着这是什么东西。开篇的背景是在当下的民国,主人公楚烨不过是一介芸芸众生的小人物,有一副俊美的皮囊,会读诗书文章又有些小聪明,他看上了都督府的千金,他挺会花言巧语,偶尔惹得千金开怀一笑,但两人身份差距巨大,身份高贵的千金注定是要嫁给高官子弟,根本不会看他这个穷书生一眼。

这典型的郎有情妾无意,令他还皱起了眉,结果下一秒他就惊得跳起,原来这小人物竟然痴痴看着千金离去的背影,然后被车撞死了。

怎么回事主角开局就死了这莫非和聊斋故事一般有什么借尸还魂的奇遇,比如这卑微的小人物,机缘巧合附身到那千金小姐的未婚夫身上,抱得佳人归还是附身到千金的父亲身上,以父之名拼命阻止这段婚约

李杭央想了很多,结果竟一个都没猜到,这书生竟然回到了两千多年前的秦国他先前还在想,秋风先生多次强调这叫楚烨的书生熟读历史、甚至平日蓄长发是何用意,现在知道了,是为了穿越准备的。

这也是他无法控制说了好几句“天哪”、“天哪”的原因,确实万万没有想到。看完这部分,他再倒回去看那简单粗暴标题,他似乎有些领悟后续会如何发展了,定是主角凭着先知的能力,一路混到了国师地位。

惊蛰只拿了一部分稿子过来,这部分只写到了主角穿越,却因为时机不对,一个奴隶不堪侮辱逃跑了,主角被当成了那个在逃的奴隶,遭受到了无数非人的待遇,令人捏了一把冷汗。好在有一个士大夫家的婢女绿盈看他颇有谈吐,倾慕于他,至始至终对他不离不弃,甚至还去向士大夫下跪求情。

这样的用情至深,令李杭央都动容了,他问惊蛰“惊蛰先生,你看过后面的书稿,下一章回,一定是楚烨收了这个婢女对吧”平心而论,若世间能有这样一个女子肯为他献出生命,哪怕她身份再低微贫贱,他也会娶她为妻的。

更别说,这个绿盈虽是婢女,按书中的描写却是“眉目如画,肤光胜雪,气质若空谷幽兰”,一看就是绝代佳人。

“”惊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能说后面出场的绝色美女多了去了吗穿越前被督府千金嫌弃的楚烨,回到了两千多年前,俨然过上了人生赢家的日子,朝他投怀送抱的女子多若过江之鲫,还一个赛一个的绝色。

“这就是绿盈吧”李杭央翻到最后一页,露出了一名身穿碧色衣裙,容色清丽的佳人,纤细的皓腕佩戴一对碧绿的玉镯,更显肤色欺霜赛雪。图上可见一个男人背影,男人似乎对她说了什么。女子面颊微红,娇怯地低了下头。

该如何形容这等风情呢就像是春风抚破冻土,唤醒新的生机,枝头上绽开的柳枝轻轻摇曳,又似悬崖百丈冰中,残石中一朵娇弱的花儿。而最动人的是那双眼睛,如同山林中一汪清新的泉,眼眸中有羞涩有温柔,更惹人怜惜。

完美地符合了书中的描写。

一幅精心描绘的美人图,令李杭央惊为天人,他忍不住想要摩挲,面露痴迷“这真是这真是”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秋风先生先前的两幅画,屡屡惹来窃贼了。

“这画报社要了,到时候会作为小说插画,印出来。”李杭央意犹未尽地说,现在的印刷技术还没优秀到后世那地步,但是李杭央相信,普通的印刷版也能令广大读者惊艳。哪怕不认得字,看图也能欣赏的画儿,不愁报纸销量不上去。

更别说,这部白话小说内容本身多么新颖骇俗了。

“你疯了”姜汝石道,现在外边秋风先生的一幅美人图都炒到了近百元一张,他操持报社,恨不得一块银元的支出都用天秤来衡量,哪里会答应主编拨款买画。

李杭央耐心安抚好友“汝石,你要相信这绝对是值得的。”年少慕艾,多少男人会甘心为美色消费,这就是一大潜力市场。

“惊蛰先生,这后续还有画么”他可不愿意一期销量爆高后,后续走势低迷。

惊蛰点头“有,每个女性角色都有图。”袁瑞秋一开始就打着这主意,从小家碧玉的婢女到牡丹国色的公主,再到祸国殃民的妖女,应有尽有,一个不落全画了,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从男人的口袋里陆陆续续掏钱。

“妙啊,秋风先生真是聪明过人。”李杭央这下真的佩服了,人家早想得比他们还周到了。

因为袁瑞秋哭了,惊动了隔壁病房。

医生很快就赶了过来,一看床上的情形,三言两语中很快就摸清楚了情况,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他重新给袁瑞秋的诊断,感受到那小嗓门的撕裂,他甚为不悦道“你们为何刺激我的病人如果不想治病了,可以趁早抬走。”

无论205室的病人是否是个傻子,在信奉仁爱的医生眼里都是一样的。

一群大老爷们自知理亏,连忙眼观鼻,鼻观心。

发完火后,医生道“既然病人都醒了,那就趁早接骨吧,劳烦你们这些家属压着他。”腿断了不早点接,后续更难。

“你会配合吗可能会有些痛。”医生问一脸乖巧的病人,吩咐助理收拾器械,必要时注射局部麻醉。

小傻子点了点头,眨巴着一双黑莹莹的眼睛,似乎在忍痛,但很懂事地把呜咽声吞了回去。谢仲瑾旁观到这一幕,下意识对这会哭闹的傻子有些改观了。他曾从马上跌下去过,自然知道这种腿骨医治的前期有多疼,堪比刮骨疗毒。

这傻子居然能忍,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谢仲瑾刚想夸他坚强,下一秒就听到如雷贯耳的哭声,“呜哇哇哇哇哇哇”

那眼泪哗哗哗,震得谢仲瑾胸膛发闷,震得他耳膜都痛了。谢仲瑾想去捂他的嘴。

似乎非常痛,那傻子扭头,一口咬住了他的手,那咬是真的咬,带着几分凶狠劲儿,牙齿刺破了皮肤,渗出鲜红的血。

谢仲瑾双眉微锁,有想抽回手的冲动。

但可能这傻子咬时,一边哭,一边身子抽搐,那乌黑细长的眼睫还忽上忽下,发出的吚呜声像极了他在北方狩猎时,山野间捕捉到的未断奶动物,所以谢二皱了一下眉,但到底没有挣开。

他见惯了北方的铁血男儿,从没见过这种类型,不得不说很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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