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法为天道之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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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阳文君面色一滞,焦急劝说道:“这,这可是楚王的好意啊,我可是知道,墨翟先生您手下可是有一大帮平...工人学徒吃不饱穿不暖呢,有这土地,起码你们能有个安身之所啊,后续徐徐图之,终究有成就大志的一天。”

  墨翟却是望着窗外的色彩斑斓的野鸡摇头笑道:”山梁雌雉,时哉时哉!我听说贤人进谏,君王不听,不接受赏赐;仁义学说不被采用,不滞留于朝廷。现在我的观点未被应用,所以我决定回鲁国去,请你向楚王转达我的谢意。”

  此时所有观众都被墨翟这位侠者的精神所震撼!

  毕竟...和如今以利为先的观点相差太远了!

  或许应当说,即使在当初儒家以致仕为目的的风气中,墨翟也是独树一帜的理想主义者!

  从来忧国之士,俱为千古伤心之人。

  只是人类历史上,注定有些英雄和圣贤是背负着比普通人更沉重的责任前行。

  当墨翟此时讲到《法仪》篇,却是眼神沉凝!

  “殷阳,你说法家出现于我故去之后百年,他的思想和我对于法的理解,是同是异?”

  墨翟,可以称作全才,按照现代分类,他既是先天理工科圣体,又是先天逻辑学圣体,辩才无碍,古代罗翔!

  殷阳甚至认为,法家思想很有可能受到了墨家《法仪》篇的影响,其中思想可谓一脉相承!

  “先生学说,逻辑清晰,在后世与古希腊哲学和印度因明学并称为三大逻辑学说。”

  殷阳说到此处,将早已准备好的另外两门学说书籍递给了墨翟。

  而墨翟更是双目流露着对真理的渴求!灿若星辰!

  也许对于有些人来说,精神满足比物质满足更令他们开心?

  同时殷阳也简短介绍了一下墨家《法仪》的前瞻性。

  《法仪》篇认为“天下从事者,不可无法仪。百工从事,皆有所法度”。

  而2200年后,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写道“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法。”

  这就是殷阳一直想强调的,同样一轮明月,中西用不同的眼睛写出的文字都是那根手指,而不需要非要中国人用西方的眼睛去看月亮。

  话语权,需要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产生文化自豪感。

  《法仪》篇讨论了墨家对于法的理解,法的起源,就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客观规律,而客观规律从哪里可以获取?

  墨家使用排除法先排除“师长、父母、君主”,因为他们不一定能完全做到“仁”的境界,只要没有做到,就会有偏私,就不会完全正确。

  所谓“仁者寡,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仁这个概念最早不仅仅是儒家的专属。

  人在社会中生活,帮自己、家人、邻居属于正常。可是如何处理陌生人以及万里以外的人们关系?

  战国时期小国寡民,如今四海一家,对于那时的山东人来说,北京就像书上写的长安一样,或许比太阳更远。只是古今一体,中国和外国相比,概念和战国时期相比只有量的差距,并没有性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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