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琐窗郎1(1 / 2)
洛州的秋天一晃就过去了,冬天说来就来。世道越来越乱,哪儿都不太平。但对于深宅大院里的女人们来说并没什么不同,对于明蓁来说更没什么不同。唯一一点不寻常,就是竟然半年多未曾见过曾少铭了。
“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哟!”明蓁烤着火,喃喃一声。
琵琶声忽然乱了一拍,明蓁偏了偏头。芳菲也觉察出弹错了音,手摁住了琴弦,声音有点慌乱,“这个曲子弹得不熟,我下回练好了再给五爷弹。”
明蓁假装信了她的话,把目光转开,投向了炭火。这个芳菲,心里有人了,不用说了,一定就是曾老四。
芳菲放下琵琶,起身去温酒。酒是甜米酒,不醉人的。温好了酒,端给了明蓁。
明蓁垂眸看着她的手,没有接酒。芳菲双手端着,不一会儿就双臂发酸,又往前递了递。“五爷?”
明蓁眯了眯眼。芳菲心虚得不敢再看她,头垂了下来,双臂还端着。最后酒终于被明蓁接了过去。这是明蓁最爱的酒,这时候却没了滋味。
芳菲重新抱了琵琶,问明蓁要听什么曲儿?明蓁叫她随意,芳菲想了想,弹了曲《寻情懒画眉》。明蓁算不上精通音律,但曲子听得多了,好坏总能分辨出来。这一曲深情款款,忧思绵绵,实在和从前弹得不一样。
明蓁认真地看着她半垂的脸庞,很想知道女人喜欢上男人是什么感觉,为什么这么蠢,为了男人丢了自我、丢了自己的本心,叫个男人左右了心神?
但这话最终没有问出口,她管这劳什子的腌臜事?
小梅端着刚刚蒸好的桂花糕一路小跑过来,“哎呀,五爷,外头下雪了呢!”人进来,卷起一股冷意。小梅放下桂花糕,没关门。
明蓁歪了歪头,果然见门外飞起了雪。她笼着手炉起身走到廊子下头。一伸手,冰凉的雪落在她温热的掌心里,瞬间融化了。她的手停在风里,没缩回去,不一会儿手里的温度没了,掌心里终于接住了雪。“雪真干净啊。”
雪是真干净啊!一天一夜就埋住了半个洛州。
躺在雪下头的孟小棠拼命咬着牙,饿了就张嘴吃一口雪。满眼污垢的世界,只有这雪是纯净洁白的。
想那时,孟小棠在洛河里九死一生,凭着胸中那股子恨意,抓住了险滩里的巨石,费力爬上了滩涂。没走出多远,又遇上土匪,抢了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一块祖传的玉佩。那玉佩是孟春娥让他当做眼珠子好好护住的东西,他自不敢丢。
孟小棠虽然身上有些花拳绣腿的功夫,到底是水里泡了几天,又没进食,人早没了力气。虚着气争抢了几下,身子一软就倒了地。土匪们见他容色好,便起了邪念。
孟小棠牙关紧咬,没力气反抗,总还有力气去死吧。他拼着一口气抓住了一块石头,他们若真的……他就用石头拍死自己!
总算是他命不该绝,另一伙人来寻仇,干掉了这群土匪。那一撮土匪,带头的名叫武哥,一眼就看出他是个伶人。因那武哥从前也在梨园讨生活,对孟小棠便有了几分怜惜。武哥不是大当家,但收个人总还是能做主的,于是把他带回了土匪窝。
孟小棠结结实实病了一整个月,等到能下地了,头一件事就是想回洛州找他娘。孟春娥就他这一根独苗,他这一走,不晓得她该怎么活。
但此时世道正乱,到处都是流匪,还闹革命党,朝廷三天两头地剿匪。孟小棠一时半会儿走不脱,跟着土匪们转来转去疲于奔命,转眼就入了冬。孟小棠归心似箭,说什么都不肯再耽误了,辞别了武哥,乔装打扮了一下就往洛州去了。
到了洛州,他也不敢贸然去德庆班。在街上晃了几日,才打听到因为自己伤了明二爷,德庆班被查封了。虽然没死人,到底是没了顶梁柱,加上又赔进去不少银子疏通关系,德庆班在洛州再也没了立足之地,索性远走他乡了。
至于孟春娥,儿子闯下这样大的祸,班主自然不会带她走。孟小棠找了许久都没有孟春娥的消息。他们在洛州也没有什么房产,都是租住的房子,如今也物是人非。
城门前、闹市大街的布告栏里,都还贴着他的缉捕告示。按说他应该逃远些,可他总觉得孟春娥定然是在哪里日夜盼着自己。若自己一走了之,恐无再见之日了。
他在城里徘徊良久,武哥给的那点儿盘缠早用光了。他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唱戏,什么活计都不会。但人总得活着才有希望,有希望找到娘,有希望报仇雪恨。对,报仇雪恨!明家兄妹将他害成这样,他不能就这样算了。
可讨生活实在太难了,因还在海捕告示上,又没有良民证,他不敢堂而皇之地找正经工作,只能到处打零工。为怕人认出来,他蓄了须,辫子也不敢梳了,放任自己蓬头垢面。
但零工也难找。人家看他那躲躲闪闪的目光,就知道这人身份可疑。心善些的,一开始便不要他;那些心坏的,假意收下了他,让他作牛作马干上几日,然后一分钱不给就把他赶走了。他若讨要工钱,那些人就威胁报官。
还有那心肠歹毒的,无意中瞥见他的真容,便偷偷给他下蒙汗药,要将他卖去做小倌。困兽犹斗,孟小棠砸晕了看守,逃了出来。一口气跑到了城外一间破庙里,他缩在佛像下头,看着自己双手沾上的血,抱头痛哭,甚至动了轻生的念头。
毕竟是少年人,这些日子来,骨子里也生生熬出了几分血性。半晌,他擦干了眼泪,对着佛像发誓,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天一日冷过一日,他身上套了一层又一层捡来的破衣服,同大街上的叫花子没什么两样了。可他毕竟读过几本书、识得几个字,唱的又都是才子佳人,心里还有些读书人的气性,不肯放任自己去讨饭。
尽管饿得头昏眼花,可武哥替他抢回来的玉佩也不敢拿去当。但人总得吃东西才能活下去吧,他开始在地里挖野菜、剥树皮。有时候吃错了东西,又吐又泻,折腾得只剩半条命。地里没吃的以后,就和野狗争食,甚至连破庙里的耗子也烤着吃过。
他从来没想过,原来一个人为了活下去,能吃下这样的苦。他吃过这样多的苦了,再多的苦,都不怕了。渐渐地,他目光里的清澈明亮被命运之手生生擦去,取而代之的,是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寒光。
待到适应了这样的生活,他便开始了复仇的计划。他不愿意讨饭过活,但为了复仇他又打扮成叫花子混进了城里。在明府周围蹲守了半个多月,他摸清了明家人的作息规律。
那明文翰被他伤了子孙堂,洛州地界的大夫瞧不好,便被明家人送到了沪上寻洋医生瞧病。他一时半会儿去不了沪上,那就先处置了明蓁再说。
明府家丁护院甚多,他肯定不能在那里动手。明蓁广宁街的宅子很大,奴仆却不多。因明蓁怕狗,狗只养在前院。他偷摸进宅子,暗暗藏起来观察明蓁的起居习惯,发现入夜后她房里并不留人伺候。
孟小棠捡了把生锈的尖刀,日磨夜磨,直至寒光凛凛、削铁如泥。见破庙外飘起了雪,知道自己报仇的时候到了。
他揣着刀,算好了明蓁到宅子里的日子,先偷偷躲到明蓁厢房附近,静静地等着她来。
这一场大雪下得纷纷扬扬不见停,半夜就将孟小棠藏身之地埋住了。他浑身湿冷,咬着牙静静地等候着血刃仇敌的那一刻。
明蓁从明老爷的书房出来,心里就不大痛快。往院子里走的时候,遇到嫡姐明三小姐。——其实早不是小姐了,也是快三十的人了,她十多年前就嫁了人,在外头是“陈大奶奶”,但在娘家里,人人都还遵着老习惯叫她一声三小姐。
三小姐正从明夫人的院子里出来,两人就在抄手游廊下狭路相逢了。
三小姐紧了紧身上的深胡桃色貂皮长斗篷,先是上下打量了明蓁两眼,见她那一副男人打扮,便是嗤笑一声。“妹妹你这身衣服赶紧脱了吧,真以为穿了男人的衣服,就能变成男人吗?”
这明府里和明蓁不对付的人太多了,多到她根本就不放在心上。遇上找茬的,高兴了就奉陪奉陪,不高兴了,连搭理都懒得搭理。
明蓁闻言哂笑,“三姐姐好些日子不见,越发富态了。姐姐说的是,可亏得是这样,否则那穿了貂皮还不得变成貂了?”
三小姐气得一瞪眼,本就有些凸出的眼珠子又鼓了鼓。但忽然又摆出了一副笑脸,“原来妹妹是个明白人,晓得自己变不成男人。那做不了男人就还得做女人,做女人嘛,早晚要嫁人的——”
说到这里,她捂住嘴,佯作后悔,“哦,对不住,姐姐忘了曾家要来退婚了,妹妹怕是一时半会儿嫁不出去了。”说着咯咯笑了几声,也不再管明蓁,神清气爽地走了。
果真世上雪中送炭的少,落井下石的多。明蓁的手在袖子下头暗攥成拳,本想着今日就老实一日不出门了,但现在情绪不佳,自然是要去买醉的。
叫人套了车,在艳阳苑里醉生梦死到了半夜,回了广宁街的宅子。人虽喝了不少酒,实在也没醉过去。她天生酒量好,但这对于她来说并不算什么长处。有时候只想真的醉一回,奈何酒量深,怎么都醉不过去,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滋味可不太受用。
丫头们伺候明蓁上了床,都退到了院外。明蓁睡下后辗转难眠。今日明老爷十分郑重地叫她去了书房,说他的同僚——也是曾家的一位姻亲,替曾家先过来非正式地来退婚。毕竟曾、明两家,在洛州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并不想事情闹得太难看,所以先叫人来通通气。
明老爷心里的那只靴子其实是落了地了,因为自己也晓得女儿是怎样荒唐,曾家不退亲他还有些犯嘀咕,这回反而觉得曾家人总算是正常起来。至于退婚不退婚,他倒不甚放在心上。只是婚事是老太爷定的,他不好说什么。但他心里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女儿八字旺他,嫁出去了,他的运程会不会受影响,他心里可没底。
但明蓁荒唐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何此时才想起来退婚?明老爷再一问,那同僚只道,曾四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这半年没着家了。既然他无意于婚姻,那索性就退了婚,不耽误女孩家的青春,曾家也准备登报同这个不肖子断绝关系。
明老爷毕竟是官场上混迹多年的,总觉得这事有蹊跷,但此时还想不通关节,只能先同女儿通个气儿,叫她收敛收敛。
明蓁从没想过自己真会被退婚,毕竟这些年了,曾少铭一直信誓旦旦会保她自由。她不是非要这个男人,而是她除了曾少铭之外,再也找不到这样舒坦的婚事了。既然难逃一嫁,自然找个最舒心的。
可现在曾少铭只顾自己的“大事”,完全把她的事情丢到一边不顾了,这厮太可恨。
不行,她必须找到曾少铭,让他去和曾家说。再拖一拖婚期也罢,先成亲也罢,总归他不能就这样过河拆桥把她给甩了。
可去哪里找他呢?吴叔虽是曾少铭的人,但他是不过问主子的行踪的,只负责看管这个宅子。曾家怕是没少派人出去,曾家人都找不到,她一个人、两三个奴仆,能去哪里找?
苦思冥想间,明蓁忽然灵光一闪,想起来似乎听他提起过武正军里有一个好友,叫什么来着?好像姓沈。沈什么?她咬着唇想着,那个字就在脑子里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也不知道想了多久,忽然听见门被谁轻轻推开了。她在床上气性儿大,不许人在她睡觉时发出声响。她下意识就要骂小梅,虽然此时她并没有入睡,但她不拉铃,谁也不许进院子,更何况是直接推门进来——不对,门好像是拴上了,那怎么会被推开?
声音在门口停住了。过了一会儿,明蓁又听见极轻微的脚步声。这不是小梅,小梅从来不会这样小心翼翼地走路。难道进了贼了?呵呵,有意思。
明蓁悄无声息地从枕头下摸出一把手枪,那是曾少铭给她的“定情信物”。
她十五岁生日时,曾少铭问她想要个什么样的礼物。金银珠宝明家有,曾家也给了不少,她不稀罕,便叫他送个“特别些”的。结果就收到了这么一个不落俗套的家伙。但礼物算是送到明蓁心坎儿上了,真是爱不释手。危险的武器是弱者的底气,叫她能同男人一样平起平坐。
她跟着曾少铭也学过枪,不敢说枪法多好,但起码能击中靶子。这枪到现在只崩过草垛子,崩人还是头一遭,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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