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绛罗裙3(2 / 2)
“四月。”
明蓁算了一下,比自己小一岁。
“小棠,是艺名?”
孟小棠点点头。他本不姓孟,不过是随了母姓。
“你娘,对你好吗?”
孟小棠奇怪她为什么忽然问这个,但也还是道:“好。她是世上最好的娘。”
“你爹呢?没有爹吗?”
孟小棠摇摇头。
明蓁嗤笑,“哼,又一个薄情的狗男人。”
其实并非如此。孟小棠听孟春娥说过,他的父亲是一家富户的少爷,但那家不允许他娶戏子进门,孟春娥就做了外室。后来被那家人发现了,趁着少爷去外地做生意,便冲上门要发卖孟春娥,所以她逃了。是逃走后才发现有了身孕的。但孟小棠并不想同明蓁说这些。
明蓁也没有追问的意思,却是问:“你娘,怎么个好法?”她蹲在旁边,双臂趴在木桶边沿,头靠在手臂上,一手抓着铁链,另一只手无意识地在水里来回拨动。
那平静的水面因那只手的搅动起了波澜,温温的水浪一下又一下击打着孟小棠的胸膛。因为对于母亲的回忆,心也变得柔软了。
怎么个好法?
孟小棠仿佛陷入一个久远的回忆里。从他记事起,孟春娥就一直在忙碌,先是在人家里帮工,什么脏活累活她都抢着做。但她带着个孩子,多一张嘴吃饭,她的工钱反而比谁都少。可孟春娥不在乎,只要他们母子有一口热饭吃,有个遮风躲雨的地方睡觉就够了。
他小时候发麻疹,母亲半夜去找大夫。可没有钱,谁会出诊呢?孟春娥硬是给那大夫背一年的柴来抵诊金。得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孟春娥都会留给他。他让母亲吃,她都说吃过了。
孟小棠记得有一回,主人家给每个下人分了一个橘子。但等到孟春娥干完活回来,属于她的那个橘子就被人吃得只剩一瓣了。她从那人手里抢下这最后一瓣橘子,拿给了孟小棠。孟小棠那会儿已经懂事了,咬了一半,把另一半给了孟春娥。孟春娥不要,他硬塞给她。那橘子真甜啊,他从来没吃过那么甜的东西。
后来家乡闹了灾荒,不得不走。孟春娥从前也是个美丽的女人,但为了不引人注目,她故意把自己折腾得很丑。她说,他爹是个体面人,她不能为了一口饭,去卖了自己。但后来,还是快饿死了,能卖的也就她自己了。也算是天无绝人之路,他们遇到了德庆班,孟春娥觉得唱戏总比到青楼里强,但德庆班却要了孟小棠……
孟小棠说完了,两人都陷入一段久久的沉默里。明蓁听得很认真,又好像有些走神。恍惚里,那为了孩子历尽千辛万苦的女人,变成了二姨娘,而那个小孩子,变成了她自己。她们相依为命,她们很苦,可日子又很甜。
孟小棠趁着明蓁走神,飞快地扫看四周,在衣架上看到了西服和领带。强抑着心头的狂跳,他又立刻垂下眼。他是不是应该现在就用铁链子套住她的脖子勒死她,然后用领带夹打开锁……可万一打不开锁呢?他到目前都没看清她到底把钥匙藏到了哪里。杀死了明蓁,这宅子里的人很快就会发现。万一他打不开锁,也根本没办法穿上衣服逃出去的。
在他犹豫不决之时,明蓁忽然站起身,从桌上拿了个橘子过来。仔细剥了皮,连橘子上的橘络都仔细剥干净了。她扶着浴桶,人压下来,塞一瓣到他嘴里。
孟小棠被那一口甜打断了思绪,一时懵住了。那样甜,是他记忆里的味道。
“甜不甜?”
他怔怔点点头。
明蓁莞尔,也塞了一瓣到自己嘴里。她望着他笑,笑容甜美。她得到了他的故事,梦里的那个“慈母”又真实具体了一些。明蓁一瓣一瓣地喂他吃橘子,他吃得也很乖。头发湿答答地搭在额前,明蓁抬手理了理他的额发,忽然问他:“刚才,是在想用铁链勒死我,是不是?”她的颈子忽然有些痒意,脑子里闪过那天被他掐住脖子濒临窒息的那种快感。
孟小棠浑身一僵,长睫毛微微颤了颤。明蓁却是满不在乎地笑了笑,指尖触了触他的睫毛,她感到那柔软的眼皮在轻跳。
“想想就算了,真要勒死我,你可就再也见不到你娘啦。”
明蓁信口胡诌,孟小棠却真信了,刚才要勒死她的那个念头顿时烟消云散了。
“你最好乖乖的,往后不仅可以上来泡澡,爷高兴了还会带着你到院子里放风,给你带好吃的。”她语笑妍妍,像个单纯被宠坏的骄纵蛮横的女孩子。
门上突然响起了敲门声,两人俱是一怔。明蓁警觉起来,“谁?”
“我,沈彻。”
明蓁眉头蹙了蹙,他怎么这么晚还来找她?两人刚才不是谈妥了吗,难道要反悔?现在孟小棠在这里,万一叫他看到了……明蓁不想让沈彻知道。虽说他信誓旦旦不会干涉她的事,但不知道他看到孟小棠后会作何感想?会觉得她是个十成十的疯子,然后逃走?
不能让他进来!
“什么事,我已经睡下了。”
“哦,抱歉,冒昧来,是有个东西要给小姐。”
明蓁一边应着他,一边快速四处打量,最后把铁链子锁到了圈椅的扶手上,然后低声道:“你最好安静些,否则——”她颇有意味地垂目瞥了眼水面,目光里满满的告诫,“告诉你,外头那个,最喜欢你这种.......”恐吓完了,方才站起身应道:“好,稍等一下。”
孟小棠见她随手拽了件斗篷出去,心头狂跳不止。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终于等到了机会!
明蓁打开门走了出去,寒风一吹,整个人打了个冷噤。她裹紧了斗篷,问:“这么晚了,沈大人还有什么事?”
沈彻见她眼里有一丝戒备,怕她会错了意,忙微微一笑,从身上解下来一块玉佩,“刚才你走得匆忙,没来得及给你。你我既然已经约定了婚姻,我收了你的枪,自然也要给小姐一个信物。这块玉佩是我出生时祖父所赐,现在送给你。”
明蓁垂目看了看玉佩又看了看沈彻,“你就那么有把握我爹会同意你的求亲?”
沈彻却是笑笑,“小姐只管安心待嫁,旁的事沈某来安排。”
明蓁握着他的玉佩进了房,孟小棠还安安静静地在水中,水面上的花瓣轻轻荡漾。搭在浴桶边的巾子却一半掉在水里,湿透了。
明蓁脱了身上的斗篷,往他面上一丢,“行了,裹着下去吧,爷也要安置了。”
孟小棠再一次被锁回了密室,他躺在床上等了好一会儿,确定明蓁大约是睡下了,才敢把东西拿出来。他掌心里赫然握着一只领带夹。
原来那个女人要成亲了。倘若之前他没有机会逃走,那么她成亲的那一日就是最好的机会。他的心中再次燃起了满满的希望。
沈彻的动作比明蓁预想的要迅速得多。关家人临去前同明太太暗示过,等回了颖州,年后便派人来提亲。关家人前脚才离开洛州,沈彻后脚就寻了一位颇有名望的长者上门提亲。
明老爷和明太太对于沈彻的求亲,既觉意外又觉在情理之中。再略一打听,沈家在麟县当地也算富户。沈父手下有个几百号人的民团,祖上还替朝廷打过长毛。虽然沈彻官职不算高,出身却并非一穷二白的人家。而且又是留了洋的,很受武正军四镇统制姜怀瑛的赏识,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自打老佛爷归西,小皇帝即位,朝廷早是一片混乱。立宪党、兴中会,主张不同,门户各立。各地乱党滋事,民众请愿不断。明老爷隐觉朝廷之事黯于时势,最近又因谘议局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倘若有个精通外务的女婿,那大约也能帮助不少。比起那只会吃喝玩乐的曾少铭,自然也只强不弱。
这样一来,明老爷那里算是勉强过关。至于明太太,只要明蓁嫁出明府就谢天谢地,何况这沈彻不高不低,既不算辱没了明家,也没给明蓁攀上高枝、趾高气扬的机会。总归要靠明家吃饭,那这小两口都得低头。
就这样两人算是正式定下了婚,明、曾两家也各自归还了庚帖,婚约就此作罢。这样解决都不折脸面,皆大欢喜。至于婚礼的日程,明太太自然想着越快越好。沈彻这里却道,日期一时半会儿怕是定不下,待他回麟县请示过二老,等沈父准备好聘礼,到时候亲自带着聘礼到明家来迎亲。
广宁街的宅子明老爷就给明蓁做了嫁妆,让小夫妻居住。他政务繁忙,顾不上她的婚事,一应嫁妆都是明太太打理。明太太自然想克扣明蓁,又怕和明老爷生了罅隙,只能忍着恶心给她置办。
那些刺客大约失手过几回就放弃了,明蓁再也没遇见过。因订了婚,沈彻不再为明蓁做保镖,反而日日随在明老爷身边,俨然已是总督大人的东床娇婿。
沈彻进退有据,多谋善断,哪怕同洋人们打交道也不卑不亢。处理事来干脆利落,却不喧宾夺主,没多久就深得明老爷的赏识。
但这样一个高调的总督贵婿,难免引得不少人在背后嚼舌头,说他削尖脑袋上赶着要当绿头乌龟。他也只是笑笑,并不以为意。
明蓁心中没了烦恼,又恢复了昏天黑地吃喝玩乐的日子。明太太叫她老老实实在家绣嫁衣,她索性连家都不回了。
沈彻果然是不过问她的生活,有时候不当值,还会约她出门。曾少铭虽然也是洋派人,可没心思带她出去玩,或者用着她的时候才会带上她。她一个人,不听戏本就少了很多乐趣,除了混迹花街柳巷里,好像也就无甚处可去。
但沈彻明显是另一种人,知道的新奇东西多,也愿意同她分享。天气好时,会带着她去西郊猎场打猎。又投其所好,教给她各种防身、攻击的技巧,如何打绳结、如何解锁、如何野外求生,人身上最致命的位置……都是明蓁闻所未闻的。
沈彻又送了辆自行车给她。明蓁见人骑过,但明家不许小姐们岔开腿骑着那种东西满街跑的,所以从前也就是看看,从来没想过自己骑。
沈彻花了小半个月教会明蓁骑自行车,那种感觉和骑马完全不一样。明蓁对那自行车简直爱不释手,马车、轿子都不坐了,没事就骑着车满城乱转。
这一日沈彻也骑了一辆车来,两人一起骑着车从广宁街一直骑到了南春码头。虽然天寒地冻的,冷风吹得她鼻子耳朵都红透了,可还是觉得很畅快。到了码头时,明蓁也累得不行了,两人找了家馆子坐下吃东西。
明蓁遥遥见那教堂前有不少洋人进进出出,她伸着脖子望了一会儿,问:“他们在做什么?”
沈彻转头看了看,“好像在举行婚礼。”
“那咱们也过去瞧瞧?”
两人进教堂的时候,新娘新郎都已经到了牧师面前了。明蓁小声问:“怎么洋人结婚穿白裙子?不怕晦气吗?”
沈彻低笑,“西方人以前结婚也不一定就穿白色的。不过自从几十年前英女王维多利亚结婚时穿了白色的礼服后,贵族平民都纷纷效仿,就这样流行起来了。
不过我也看到有人说,女王当时选穿那样的礼服,是为了炫耀那时候陷入困境的英国Honiton蕾丝。”
明蓁打量了他一眼,“你知道的东西可真不少。”
沈彻笑笑,“不过喜欢看书看报而已。”
明蓁想起芳菲最近好像也迷上看报了,有时候去找她,她能连茶都忘了倒……
说话间,听见牧师在台上说了长长一段话,然后新人互戴了戒指,相互亲吻。明蓁好奇,“他们在说什么呢?”
“牧师问新郎,愿不愿意在众人面前许诺,以温柔耐心来照顾他的妻子,敬爱她,唯独与她居住。尊重她的家庭为他的家族,尽他做丈夫的本分到终身。不再和其他人发生感情,并且对她保持贞洁。
牧师问新娘,愿不愿意嫁给新郎,以温柔端庄,来顺服这个人,敬爱他、帮助他,唯独与他居住。要尊重他的家族为本身的家族,尽力孝顺,尽她做妻子的本分到终身,并且对他保持贞洁。”
明蓁讥笑,“为什么女人要顺服男人?看来在这件事情上,东方、西方惊人地一致呢。”
沈彻轻笑,“为什么?那要问上帝才知道罢。不过,你不妨往好处看看。你瞧,起码西方人要求男人对女人也保持贞洁。”
明蓁忍不住嘲笑出声,又觉不妥,立刻捂住嘴。
“好笑吗?”
明蓁点点头,“我可从来没瞧见过给女人守贞的男人。”继而轻蔑道:“婚嫁不过就是交易,或为钱或为权,或为找个女人生儿育女、侍候长辈打理家庭。何必说得这样冠冕堂皇?”
沈彻颔首,其实他觉得她说的没错,但一般少有人会这样直白地说出来。“不过沈某觉得,与其说是交易,不如说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换。”
明蓁不再说什么,看着那新人脸上的微笑,虽不理解,但在那庄严的音乐声里,竟也感觉到了他们此刻的幸福。
她不羡慕,她不需要什么爱与忠贞,她要的只是自由。只是那时候的明蓁还没有意识到,她为了这虚妄的自由,付出的是怎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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