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剔银灯1(2 / 2)
等到第三回到陆家的时候,明蓁终于想起来了,陆云从的那间房,何以如此熟悉:那根本就是广宁街那宅子的布置!
他丝毫不避讳,不怕她认出他。那么会不会在那个小院子里,其实在某个地方已经挖好了一处密室,等到时机成熟之时,就要把她给绑到下头去?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的,所以她不能冒险。
可孟小棠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陆云从的?他迟迟不动手的原因又是什么?明蓁私下里打听过了,那陆家是锦南富商,是当地豪族。那育浦路上的大宅子,不是随随便便中了个签捐彩票就买得起的;陆家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什么的那么多人,更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明蓁想得脑子发疼都想不出缘由,只能先放一放。她为着小四和芳菲,万分珍爱着自己这条小命。偷偷从街上买了把匕首,几包生石灰,妥善地藏在了衣服里。陆云从早不是小戏子那副清瘦娉婷的身段,颀长挺拔,倒和沈彻有些相似了。论力量,肯定不是他对手,所以要预备些阴损的招儿。
明蓁依旧按时送书送报,每回去,都像是闯关。可去了几回,陆云从竟然没有怎样难为她,连目光里的憎恶,她竟然都很难捕捉到了。有时候他客气地同她说几句闲话,倒很像对着寻常人。
可他越这样,明蓁越不敢放松警惕,越发低眉顺眼,还不断推销店里的书画,把个市侩精明的小商贩的模样做成了十成十。
连着两日天都阴沉沉的,雨下不下来,又潮又闷。明蓁到陆家时虽才早上五点,天气也没有往日的凉爽。她身上藏了东西,所以多穿了一层,一出汗,越发闷热腻人。
陆云从早等在了房内,好像根本不睡觉似的。依旧是穿戴十分规整,白色衬衫,藏青色西裤,裤管紧绷,能描摹出下头鼓胀的肌肉似的。
领口难得散开两粒扣子,颈子间却围着一圈藏青提花丝巾——明蓁真不知道是说这人骚包好,还是要去怀疑他是个女人,想要遮挡住自己没有喉结的秘密。但她要自己丢掉那些危险的好奇心。
陆云从翻了翻她送来的报纸,搓了搓手指,眉间蹙起一份嫌弃。他指了指西间书案,“再烫一遍。”然后叫人送东西进来。
明蓁心里骂娘,面上却笑盈盈地应下,还解释道:“早上已经烫好了,这几日太潮,怕是返潮了。”
下人送了白布、熨斗和炭盆,明蓁麻利地在书案上垫上白布、铺了报纸,铜熨斗加了热碳。因为温度太高,不能马上烫报纸,所以要等着火炭的温度稍降些,才能用。
明蓁正等着的时候,陆云从忽然起身踱了过来。明蓁心中警惕起来,好在熨斗就在手边,倒是个趁手的武器。
但离她几步远的地方,陆云从终是停了下来,很是随意地问:“你是洛州本地人?”
“嗳!陆先生好眼力。”
“家里还有什么人?”
“没什么人,死绝了。”
陆云从“哦”了一声,却是一笑,“我当你有个孩子。”
原来把主意打到了小四身上?!明蓁心中恶意翻腾,但面上仍旧一副混不吝的笑容,“呦,陆先生这是哪里说的?我替人随便带带,挣点零花钱。”
陆云从点点头,“那天在街上,瞧见你拉着个孩子,长得不错,还当是你的孩子……不过,还是要看牢些,听说最近城里有拍花子的,专盯着那么半大的孩子。”
明蓁烫报纸的手停了停,接着将报纸上油墨最重的标题处又狠狠烫了几遍。“陆先生说的是。不过,人家的孩子,又不关我的事,是吧?”
直到离开陆家,陆云从都没再说什么。可明蓁却揣了一肚子的心事回了书店,她听出来了,这是威胁。所以她大约明白他暂时不动手的原因了,是为了吓唬她,让她恐慌,让她担惊受怕。她越紧张在乎的东西,陆云从越不会放过。他享受这种操纵着别人情绪的感觉——就像她从前对他一样。
到书店时,众人都起了,小四在院子跟着贺婆婆打八段锦。她咬着指甲想了一会儿,其实一切差不多都安排妥当了,但那接收书店的人,要些日子才能凑出银子。这是笔数目不小的现银,明蓁不能丢开,也理解旁人筹措需要时日,急不来的。
明蓁数着日历牌子,一日一日的,总算没出什么意外,但学校却是开学了。小四以校考第一的成绩被摩氏录取了,若不去,想要离开的意图就太明显了,也只能先去上几日。她花钱雇了从前走江湖有些功夫的老邻居,每日接送小四上下学。
日日提心吊胆。好不容易拿到了转让书店的钱,明蓁托人买了北上的火车票,准备先陪着温瑞卿去麟县给他母亲上个坟,也算是正式道个别。
待到一切准备妥当,三日后就可动身,沈彻忽然登了门。
明蓁正在温瑞卿房里同他详细说行程。到麟县交通并不方便,要先坐火车到启阳,再搭船,最后还得雇车才能到墓园。温瑞卿自从在洛州落了脚就没离开过,他的身体也不允许。明蓁心细,路上可能发生的事情,方方面面都先考虑到了,一应的对策也都想好了,只待细细交代给他。
沈彻就是这时候拍响了门的,贺婆婆闻声过去开门。毕竟是她小姐的长子,虽然也恨沈家要算计温瑞卿,到底这哥哥对弟弟情谊不假。“大公子来找少爷?”
沈彻侧身迈进院子,“二弟休息了吗?”
“没呢。”
贺婆婆本想过去通禀,沈彻却是摆了摆手,“我自己去找他,婆婆你歇着去吧。”
贺婆婆欲言又止,但见沈彻已经走到了房门前,心道叫他自己撞见也好,没的沈家又打少爷的主意。
沈彻注意到往常那间空置的东厢房竟然亮着灯,心下奇怪。他扣了扣温瑞卿的房门,片刻门打开了,但眼前的人竟然是明蓁。
自从上回遇见,他本想寻明蓁谈一谈。无奈军务繁忙,被父亲派去了邻县,儿女情长之事自然只能先放一放。
“明蓁?”他看到她穿着淡蜜色短褂长裤,头发半湿,齐齐往后梳去,一副家常打扮。
温瑞卿不料沈彻又找上了门,先把桌上翻开的地图册子收起来,方走到门口。“大哥?我们不是已经说清楚了吗?你说的那件事,我是不会同意的。”
沈彻看这两人身上的衣服竟然像是一块料子裁出来的,当下诧异非常,连温瑞卿的话都没听清楚,却是脱口而出:“你们?”
温瑞卿对着沈彻总有两分心虚,一来要欺骗他,二来像是抢走了嫂子……
明蓁不给他心虚的时间,走回到他身边,挽住了他的胳膊,仰着头轻声道:“瑞卿哥哥,算了,还是同他说了吧?”
两人私下里早统一过口径,只是明蓁知道温瑞卿不是个会撒谎的人,所以扶着他坐下,在他肩上按了按,目光示意他什么都不要说,让她来。
明蓁像极了寻常人家的女主人,转身向沈彻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进来坐吧。”然后拿着茶壶给两人倒上了茶。
“沈大人,哦,不对,是沈大公子。瑞卿哥哥已经同我说了你们的企图,若你今日来还是想让他同什么人结亲,我们觉得还是不好再隐瞒下去了。
其实,我同瑞卿哥哥早就成了亲,连孩子都有了。不过我们都算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也就没到处声张。你们如今逼他,那不就是逼他休了我吗?”
不待沈彻表现出他的震惊,明蓁一股脑儿地接着说下去,“沈大公子,我们也无需多说什么。请你摸着良心问一问自己,你叫我一嫁家破,二嫁还要无夫吗?
虽然我是个弱质女流,抢不过你们这些有权有势的。但这朗朗乾坤,总有个说理的地方吧?沈督军才进洛州半年不到,正是立威的时候。若把我们逼急了,你没了弟弟,我也不怕丢人,索性把这事拿出去叫天下人评评理。”
她一串话说下来,沈彻还没从震惊里缓过神,“你说什么?你们成亲了?!”
“是啊,说起来还是要谢沈大公子的大媒。这些年,我和卿哥,相濡以沫,早视彼此为家人。”说着,明蓁握了握温瑞卿的手。
温瑞卿脸发烫,垂下目光没敢看沈彻,更不敢看明蓁。
“你们……”
沈彻不知道说什么好,可心里突然起了一股无名的邪火,却不知该对着谁发。
明蓁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讶然道:“呀,总不会是我跟你的婚事还算数吧?那可怎么好,我到底算你的妻呢,还是他的妻?”
沈彻是想要这个女人,但他的婚事目前轮不到他自己做主,更何况现在她又成了“弟妹”?他对着明蓁的话将信将疑,自会去求证。按捺住心中的愠怒,他肃了肃神情,“既然如此,这件事我自会去回禀父亲,我今日来,是为了旁的事情。”
原来三日后是老爷子寿宴,老爷子发了话,叫温瑞卿那日也要到场。
“二弟,就算你不认他,到底是骨肉相连。寿宴还是去吧,薄了老爷子的面子——”他顿了顿,“大哥公务也繁忙,总有个照应不到的地方,那时候你怎么办?”沈彻还是希望他能去一趟,不要真激怒了父亲。
温瑞卿和明蓁对望了一眼,方才道:“大哥,容我们商量商量。”
沈彻看了眼明蓁,她的手还扶在温瑞卿的小臂上。手指可见的粗糙,但指形却依旧纤长。他想起那年他曾握着她的手,教她开枪。
沈彻走后,温瑞卿掩上门,回望一眼正在思考的明蓁,“要不,我们明天就走吧?”
明蓁摇摇头,“先不说你哥会安排人盯着咱们,就是往麟县的火车,最近的一趟也就是三日后了。”
温瑞卿沉默下来。过了片刻,明蓁忽然道:“这样,咱们还是按原计划走。我让贺婆婆、芳菲和小四先去,我陪你去督军府,然后我们直接从督军府去火车站同他们汇合。”
丑媳妇头一回见公婆,自然不能再做男人打扮。明蓁这种高门大户里出来的,最知道什么场合该做什么事。她留着男人头,不比温瑞卿的头发长多少,两天时间也不够长出长头发来,可从前住的大杂院里有个梳头娘子有的是办法。
明蓁特意去光顾了她一趟,那梳头娘弄了逼真的假发包,也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安在了明蓁的头上,一点都看不出是假发。梳头娘颇是自得,“就是人家揪着你头发打架,这假发都不带掉的。”
明蓁一个男人样出了门,回来时就是个漂亮小媳妇儿。她留了许多年短发,嫌弃死头上顶着的那一坨东西,嗷嗷喊着累脖子。
芳菲却看着十分欢喜,为她扑粉描眉,爱极了她“丘壑之姿,烟霞之韵。”那英气里不失妖娆的眉眼,倘若她着意去招惹谁,不论男女都要被她撩得心慌气乱。
贺婆婆送来了衣服首饰,手指向温瑞卿房间的方向,悄笑着道:“那一位置办的,我叫他自己送来,他还害臊呢。”
苍绿提花短袄长裙,虽不华贵,倒也整齐合身。一对翡翠镯子,配着一对缠金祖母绿耳坠子,这却是温瑞卿母亲的遗物了。
果然不出明蓁所料,前门后门这几日都有人蹲守着。略大件的行李,明蓁在进货、出货时混在一起运了出去。不过一点随身细软,叫贺婆婆和芳菲带好。这是趟过路车,晚上七点左右才会到,也一向不大准时。
到了沈父寿宴那一日,明蓁叫小四照常去上学。等到放学时,芳菲再去接小四,然后直接从学校去火车站。贺婆婆则是借着去买酒菜,自己单独去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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