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剔银灯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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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夫人托了托发髻掩饰掉这一分尴尬,明蓁见状则是一笑,转身给温瑞卿理了理西装,摆正领带结,细声交代,“别喝酒,别抽烟,叫他们给你煮杯三花茶喝,这里人多,降降火。”后面一句,声音更低,只他们两人听得到,“忍不了,也要忍着。”但外人瞧见了,却是一副情深意笃的小夫妻模样。

温瑞卿勉为其难地点点头,跟着仆人走开了。沈夫人则是牵了明蓁的手往小花厅去——这样的媳妇才省心,甭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面子上皆大欢喜。沈夫人也乐得做个“好”婆婆。

明蓁走着走着,感到有一道目光戳在自己背上。转弯的时候她停了停,偏头看过去,在语笑喧阗的人群里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两人的视线对到了一处,陆云从没有丝毫避讳躲闪,甚至冲她举了举杯,然后缓缓喝了一口。石榴红色的酒染了他的薄唇,倒像是喝了谁的血。

明蓁抽了抽嘴角,忘了他今天肯定也会来这里。

“二少奶奶?”沈夫人拍了拍她的手。

明蓁回过神,“哦”了一声。

沈夫人也顺着她刚才的视线投过一眼,笑着问:“是不放心二公子呀?”

“没有的事,夫人您说笑了。”

两人谈笑间到了小花厅,这边是女眷们的休息室,通向辅楼,也方便客人们到辅楼边上的花园里去看花。

花厅里搭了几桌麻将,语笑不绝于耳。明蓁目光扫了一圈,好在是没什么熟人,也就放了心。毕竟共和后,新贵换旧贵,早就物是人非了。

见沈夫人进来,众人都笑着招呼。沈夫人将明蓁引见给几个最有头脸的夫人后,问明蓁可会打牌。明蓁是牌桌老手,却是谦虚道:“只会打一点,打得不好,夫人们只要不嫌我总出烂牌就行了。”

沈夫人叫人又开了一桌,她翩然在花厅里一转,凑出了一桌麻将。明蓁只听不说,假作认真打牌。她下家是个二十几岁的小姐,圆鸭蛋脸,面容姣好。一身的细白皮很夺眼目,人略丰腴,却算不上胖,只觉得那粉白嫩肉十分讨人喜欢。这被叫作陆二小姐的,一直在被众人打趣,原来这一位是在和沈彻谈婚论嫁中。

明蓁从那零星的笑语里也拼凑出不少消息。陆家从锦南迁来洛州,也不过就是这两三个月的事情。陆二小姐陆蕊秋一向自视甚高,所以拖到这个年岁还没嫁人。但在洛州遇到了沈彻,一眼就相中了。那陆家,一贯的财大气粗,陪嫁极多……

明蓁暗笑,呵呵,难怪那什么司令家的傻姑娘要配给温瑞卿,原来沈大公子有更大的用处呀。啧啧啧,这一家子好算计,这吃相也真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打了几圈麻将,陆蕊秋就换成陆家大奶奶苏梦华,这位是个细眉细眼的清寡的长相,因为是孀居,所以穿得很素净。

明蓁再无所谓也忍不住好奇起来了,孟小棠是怎么会成为陆家三爷的?她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认错人了。她已经赢了不少了,但为了探听到一些有用的消息,决定喂点牌给人家。果然苏梦华一高兴,话也多了起来。明蓁故意把话头带到了陆云从身上,众人便说起了陆三爷。

明蓁上首那位爱做媒的谷大奶奶笑问:“你家三爷可有了婚配?我侄女正待字闺中呢,相貌也不差。要是能凑成一对,那不是美事一桩?”

苏梦华撇嘴笑了笑,“别想了,我们三叔人不大,主意可不小呢!谁敢给他做媒?更何况——”说到这里她转身看了看,仿佛在避讳什么人,然后方才压低了声音,“他在学什么洋文,请了曾四小姐做家庭教师,两个人整日里黏在一起,我瞅着——呀,碰!”

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沈夫人笑问:“我们到洛州日子也不短了,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家陆夫人?”

苏梦华神情古怪地笑了笑,“她呀,不大出来应酬的。”

等到牌搭子又换了一轮,刚才一直在旁边看牌的一位太太才神秘兮兮道:“说起陆夫人,我见过一回的,不怎样能上台面。我听我家老爷说,陆家大爷前几年被绑匪撕票没了命,四爷爱玩,出车祸弄瘸了一条腿,整日里在家里不见人。陆老爷是也是个不管事的,现在陆家主事的,就是这个三爷了,不过他不是陆家正房太太的生的,现在的这位陆夫人也不是正房太太。”

明蓁竖着耳朵听着,在心里拼凑着陆云从的来历。冒名顶替?好像也没那么容易,那就是拜了干娘?可这种大户人家,谁会把家里的钱权交到外人手上?正琢磨着,忽然有个丫头跑过来,“谷大奶奶,您家的姆妈说孙少爷闹肚子呢,叫您过去看一看。”

谷大奶奶闻言忙丢开牌,“哎呀众位,不好意思我要先失陪了。你看,这牌就打了一半……”

沈夫人笑道:“不妨事,孩子要紧。”说着往花厅里扫了一眼,然后眼睛一亮,抬手招了招,“曾四小姐,你来得正好,快过来替谷大奶奶打两圈。”

曾楉芝一贯的一身洋装,像是才从外头进来,额上有些汗,两颊也泛着红。沈夫人很贴心地叫人去打水送冰果子露来。“这是去大园子里了吧?外头太阳好烈的,先坐下喘口气。”

曾楉芝坐下前就看到了明蓁,虽然在这种场合见到这样打扮的明蓁实在叫人觉得纳罕,到底没表现出来。两人心照不宣地颔了颔首,算是招呼。

她笑着应道:“对,去看那边的园子了,然后又去玫瑰园看玫瑰。沈夫人,园子里的花养得真好。”

明蓁垂目打着麻将,并不掺和几人的闲话。又听人问:“今天怎么没见着曾夫人?”

曾楉芝搓着牌,笑得温婉,“我大娘不是挂名摩氏小学的校董嘛,每年这时候都有个顶重要的董事会。虽然是挂名的校董,会也总要去一两回的。等那边会散了她就过来。”说着,目光向明蓁瞟了瞟。

明蓁则像是什么都没听见似的,认真地码着面前的牌,眉头微微皱着,好像拿到了不好的牌一样。

“嗳,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们熏哥儿也报考了摩氏,可差了几分,早知道就走走你们的门路了。”

明蓁心跳一点一点变快了:曾楉芝的大娘,不就是曾少铭的娘?她若去了摩氏,会不会碰到小四?

明蓁抬眼看了看墙上的时辰钟,忽然改变了计划。倘若黄包车跑得快一点,应该能赶在放学前把小四带走。但这件事她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不能带上温瑞卿。

这一圈打完了,明蓁借口休息,找下人要了纸笔,写了张纸条,“有事提前离开,君自去电影院碰面。”他们开始就约好过,离席的时候就说要去看电影,温瑞卿应该会明白她的意思。

写完了纸条,叫那人送去给温瑞卿,她又坐了一小会儿,趁着无人注意,从辅楼那里出去,穿过花园,沿着小路往前宅去。这宅子修得曲曲折折,小桥流水、亭台假山搭配的错落有致,夏木荫郁,赏心悦目。

明蓁心里装了事,无心观赏,越走越快。可才转过一棵开得正旺的木绣球,一下就撞到了一个人身上,差点摔倒。那人敏捷地一把握住她的胳膊,将她扶住,“夫人小心。”

明蓁站稳了,那人的手却没有撤回去的意思。

真是不想碰到什么就来什么!明蓁在心里骂娘,面上却是摆出一点赧然的笑意,手臂动了动,想脱离他的手掌,无奈被他牢牢握住。

“陆先生,我没事了。”

陆云从却像是没听见她的话,目光在她脸上描。唇角微微一翘,是一个讽刺的弧度,“真没想到,小小送报女,竟然是督军府的二少奶奶。失敬、失敬。”

“陆先生,既是知道我有丈夫的,自然也知道这样不大合适吧?”她又往回抽胳膊,还是没抽出来,索性仰头盯住他。

“唔,抱歉,忘了。刚才看到你同你的大伯哥抱在一起,我还以为这种事情,你不在意呢。”

原来刚才是他在偷看?简直阴魂不散了。明蓁心中抽了他七八道鞭子,但现在她实在是没工夫同他纠缠,只能先忍着。便是肃起脸色,“陆先生慎言!当知名声对女子的重要。”

陆云从忽然把她往前一拉,手从她胳膊处松开的瞬间一下卡住她的脖子,像要惩罚什么十恶不赦的罪人。“做都做了,还怕人说吗?”她的脖子这样细,她一动,耳珠子就扫在手上。

明蓁现在能肯定了,这个人就是孟小棠。他的手在一点一点用力,她感到呼吸在一点一点变得困难。但她就是知道,他不会这样掐死他,他会一点一点弄死她,不会让她死得太痛快。

她去掰他的手,但徒劳无功,索性做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那似乎也轮不到陆先生来管吧?”她艰难地说。她并不喊叫,只是带着一丝诡谲的笑,望进他的眼睛里。

她的脸开始涨得红紫,濒临窒息,开始让她有点发晕——某个瞬间想,就这样死了也好。但不行,她还要去找小四,她不能跟他在这里耗。

就这样掐死她,就能一了百了了。这张脸、那些事再不会出现在他的梦里,搅扰他、惹怒他,让他夜不能安,食不下咽。但为什么就是下不了最后的决心?

远处隐隐传来男子的呼喊,有人在叫“明蓁,明蓁!”

是温瑞卿的声音,怕是看到了她留的字条找来了。

陆云从不满地攒起眉头,立刻换了姿势,从她身后卡住她的脖子,拖着她隐到绣球树同假石山的罅隙里。

明蓁本能地往后仰着脖子,发出痛苦的鼻息声,脸上却一直带着笑。

喘息声太大,像火星子四下喷溅烫了他的手,他下意识地松了松,冷冷看着她那副虚伪的笑脸,“我只是想提醒一下——温二奶奶,我在你书店里订了好几年的书报,要及时给我送来,一日都不能落。跟你说,我这人不大好说话,最不喜欢别人欠我的东西。凡是欠了我的,都得加倍地还回来。”

她的身上不知道扑的是什么香粉,浓得叫人完全不能忽视。每一次呼吸,那浓香就从鼻子钻进去,钻到肚子,一直钻一直钻,钻到他也不知道的什么地方。不是散了,而是藏身了起来。

陆云从不喜欢她这身少妇的打扮,但这通身珠光宝气的样子,却是有些从前明五爷的意思了。

他暗地里观察过她很久。见过她卑躬屈膝,迎来送往,同人勾肩搭背。她有时候会帮对面布店吆喝生意,那布店的店主是个寡居的三十多岁女人,见到明蓁时总是眉来眼去。

明蓁每次去吆喝,那店里的生意都会特别好。店门口支起一个摊子,一群女人围着挑挑拣拣。有人挑剔道:“这布料也太薄了吧?”

明蓁穿着男人的衣服,袖子卷到了小臂上,她把那水红色的布往小臂上一搭,然后掀起一角,手在薄削的布料下一点暧昧的轮廓。

“大姐你这就不懂了,这料子做成了家衣,半遮半掩凉快得很。这就是屋里头穿的吗,当然越薄越好喽!”

接着女人们发出会意的笑来。若是男子说这样的话,就失了体面,说不定还会让人骂一顿。但明蓁不一样,她是个女子,却有雌雄莫辨的男相,俊俏风流。她说出的荤话同男子一样撩拨人,却又不会让她们有道德上的负担,所以反而喜欢同她打情骂俏。

不,这不是他要找的人,明五爷不该是这样的!明五爷该是高高在上,不屑同任何人多说一句话。她高兴了,才会眼皮轻垂,用眼角微扫一眼,满脸的鄙夷。想要让她多看一眼,那必定要跪在她面前摇尾乞怜的。

他脚踩这么一个烂泥里的女人有什么意思?他毫不怀疑,他若是让她跪下,她马上就会跪到他的脚边,不会有半点犹豫。但如果不是他,她为了活命、为了钱,一样会如此。不是这样的,他要的不是这样的。就算是奴颜婢膝,那也只能对着他一个人!

对,他要把这个女人托到天上,然后再狠狠摔到地上,才能解他心头之恨,“回报”她当年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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