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小重山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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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但被身上的异样惊醒了。睁开眼就对上一双慌乱的眼睛,“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把你吵醒的。”

陆云从昏昏沉沉坐起身,明蓁惊呼一声往后倒去。他彻底清醒过来,眼疾手快一把把她捞了回来。原来刚才她正试图从他身上跨过去,现在,结结实实跨坐在了他身上,压在了不该压的地方……

“下去!”

他稳了稳气息,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漠且镇定。过了头,就显得格外不近人情的严肃。

“我要去小解,怕把你吵醒,想着就翻过去,谁知道你就醒了。要不还是我睡外头算了,我一喝水就要跑茅房的……”明蓁嘟嘟囔囔地为自己辩解,手忙脚乱地翻下了床,随手拽了件衣服披着就出去了。

他躺了一会儿,也睡不下去了,起了床。大约是夜里真冻着了,连打了几个喷嚏。明蓁正好跨进来,“我刚才听到你在打喷嚏?”她走到他面前,放了一只手在他额头,另一只手则是放到了自己额上。

这亲昵的动作叫他僵住不能动,目光落在她脸上。她刚才显然是洗漱过,额角鬓边的头发还润湿着,连她的手都带着潮气。

“好像有点热呀。一定是你晚上没好好盖被子冻着了。我半夜醒了一回,看到你都在外头。”

他简直无言以对,是他不想盖吗,明明是她把被子全卷走了。

阿荣早起过来伺候陆云从起床,还是按着老时间老样子,直接端了热水就进来了。可一进来就看到一男一女穿着寝衣面对面站着,他一时眼花,似乎看到明蓁把胳膊吊在陆云从的脖子上,人还不断往他身上贴……

阿荣吓了一大跳,慌得就往后退。脚下踉跄摔了一跤,手里的水盆也翻掉在地上,泼了他一身。他红着脸爬起来,捡了盆,结结巴巴道:“我,我这就去,再打水来。”

“他怎么像撞了鬼?”明蓁诧异地问。

“……没事。”

陆云从打了个岔,拉铃叫人送早饭过来。面上虽没什么表情,心底却有种莫名的欢乐。想着以后要重新立规矩了,没有吩咐就不需要人过来伺候。

一日三餐都是养病的清淡食物,明蓁本来在医院已经吃了几天,回到了陆家又连着吃了几天。这日早饭仍旧是相同的东西,她喝了口白粥,唉声叹气起来。

“怎么了,不合胃口?”

“嘴里没味道,总吃这种东西就更没味道了。”她搅动了几下勺子,“我忽然想吃一种东西,可我忘了叫什么了。”

陆云从放下筷子,“你说说看,是什么样的?”

明蓁想了想,“是一种特别好喝的汤。我记得里头有麦仁、胡萝卜丝、木耳丝之类的,哦,还有鸡蛋。你叫厨房给我做一碗行不行?”

陆云从想了一下,猜到她说的是什么了。“家里的厨子怕不会做。真想吃,我带你去吃。”

“真的?你不要做事吗?苏姐姐说你平日里很忙的。”

“快到年关了,事情大都忙完了,正好我在家多陪陪你。”看来他不在家的时候,苏梦华又来了。“她还说了什么?”

明蓁摇摇头,“没说什么了。”

他起身走到她面前,捏住她的下巴,凝视她,“明蓁,从现在开始,你不要听别人说了什么,用你的眼睛看,用你的心去看。”

明蓁脸上露了笑意,“哎呀,你弄得我好痒!”然后去抓他的手,“快带我出去吃东西去呀。”

天才蒙蒙亮,又是深冬。车玻璃结了冰,汽车热了半天还走不了。看着明蓁那急不可耐的样子,陆云从对阿荣道:“你不用送我们了,我跟少奶奶坐黄包车,过三个小时你去玉兰街那边接我们。”

门口已经有几辆等客的黄包车了,陆云从冲其中一个极年轻的男孩子招招手,那少年受宠若惊地跑过来,问:“先生太太早,你们要去哪里?”

陆云从报了地址,男孩子拉起车跑起来。

两人肩并肩坐着,明蓁打量了一下,这车同那几辆比起来破旧许多,车夫也显得单薄了些。还没跑出多远,就已经能听到他咻咻的喘气声。

明蓁歪头不满地看了他一眼,“你干嘛欺负小孩子?你瞧他那个小身板,拉我们两个人,还没到地方怕就要晕了吧。”

陆云从笑了笑,“如果我们不坐他的车,他这一天恐怕都难开张。”

明蓁有些诧异,“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他瞥见她双手放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搓着手。他把皮手套摘了,递给她,“冷不冷?”

“有点冷。洛州冬天都这么冷吗?那冬天可真够难熬的。我就顶不喜欢冬天。”

“洛州的春天很美。”他说完有点后悔,仿佛在哄骗她一样。她果然一副不大相信的样子。

他也顶不喜欢洛州的冬天,寒意绵长。但好东西都是值得等待的,好像人这一辈子,熬过夏天的酷热,熬过秋天的萧索,熬过冬天的尖冷,就是为了春天那短暂灿烂的一瞬。然后年复一年,终而复始,然后蚕死丝尽。

若没一点盼头,要怎么活下去?

跑出了三四条街,陆云从就叫停了车夫。那少年还当他不满意自己,急着辩解,话也说不利索了。陆云从摆摆手,从口袋里摸了几个大洋给他,“不是你的事,我跟内子想走走,所以就在这里下了。”那少年千恩万谢地收了钱走了。

明蓁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轻轻咬住了唇。

“怎么了?”

明蓁摇摇头,“怎么在这里下车了?到了吗?”

“再往前走一会儿就到了。”

两人并肩走着,过了好一会儿,他忽然道:“前头那条街,叫玉兰街,路两边种了很多玉兰树。春天的时候,远远看过去就像是一片云海仙境。”

明蓁驻足遥遥看了一眼,不大相信,“真的?看着这满街的枯枝败叶,倒是想象不出来春天的样子。”

他轻轻笑了笑。

孟小棠和孟春娥来到洛州,就是一个春天。去戏班子的落脚地,走的就是那条玉兰街。街道萦纡,不似旁的大街平直。走在花树间,如行在云端,眼睛都不够用了。那时候他想,洛州真美啊!等他赚了钱,买一座宅子,春天的时候就坐在树底下喝茶赏花……现在这个愿望依然如昨,只是添了一句话,多了一个人。

转进了玉兰街,路边有铺子、有人家。几辆黄包车响着铃声跑过去,伴着早起的商贩吆喝声,“又大又酥的肉饼咧!”“五香鸡蛋老卤干儿!”“热热乎乎的烤红薯唉!”……不同于十里洋场的那种繁闹,这里是色香味俱全的人间百态,另一种只有烟火气的热闹。世界是嘈杂的,行走在其间的人心却是安宁的。

“你说的饭馆在哪里?”明蓁走了这许久也饿了,恨不得随便找个地方买个大肉包吃了。

“再走一会儿就到了。”

陆云从颇有些拧脾气,认定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完,不喜欢中途变来变去。但明蓁虽然很想喝那汤,到底不是非吃到不可。早知道要走这许久,还不如在家里躺着舒服。而且身边的这一位,话少心思深,实在称不上有趣。

这样无趣地走了好久,明蓁再不肯走了,往路缘石上一屁股坐下去,“不行了,脚疼,走不动了。”然后脱了短靴抱怨,“我怎么会喜欢穿这种鞋子,累死了!”

靴子是陆云从买的,杂志上看到西洋那边正流行这样的高跟踝靴,就叫人订了几双。他没有过女朋友,并不知道这鞋虽然好看,走久了并不舒服。从前故意逼明蓁穿高跟鞋的时候,她也并不会抱怨,所以他就更不知了。

这样不顾形象的少奶奶坐在路边,自然引得路人侧目。陆云从疑心他们都在偷看她的脚——女人的脚能让外人见吗?他蹲到她面前,阻挡路人的视线。“把鞋穿上,不知道‘寒从足下生’吗?”

“我脚疼。”明蓁揉了揉酸胀的脚腕。

他不想在这里耽搁,只好勉为其难拿过了她的脚,“我给你揉揉。”

明蓁怕痒,他一用力就咯咯笑起来,这下更引人注意了。他甚至听到有过路的人小声嘀咕,“瞧人家小夫妻多恩爱!”

他是生性敏感的人,被人围观实在感觉不自在,但明蓁说疼,也不像是装的,只是倘若她能安静一点,他们就不会像耍猴的一样被人围观了。

“再笑不管你了。”

“我痒啊!”明蓁争辩。但见他神色严肃,很怕他把自己扔在这里,那真是白受了这许久的罪,所以拼命忍着。“好了好了,那我不笑就是了。”

可痒哪里是说忍就忍得住的?她忍得辛苦,还是有笑从唇间溜出来。嘤嘤的像笑又像哭,听着格外暧昧。他一直垂着眼认真给她揉脚,虽然表情和他的眼镜片一样冷,手上却不自觉地又轻了些。

明蓁终于也适应了他的力道,感觉到脚好像是舒服多了。她忽然把头靠近了些,悄声道:“哎呀,我都不知道你还挺会伺候人的。”

他的头发被生发油拢得整整齐齐,她温热的气息直扑到他额头上,脸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

明蓁这个角度正看到他眉骨下有道浅浅的伤疤,大约平常都被镜框子挡着并不显眼。她伸手摸了摸,“你这里怎么有道疤?”她的手指才从手套里拿出来,也是温热的,弄得他眉毛发痒。

“不要乱摸。”他偏了偏头,躲开了她的手,脸更红了些。

明蓁又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笑着去捏他的耳朵,“嗳,你耳朵冻红了——苏姐姐给予杭少爷买了顶极漂亮的帽子,我也送你一顶吧?”她那双手不停在他脸上摸摸蹭蹭,像极了调戏良家吃人家豆腐的臭流氓。

陆云从“嚯”地站起身,“好了,把鞋穿上。坐在马路上喝西北风吗?再走走马上就到了。吃完东西阿荣接我们回去。”

明蓁埋怨死他了,穿上了鞋却不肯走,“走不动了,回去就把这些鞋子全扔了。”

陆云从捉了她的手把她拉起来,拖着她往前走,“回去随你怎么扔,现在还是要走。”

明蓁不情不愿地被他拉着,没走多远忽然“噗嗤”笑出声,然后快走一步和他并肩,“哎,我想起一件好重要的事情。你刚才给我揉脚,回头怎么吃东西呀?我的脚不臭吧?要是我的脚臭,你的手就臭了,现在我的手也臭了。”说着还把牵着的手抬到他面前晃了晃。

“明蓁!”他这会儿真被她气到了,松开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说自己的脚臭,你恼什么呀?”她笑着问。可他已经走开好几步了。

明蓁脸上的笑意散去,低头看了看刚才被他牵住的手,有一瞬间出神。等回过神时,已经看不到陆云从的身影了。她驻足前后张望了片刻,都看不到他。不会真把她扔在这里了吧?她出门没带手包,口袋里也空空的,想叫一辆黄包车都没钱,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走了四五丈远,陆云从忽然从路边一间铺子里出来。明蓁气恼地瞪着他,“你去哪儿了?”

他拉着她在铺子前的石阶上坐下,蹲下去帮她把皮靴子脱了,套上了一双黑色平绒千层底布鞋,然后把带扣扣上,最后站起身,“走吧。”

看着脚上的鞋,明蓁那句玩笑的话怎么都说不出来了。老老实实跟在他身边,最后低声道:“谢谢。”

他不置可否地淡淡“嗯”了一声,偏头看了看天。天色发灰,算不上冬日里的好天气,但有些莫名的隐秘的欢乐从心底里生出来。他强压住唇边快要抑制不住的笑意,不想被她发现。

走了一会儿,他感到明蓁拉住了他的袖子,“哎,你听,有人在唱歌。”

他刚才已经听到了。“不是唱歌,是伶人早上吊嗓子练功。”武哥的和凤班就住在这附近,他来过几回,也在附近吃过东西,所以知道明蓁想吃的那个是什么。

明蓁静心听了听,赞道:“这嗓子真好呀,像百灵鸟似的。”这会儿鞋子合脚,走路也轻快了,她越过他,循着声音找过去,“你说,会不会是哪个角儿住在这附近呀?”

“你从前不爱听戏的。”

她没回头,“真的?”

在岔路口,陆云一把拉住她,“不是要吃东西吗?往这边走。”

“声音好像从那边传过来的,我去看一眼嘛。”

两人拉扯间,不远处一户人家的大门呼啦一声打开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挽着菜篮子走了出来。那女人才出得门来,一抬眼就看到了陆云从,惊喜道:“呀,陆三爷!什么风把您吹到咱们这里来了?”然后忙往院子里头喊,“快去看看武爷起了没,陆三爷来了!”

不多会儿,却见筱梦唐步履匆匆地跑出来。他没穿戏装,没勾脸,就是个清秀干净的少年模样。“真是陆三爷!我们武爷昨晚上会友,喝过了,这会儿怕还没醒酒呢。您可是有事,我这就去叫武爷。”

明蓁的眼睛盯在那少年脸上,陆云从本来松弛的心绷紧了,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他沉了脸,侧身挡住了她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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