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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没有婚约的。”他主动交待说,“当年她卖了店,和我一块儿到深圳,我们吃喝玩乐了一整年,加上我又赌,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是她到夜总会做小姐,赚够了本钱,让我开了一家茶叶店。现在,店已经开到第三家了,生意也算不错。孩子流掉后,她患了抑郁症,整天不说话,我找了专人护理她,但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可是,”我说,“她离不开你,不是吗?”

“这不是你关心的事情,”他说,“相信我,我会处理好。今晚我就回去,你要做的,就是等我回来,好不好?”

“不好。”我说。

我不喜欢他这样跟我说话的语气,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与我无关。更仿佛每次这么一说,就是长久的分离,再见不知哪一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心里的阴影。

他仿佛看出我的不安,再度搂紧了我。

“可是,你来北京不是来找夏花的吗,难道不见她就走?”

“既然你告诉我她还活着,我就放心了,见不见无所谓的。她一直怨我到深圳那几年不理她,她哪里知道,我混得那样背,是怕给她添麻烦。现在好了,她倒是不客气,反过来给我添个大麻烦!别的我都不怕,我就怕她因为钱,活活丢了性命。”

“夏花知道于秃子找你麻烦的事吗?”我问。

“她还不知道,”毒药说,“算了,你也别提,省得她心里堵得慌。她那个性,弄不好又去找于秃子打打杀杀的。我也想通了,孩子流也流掉了,那些钱就让她留着,当我没出世的儿子替我这个不争气的爹还债了,我这辈子欠她的,真的太多了。她要不是为了我,也走不到这一步!”

我真受不了他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唯一能做的,就是再一次把头紧紧地抵在他怀里,两只手伸直了搂住他的脖子,不让他喘气,也不让我自己喘气。

他容忍着,一声不吭,直到我自己筋疲力尽败下阵来,他才捏着我的下巴说道:“我必须承认一件事,我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你。”

我得意地微笑。

“我饿了!”他起身套上衣服说,“我要出去吃个早餐。”

我可怜巴巴地说:“我也饿。”

“限你五分钟打扮好。”他还是那样凶巴巴。

而事实上,我三分钟就把自己收拾得妥妥帖帖,让他没什么话好讲。我们来到宾馆三楼的餐厅,那里是广东早餐,点心、粥、面条,一应俱全。

“每次来北京,我都住这里。”他说,“就是喜欢这里的早餐。”

“你怎么越来越像个中年人。”我点评他。

“你是说我长得不像老公像叔叔么?”他又在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心眼真小!

当他喝完一碗粥,吃掉一笼叉烧包,继续向一碗面条进军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决定把真相告诉他。免得他整天黑着一张脸,像我欠了他一千万!

“你对夏花有误会。”我说。

“这面不错,和天中那个小面馆的有得比。”他像没听见我说话一样,招呼我说,“来,你也来一碗。”

“夏花真的不是因为跟我爸在一起,才不跟你联系的。”

“快吃吧,瘦成这样,以后我养着都费劲!”

“你听说过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么?”看此情况,我只能单刀直入了。

他的筷子停在半空中。

“夏花之所以与你断了联系,并不是因为她跟我爸爸在一起,而是因为,她得了这种病,她认为自己活不长了,她不希望你为她伤心为她难过,所以,她才处心积虑地瞒着你。她以前跟我爸借过一大笔钱,在嫁给于秃子之前,她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她骗了于的钱,全都给了我爸,准备一死了之。我们在艾叶镇的悬崖边找到她,要是再晚一步,她恐怕就真的没命了。但是那些钱,我爸没要,全还回于家了,是我亲手交给于安朵的。我本来答应她,不告诉你这些的,我只希望她不会怪我。因为我更不希望的是,你生她的气。你就这一个姐姐,一个亲人,我不希望你们之间有任何的误会。”

他看着我,筷子放到桌面上。

“不过她没事了。”我安慰他说,“医生说,只要好好保养,没问题的。”

“你懂个屁!”他骂我。

算算算,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我原谅他的无理。我就不信,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我会收拾不了我眼前的这个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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