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抱鸡娘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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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鸡娘娘来了!”

不知是谁一声大吼,地上许多无精打采半躺着的人顿时来了精神。这些人大多衣衫褴褛,身上散发着浓浓臭味。

大头子点亮了灯,昏黄灯光里,一个秀丽身影姗姗而来。这女子约莫二十岁,腰极细,穿着蓝色的粗布裙子,缀着白花;头发盘作妇人模样,发髻上排了一把栀子花;腰间用麻绳系着一串发绿的青铜铃铛,一摇步子就叮叮当当地响。

最特别的,却是这妇人怀中抱着一只油光水滑的大公鸡。大公鸡长得特别漂亮,鸡冠鲜红,脖子金光灿灿,翅膀绿色渐变作黑色,尾巴却是泛着金属光泽的墨蓝色。这种大公鸡有讲究,人称“五彩凤凰”,澂州一带的人若要冲喜,用来拜堂的就必须是这种大公鸡。

“娘,抱鸡娘娘是谁啊?”一个面黄肌瘦的男孩害怕地抱紧了身边的母亲,“为什么大头子还亲自给她挑灯?”

“你呀,要是给她挑去,就算是转运咯!”旁边靠墙根躺着的老汉低声说,“这个抱鸡娘娘,是专给吴王宫里挑下人的。被她挑过去,哪怕做个刷马桶的奴才,也比在这里等死强!喀喀……”他剧烈地咳嗽起来,捂着嘴的手打开,满掌血痰,他随手将其抹在了黑黢黢的墙根上。

男孩看着面色苍白的母亲,又看看母亲怀中的女婴,眼睛里闪出一星光亮:“那……娘,我去求求她!”

旁边却又有一个腹大如鼓的中年男人虚弱地说:“进了吴王宫的男人,还能是男人吗?都是要被割掉命根子做太监的。你爹走的时候,嘱咐你一定要传续香火……”

面色苍白的母亲喃喃道:“那吴王宫要女人吗?我还可以缝补浆洗……”她把女婴塞给男孩,扑过去揪住抱鸡娘娘的裙子,白色印花裙上顿时出现了黑色的指印。

“选我。”那女人仰着头,用干枯的声音说。

“滚!抱鸡娘娘什么时候挑过女人!”大头子飞起一脚,正中女人的脖子,“半死不活的,晦气!”

却只见那个女人的头颅掉在了黑色的泥巴地上,骨碌碌滚出数步,眼睛还眨巴着,脖子上没有血,却有无数蚂蟥一样的东西蠕动。

头颅滚到一个没了腿的汉子面前,汉子拿起旁边的半截木棍,把头颅拨到了一边。旁边的人却骂将起来:“去!去!别扔老子面前来!”

然而鬼市的这一大片地,密密麻麻挨着的都是人,无论头颅被拨到哪里,都在某个人面前。

于是头颅便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只有那个男孩在哭,怀中的女婴也没有任何声气。

数丈外,一个人忽然颤抖了一下。

抱鸡娘娘抬起细长双眸,看了这个男孩一眼,没有任何言语。

大头子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男孩,殷勤问道:“娘娘,这孩子瘦了点,还算干净,没沾上他娘那种病,您看?”

抱鸡娘娘摸了摸怀中大公鸡丰盈的羽毛,开口道:“我今天来,不是给吴王宫挑人。”她的声音细细的、扁扁的,甚至还有一点嘶哑,像是声带受过损伤。

“那是……”大头子毕恭毕敬,点头哈腰地问。

“我家冯公公说,家里的房子太老了,该翻修一下了,想找个能下力的男人。”

“有!有!”大头子兴奋道,“娘娘请随我走,我一个个挑出来给您看。”

大魏末年,天下大乱,战火纷飞,难民易子而食。

长江以南、江陵以东,眼下为吴王萧子安所占,建康城中,流亡的难民为谋生存,在夜半鬼市中卖身。

大头子就是鬼市中的掮客,专为买家推荐合适的人,从中牟利。

然而今晚,抱鸡娘娘似乎格外挑剔。

大头子高声呼喝着人名,叫合适的男人站起来让抱鸡娘娘挑选,然而走出数丈,抱鸡娘娘都不曾对任何一个人多看两眼。

大头子有些焦躁,但他也知道冯公公是个难伺候的人,于是紧跟着抱鸡娘娘,一句话也不敢多问,只是心疼灯油钱。

前面又见一盏灯,提灯的却是一个家丁,站在一个妇人身边。

那妇人穿着要比抱鸡娘娘华彩许多,披着墨蓝色的羽衣,看起来很像抱鸡娘娘怀中的大公鸡。

又一个拎着木桶的家丁快步走过来,将半桶水照着一个人的头哗啦倾倒下来。

秦淮河里漂满了死尸,打上来的水又腥又臭,寒气四溢。

那个人看上去是个年轻男人,被冷水激得浑身颤抖。

年轻男人身边停着一具破竹席盖着的死尸,尸首尚完好,看上去过世不久。

抱鸡娘娘突然停了下来,盯着那个年轻男人。

大头子连忙说:“娘娘,这人不行,你看他的手脚——”他抬起了风灯。

微弱灯光下,年轻男人的衣衫尚干净齐整,明显是个讲究人,只是那一双手脚已经腐烂不堪,白惨惨的骨头从稀碎的血肉中露了出来,支棱着像冬日的枯枝。

他低垂着头颅,被家丁掐着下巴抬起头来,一块抹布盖上去使劲擦了擦脸。

那家丁献媚道:“夫人,您眼光当真好!是个长得俊的!”

“啊呀……”那妇人拿过另一个家丁手中的灯凑上前去,手背滑过年轻男人的面颊,叹息一般轻吟了一声,连声赞赏道,“好看好看,是个极品,剁了手脚,还能用。”

年轻男人僵硬地偏过头,目光正好对上抱鸡娘娘。

那双眼睛看似完好,却是失焦的。

“大头子。”抱鸡娘娘忽然轻声道,“这个瞎子,多少钱?”

大头子说:“他卖身是为了葬兄,自己手脚都烂了,眼睛也瞎,也就能卖个一贯钱吧。”

“一贯钱——”抱鸡娘娘缓缓念着这三个字,嘴角浮起嘲讽的笑意。

“哟,是张翠娥。”羽衣夫人瞧见抱鸡娘娘,脸上露出了居高临下的笑。

“毓夫人。”张翠娥淡淡地打了个招呼,怀中的鸡突然也打了个鸣。

毓夫人掩口大笑:“这就是你之前那个死郎君?”

鬼市的人都知晓,张翠娥早前在澂州嫁人是为了给郎君冲喜,然而和公鸡拜了堂,郎君便亡故了。后来夫家的人在战乱中死的死,散的散,她带着大公鸡流落吴王属地,又嫁给了冯公公。每次来鬼市为冯公公办事,她都会抱着这只大公鸡,鬼市上的人便都叫她抱鸡娘娘。

张翠娥道:“是的,这是我的大郎君。”

毓夫人笑得前仰后合:“真是不要脸的娼妇。”

张翠娥向着毓夫人举起公鸡的一只翅膀扇了扇,道:“我家大郎君向您问好,它说您这身衣裳颇好看,当是从它兄弟屁股上拔下来的,看着甚亲切。”

“胡扯!”毓夫人气得脸上发赤,提着巴掌向张翠娥冲来,被家丁拦住,大头子也赶紧挡在了两人之间。

“毓夫人,您消消气!”大头子劝告毓夫人,低声在她耳边提醒道,“冯公公可是吴王宫中要人,您再有钱,可也惹不起啊。”

张翠娥脸上仍未见什么神情变化,她温婉地向毓夫人行了一礼:“打搅了,毓夫人。”

说着,她便要和毓夫人错身而过。

正当这时,那年轻男人不知哪来的力气,从地上一跃而起,用那腐烂的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张翠娥。

“求夫人买我。”

所有人目瞪口呆。

张翠娥轻笑了一声,抬起细长的双眸看向毓夫人:“哟,这——”

毓夫人厉声喝道:“我买你!你去找她作甚?我可以出两贯钱!”

张翠娥低头对这年轻男子轻笑道:“跟毓夫人去吧,她出两贯钱。”

年轻男人仰面,面庞俊俏而双目暗淡,他笃定地摇头:“但求夫人买我。”他颤巍巍抬起一只瘆人的白骨手爪,道,“夫人若不愿买我,我宁可插喉而亡。”

毓夫人脸色一白,张翠娥淡笑道:“毓夫人,您可看到了,不是我要买他,是他非缠着我不可。”

说着,她又低头,神色一冷,语气中竟带了恶毒诅咒:“买你?你一文钱都不值!”

年轻男人浑身一颤,垂下头去,却不肯撒手。

张翠娥站直了身躯,道:“但若让你死了,又有几分可惜。”她忖度了一下,道,“你若非要跟着我不可,便随我回去。我一文钱不会给你,但可以给你柴火,供你兄长火化升天。”

年轻男人颤声道:“多谢夫人!”

张翠娥斥道:“那你还愣着作甚!难不成还想让我背着你和你兄长吗?我可没有奴仆服侍!”

众目睽睽之下,年轻男人用他腐烂不堪的手脚扒着地,爬向他兄长的尸身。每一次血肉与地面的摩擦,都令他的身体一阵痛苦地抽搐。他把兄长的尸身扒起来,背在了背上,艰难地用带子缠紧。尸体压得他额头滴下豆大的汗粒,腐烂的碎肉和腥臭的血落得地面到处都是。

张翠娥冷漠地看着他,不耐烦地命令道:“快点,大郎君打鸣,天要亮了。”

于是年轻男人以尚完好的手肘撑在地面上爬动,循着她的声音紧跟着她。

毓夫人瞪着眼睛,望着张翠娥离开的背影,还有地面上如蜥蜴一般爬动的人,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大头子从惊恐中恍然醒来,追过去:“娘娘,真的……不给钱吗?”

她不给钱,意味着他没有中间的抽成。

“你知晓的,我们家冯公公一毛不拔。给家里买人,他一分钱不予我。”抱鸡娘娘声音扁平地说道,叮的一声抛给他一块铜板,“灯油钱。”

两人、一公鸡、一尸首,在众人的瞩目之下行出鬼市。有人在低声地议论:“这人为何宁可被抱鸡娘娘这般欺侮折磨,也不肯随了那毓夫人?”

“呵,毓夫人的夫君,你莫非不知晓?那等恶癖……这小郎君长得俊朗,倘是随了毓夫人,又能活得几时?怕不死得更惨。”

抱鸡娘娘长着一双尖尖的耳朵,听见了这些悄声议论,只是无声地讥诮一笑。

冯公公家宅的北边,是一座荒废的浮屠祠。佛塔坍圮,佛堂中一片被洗劫过后的狼藉之状。泥塑大佛翻倒在地,碎成几段,露出空空如也的肚子,佛像表面被刮得乱七八糟。据说此佛过去塑的是金身,建康城几次易主,佛身上的金箔早就被刮得一干二净。民间打仗越打越穷,到了吴王萧子安入主建康,浮屠祠里就连最后一点包着门框的铁皮都被剥了去。

浮屠祠中遍植香樟,砂砾地面荒草丛生。抱鸡娘娘就在佛堂前的空地上焚烧尸体,将废弃的木材、枯枝老叶拢到一处,搁上尸身,又盖上一层干松枝。

此时,暗蓝的天际尚未浮起白光,浮屠祠里忽地腾起熊熊大火,将火边人的脸庞照得通红。年轻男人的面孔清俊得像朝雾晨光,仿佛流亡的饥饿、皮肉腐烂的恶疾都不曾夺走他的形貌。

他委顿在火堆边,脸上不悲不喜,张开双手双脚,方才爬路摩擦出来的伤口已经止住了血,奇迹一般,之前腐烂处的脓血也都止住了。

他微仰着头,承受高风薄露,仿佛刚刚从地狱中爬出来,终于呼吸到一口新鲜空气。

抱鸡娘娘站在他身边,看着火堆里的人。

死人身上的油脂在大火中发出嗞嗞的声响,火舌燎穿了薄薄的腹皮,内脏在火焰中散发出一种油腻的恶臭。蔽身的布料烧干净后,一双细如幼童的腿露了出来,看起来,此人是个天生的瘫子。

“这是你的亲兄长?”抱鸡娘娘问。

年轻男人点了点头:“多谢夫人助我葬兄。”他一双眼睛清润如棋子,虽黑白分明,却是死的,透不出半分喜怒哀乐。

空气中焦煳的浓臭越来越刺鼻,而且有向南面的冯宅蔓延的趋势。抱鸡娘娘皱了皱眉,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柴刀,去砍那些香樟树上带叶的树枝。她将大把青枝绿叶投入火中,试图用樟木焚烧的香气掩盖空气中的尸臭。

“夫人。”年轻男人在火边低垂着头,声音恹恹的,“半个时辰后将起东南风,您可以省些事情。”

抱鸡娘娘注视着他,慢慢将柴刀又插回了腰间的刀鞘里。

她到年轻男人身边坐下,脱下脚上黏了泥的鞋子扔进火里,摘下发髻上开始枯萎的栀子,也将其丢进火里。在火边,她鬓边发丝下开始渗出汗粒,裸露的足也开始沁湿,她搬过一块干燥的大青石垫在足下。

年轻男人手足上腐烂的创面似乎变小了一些,他闭着眼睛,呼吸变得平缓均匀。

“叫什么名字?”抱鸡娘娘问。

年轻男人没有吭声,半晌,道:“请夫人赐名。”

“赐名?叫你阿猫阿狗都可以?”

年轻男人身姿清贵,虽一路从鬼市的烂泥路上爬过来,除了手肘和膝下的衣裳脏污,其他地方竟还是干净平整的。他垂着双手,道:“既然夫人收留了我,自然全凭夫人处置。”

“全凭我处置……”抱鸡娘娘重复着他的话,嘲讽般一笑,“那就叫李柔风吧。”

病恹恹的年轻男人像被闪电击了一下,惊得翻身而起,手肘撑着地面朝身后退了两步,惶然道:“你是何人?”

抱鸡娘娘的裸足蹭着青石,她拿了根长木棍将烧去大半的尸身下捅出空心,又拨拢木柴,让火烧得更旺一些,才慢悠悠自言自语道:“忘了埋个红薯进去,不然当是好吃。”

年轻男人又大声道:“你是谁?”

“我是个无足轻重的人,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抱鸡娘娘拨着火堆,道,“倘若有朝一日你能记起,那便记起了;倘是记不起,那也不打紧。”

年轻男人转动着头颅,极力思索这人是谁,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他又问:“你收留我,是何用意?”

“是何用意,你等会儿就知道。”抱鸡娘娘淡淡地说,声音扁扁的,有些刺耳,“你不必害怕,澂王都已经亡了,你也一文不值。我不会拿你去向吴王邀功请赏,因为吴王根本不知道你是谁。”

她提到“澂王”两个字的时候,年轻男人低下头来,身体微微发抖。

抱鸡娘娘的声音平淡干燥,像风干的木柴。年轻男人听出来,这是一种久于乱世的麻木。

“萧焉死了。”她强调说,“如今你和我一样,都是苟且偷生的蝼蚁。”

年轻男人清贵中带着孤傲的脊梁渐渐弯了下去。蓝幽幽的火光一晃,最后一点骨头也被烧成了灰。火势衰微,抱鸡娘娘道:“你要收殓骨灰吗?”

李柔风摇了摇头。

抱鸡娘娘道:“此人骨相所示,贪得无厌、刁钻刻薄,是个小人。”她看了看李柔风紧抿的嘴角,道,“看来他生前待你甚恶。你将他背出鬼市火葬,也算是报了他的救命之恩。”

李柔风缄口不言。

南边的冯宅中,又传来一声大公鸡的啼鸣。抱鸡娘娘自言自语道:“大郎君又叫了,你的时间不多了。”

她飞快起身,从后腰抽出一双新的软底布鞋套在脚上,打了一个呼哨,在浮屠祠一角吞吃草料的大黑马飞奔了过来。

她也不在意李柔风身上的肮脏,抓住他狰狞的手骨把他拉了起来。李柔风像是被烫了一下,却没有缩回手,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抱鸡娘娘完全无视他的痛楚,将他推上马背,自己也坐了上去。

李柔风感觉到马蹄颠簸,偏离了他来时的路线,不由得惊慌问道:“你要带我去何处?”

抱鸡娘娘不答,将他白骨一样的双手紧束在自己腰间,策马疾行。

夜风凛凛,大黑马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狂奔,马蹄溅起路面上的黑泥,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冲淡了花香。

数月之前,吴王萧子安用计大败澂王,血洗建康,城中尸体堆积如山,连地上的泥土都被浸成了黑色,至今不曾消退。横塘上阴风呼啸,有尖细凄厉的声音参差掠过,仿佛厉鬼夜哭。

抱鸡娘娘手中缰绳一抖,大黑马在一座驿站前停了下来。抱鸡娘娘抚着马鬃,对身后的李柔风道:“这里是建康官驿,吴王手下大将杨燈昨日进城,临时下榻于此。我推算他死期将至,你帮我看看,他何日会死。”

李柔风闻言,惊讶瑟缩道:“这我怎知!”

抱鸡娘娘平平淡淡道:“你能看到。”

李柔风辩道:“我是个瞎子!”

“休得再骗我!”抱鸡娘娘厉声喝道,忽地反手一掀,李柔风腐烂双足未曾入镫,一下便重重摔落地面。他闷哼一声,嘴角磕出暗红的血液。

抱鸡娘娘翻身下马,足弓一钩将李柔风掀翻过来,干干净净的软底布鞋踩在他的胸口,毫不留情地蹍了蹍,道:“我看你还是不识时务!”

李柔风咳嗽着挣扎,抱鸡娘娘在他面前蹲下身,像是完全不嫌弃他身上的脏病,双手一伸,将他腐烂见骨的双腕握在了手里。

这一刻,只见李柔风的双腕之上,鲜活的血肉突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生长,覆盖上他惨白的骨骼!

“你问我为何要收留你,为何不愿意把‘收留’换成一个‘救’字?”

她伸手拭了一下他的嘴角,鲜血止住,伤口愈合,光润如频婆果的嘴唇完美如初。

“像你这样的阴间人,总是像飞蛾一样扑到我身边,令人厌恶。”抱鸡娘娘冷冷地说道,“你果然做阴间人的时间太短,还不懂得,阴间人最不应该欺骗的,就是阳魃。”

乱世出阴间人。

乱世之中,杀人如麻,尸骨成山,阴戾之气如大海倒灌。

人间阴气积攒到极致,在至阴时刻,若恰逢天地间那么一点日月精气飘忽而过,便有人死而复生,从尸堆里爬出,是为阴间人。

这等阴间人,却也活不了多久。倘无至阳之人以阳气辅之,很快便会如尸体一般腐朽,死得越久,腐朽越快。

这样的至阳之人,便被称之为阳魃。

乱世之中,阴间人常有,而阳魃不常有。阴间人依附阳魃而活,倘若阳魃是狼,那么阴间人就是狈;倘若阳魃是蛩蛩,那么阴间人就是与之形影不离的距虚

阳魃虽然能活死人、肉白骨,到底是普通人,迟早有死灭的一日。身边刚死了个阳魃,却能在身体腐朽殆尽之前又遇见一个新的,李柔风深知自己已经撞了大运。多少阴间人只能给自己的阳魃陪葬,又有多少阴间人根本遇不见阳魃,未曾见到新一日的阳光便眼睁睁看着自己腐化为骨。

李柔风长出一双完整的手来,眼前一片混沌,只能看见面前这个女人如一团艳红的火焰灼烧——这就是阳魃的样子。他之前跟着的那个瘫子,知道自己是阳魃便在尸堆中寻找阴间人驱使,那人身上的火,有如风中残烛,何曾有这个女人烧得炽烈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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