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钱夹(2 / 2)
梁奚音叹了一口气,“又给我弄丢了吧?你给我找回来时,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碰吶。”
她拍着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
陆瑾笙抬头,看着梁奚音,他说,“我把戒指给你找回来,以后你能不能别来看我了?”
这话好似让她很惊讶。
梁奚音一下从床上起身,后退了一步,低头看着他,不可置信,“为什么呢?瑾笙,你难道不想见到我吗?”
他微微低了头,垂眸。
过了大概十来秒,他点点头,“嗯,我不想见到你了,我想好好生活了,你别来找我,行吗?妈。”
梁奚音摇着头,表情有些惊恐。
陆瑾笙突然掀开了被子,从床上下来,赤脚踏在冰凉的地板上。
他两步走到梁奚音面前,目光很平静地看着她。
“我把戒指给你烧过去,以后别来找我,也别去找她,好么?”
直白的语气里,带着几乎不被人察觉的祈求。
梁奚音颤了颤眼皮,深深呼了一口气。
她垂在身侧的手指攥着自己的旗袍一角,将这块上好的不料揉得很皱。
“她?”梁奚音颤着声音问。
陆瑾笙点头。
“她是谁?这么久了,瑾笙你为什么还不肯将我的戒指还给我?”
“你自己说的话,你忘了吗?”陆瑾笙问她。
梁奚音表情突然变得可怕起来,她又后退了两步。
陆瑾笙跟着往前,望着她,“你当年说,你要去找她,你要将她连同你的戒指一起带走,但正因为她手上拿着你的戒指,所以你不敢去。”
陆瑾笙勾了勾唇,“我怎么敢将那戒指抢回来还给你呢,那样她的保命符不是没有了?”
顿了顿,他又往前走了一步,继续说,“四年前,你说是她害死陆遥的,你让我不要见她,我答应你了,我听你的话,我恐吓她让她以后见了我都绕路走。”
“我挺听话的,三年了,我不曾主动打听过她的消息,她也挺听话的,在这个城市苟延残喘,见了我很害怕,但你看看,到最后她结婚了我都不知道。”
梁奚音越听眼里的惊恐就越严重。
她不停后退,甚至开始在房间里踱步,就绕着床尾,就在陆瑾笙的面前。
但是高跟鞋踩在地板上没有一点声音。
她不时抬头看看陆瑾笙,然后继续踱步。
梁奚音有些语无伦次,“但是我的戒指呢?你得将我的戒指还给我啊瑾笙。”
“我还给你,你以后不要来了,可以吗?”陆瑾笙问她。
“不行,不行……那个抢了我戒指的女人,我要去杀……”
“妈,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幻觉,但是你看看,你将我害成什么样了,她是我病入膏肓时候唯一的解药,你真的忍心吗?”
陆瑾笙打断梁奚音。
他继续说,“你知道因为你,惨的不只是我,还有我的秘书,陈羡。”
梁奚音表情十分奇怪,像是濒临崩溃的边缘。
但她这样的人,是注定不可能像某些人发泄情绪一样大声尖叫的。
她出身豪门,不管有什么情绪都习惯地藏在心里,即使内心已经翻腾成一片,表面上也永远不可能表现出来。
陆瑾笙没给她缓和的机会。
以往她出现,他都任由她。
但这次,他想将某些东西连根拔起。
所以他继续说,“妈,你不知道陈羡是谁是么?那我跟你说一说。”
梁奚音站定,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陈羡是我的秘书,三年前来到我身边,那时候陈羡正在读研一,是个优秀的人,同时,陈羡也是她的好友。”
“陈羡家境贫寒,这些年,我送了她很多东西,价值几千万的公寓和车子,还有她在公司里独一无二的地位,外人眼中,她是我陆瑾笙身边最受宠的首席秘书。”
“这只是陈羡白天的身份。”陆瑾笙情绪十分平静,他继续说,“晚上,陈羡就坐在这栋房子的书房里,我让陈羡给我讲她的事。”
“一件又一件,不厌其烦地讲,有关她的事,我听不厌,但我的秘书厌了。”
“她甚至生出了让她死的念头,上次除夕夜,那把刀子是陈羡递的,”
陆瑾笙讥诮地冷嗤了一声,“幸好,一切还来得及,虽然她结婚了,有丈夫了,但那又算得了什么?”
房间里异常安静,梁奚音看着他,脑海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依旧拽着自己的旗袍,那里已经被她扯得不成样子了。
“妈,我想已经够了,十多年了,你亲手把我变成地狱,你让我以后好好生活,好好爱一个人,可以吗?”
“瑾笙……”
陆瑾笙转身,朝床头走。
身后,梁奚音伸手拉住他的一角,模样十分可怜,“瑾笙……”
陆瑾笙半阖眸,“你看看,你总是这样,一副委屈的样子,可却时时刻刻都在想着怎么害她、怎么害我。”
他伸手拨开她的手指,走到床头的开关面前。
陆瑾笙回头,看着依旧站在床边的梁奚音。
“妈,以后别来了,你的戒指,我烧给你,”陆瑾笙手指放在照明灯开关上面,“如果你敢去找她,我保证,我会亲自来找你的,到时候,你不要怪我不顾母子亲情。”
说完,陆瑾笙手指用力。
室内瞬间亮堂。
刺目的灯光亮起,那光线朝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洒去,照亮了那些黑暗。
而床边,空空如也。
那道身影已经不见了。
陆瑾笙面无表情地闭了闭眼,却是再也睡不着了,他赤着脚就去了书房。
在书房坐了五分钟,又赤着脚下楼。
他的西装外套在楼下的客厅里。
他也没开灯,习惯了呆在黑暗里,好似已经养成了在黑暗中识物的能力。
外套里装着他的钱夹。
陆瑾笙将钱夹抖出来,拿着就上楼去了。
楼上书房里。
他坐在书桌背后,伸手拉开了桌上的小台灯,然后打开钱夹,从里面抽了一张照片出来。
陈旧到泛黄的两寸照。
照片上,是刚满十七岁的凉纾。
她穿着白色的衬衫,披着稍微凌乱的长发,冲着镜头露出了一个微笑。
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那眼里却永远藏着星辰。
那一年,陆遥从国外回来。
那是陆遥出国的第二个年头,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凉纾。
陆瑾笙知道,陆遥在国外这大半年的时间,她还时不时地跟凉纾有联系。
两人偶尔是通电话,偶尔陆遥会给她寄明信片回来。
她们两人不知道,这些东西都要经过他的手。
陆遥寄了什么回来,陆瑾笙并不关心。
他关心的是,凉纾给她寄了什么出去。
陆遥回国的第一天,带着凉纾疯玩了一天,这天凉纾直接翘课。
陆瑾笙是第二天才知道,陆遥是偷偷跑回来的,那边的学校还有陆遥的姑姑直接将电话打到了他这里。
他回家逮人。
彼时陆遥正窝在凉纾房间里数两人昨天出去扫荡的那些战利品,一大堆,全部都摆在凉纾床上。
凌乱地散了半张床。
陆瑾笙直接将陆遥拎走了。
陆遥急匆匆回国,又急匆匆被陆瑾笙送走。
跟第一次离开一样,陆遥连再见都来不及跟凉纾说。
陆遥在上飞机前给凉纾打电话,她让凉纾一定要将两人那天照的照片交给陆瑾笙,陆瑾笙这边帮她寄的话,会快一些。
并且路遥交代,一定要让凉纾将她自己的单人照也一并寄了。
凉纾后来将所有照片都整理在一个信封里,再滴蜡好好地将信封给封起来。
她将这些东西交给陆瑾笙。
陆瑾笙后来撕了那个信封,将凉纾那张单人照捡了出来。
随后连掩饰都懒得了,直接将这个被撕烂的信封寄给了陆遥。
陆遥后来打电话过来质问陆瑾笙,“哥,你是怎么给人寄的东西,那信封被人动过!”
“不太清楚,顺手就寄了。”陆瑾笙很淡然地回她。
“你确定不是你撕了的么?我问过阿纾了,她说她密封得好好的。”
“我没那么无聊。”他当时这么说。
陆遥在那头很是气愤,还是觉得这事就是陆瑾笙做的,“哥,你真的……太没用了!”
他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在心里嘲笑,陆遥懂什么呢。
她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小女生,对某些事情一无所知。
就算知道了她也有她自己的思考方式,所以她才会跟凉纾做朋友。
陆瑾笙后来将那张照片放在了他的钱夹里。
钱夹前前后后换了很多个,但照片不曾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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