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番外:佟森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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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情愿死去,道族的族规告诫我们每一个人,道魔不两立,落在敌人手中是比死更难受的事情。

从小到大的教育让我无法玷污自己的尊严,屈服在敌人的罪恶之下,我将用生命捍卫我族之魂。

我见到了魔子,那是第二次见面,第一次谈判时,他已经对我表达出极度不欢迎的态度,更是一种把我看作是竞争者的厌恶。

好比我与他都是狼,同时盯上一只羊,我的出现让他警惕而忌惮,他的羊已经被他咽下,可依旧担心我会扑上去从他尖锐的獠牙中夺走羊的一部分。

起初我不明白他这份毫不掩饰的厌恶,不久后的后来,我才明白他没看错,我的确是会扑上去抢的。

当时的我无知无觉,只闭上眼,等他的致命一击。

那日是严寒天,但道魔的争斗把这一片的气温彻底掀起来,四周一如滚着岩浆的活火山下,处处是血腥味,尘粒滚进口鼻,一口腔的土腥。

等来的似乎是一句话,我记不清了,大概是这样的一句话:我放你离开,但你记住你欠我一条命,将来,不会很遥远的将来,你要还。

我像破风箱一样喘气,勉强睁起眼睛去打量他,我不懂魔子的思路,但我离开了,拖着残破的身躯。

我在气喘吁吁中回过一次头,魔子依旧立在原地,他目光眺出极远,像在看我,又不像在看我,他在看很久的以后,以至于让我怀疑他放我离开是一个密谋已久的诡计。

因为这确实很奇怪,一只凶悍的狼藏起了血腥气和尖锐,近乎伟大地放走作为对手的我,匪夷所思。

直到后来证明,狼放走我,其实是为了给羊铺下一条活路,李追玦让我永生永世地记住,我欠他人情,欠他一条命,将来是要尽数还给那只羊的。

可我见到那只羊后,我不想记住,我把这条命忘了,正好李追玦也忘了,这件事便进了尘封的木箱,永生永世地压在我心里。

我忘恩负义地把羊抢了过来。

重要吗?不重要,因为李追玦忘了,忘了这个人情,也忘了这只羊,一

切都很顺利。

不顺利的是,这只羊其实不是羊,她是披着羊皮的烈马,甚至长出尖刻的角,把血腥的烈性藏在乖顺的羊皮下。

佟因反抗我,放火烧船,放火烧院,不肯配合我在师祖面前讲述我编造的故事,她看似逆来顺受,却用暗藏的激烈刺我,一刀刀刺上来,毫不留情。

后来,李追玦来了,再也瞒不住,我从来没想过李追玦忘了一切,却还会这样偏执地找佟因。

我看见佟因眼底的恨,像火,烧得轰轰烈烈,她咬在我虎口的牙印证明一切。

其实很痛,她的牙齿深入到骨头,还要狠狠地磨两下,她的唇齿之间的每个细碎而深刻的动作都在控诉对我的怨恨。

那一刻我发觉,她这样的生命力让我痛苦,我开始躲避她的目光。

因为这一瞬间,我闪过放她离开的想法;因为我不想看见她这样透出纯粹恨意的目光。

她不属于我,我在她的纯粹之中,是阴暗的罪恶。

我不再想当这样的罪恶,起码在她眼里,我想成为那日她坐在蘑菇伞上,轻轻侧头撑着下巴,远远眺望远方想念的那个人。

我想成为我曾经嫉妒过的那个人。

所以我放了她,找了个绝佳的理由——和亲。

她终于叫了我一声“哥”,发自内心,从柔软的唇齿间溢出,生涩却饱含情绪。

就在这一个字之中,从一笔一画的缝隙之间,我感受到比占有、征服更广阔的世界。

送她出嫁前一晚,我看她撑起凤冠霞披,我看她妆点眉眼朱唇,看她轻轻地、艰难地侧过头,在近乎昏暗不明、退一寸就要隐没的光线里,跟我轻声说话。

这一个侧脸点燃了我的冲动,我忍下不为人知的战栗,把侍女赶走,亲自替她梳头,如果可以,我愿意梳一辈子。

不管是作为哥哥,还是其他……

我把这份久欠的人情和这条命还给李追玦,把身穿大红婚服的佟因亲手递到他手中。

他向我说谢谢,其实我不太想听,他身上的红色刺到我的眼睛,像针尖落在瞳孔,尖锐而深刻。

从此,我最讨厌的颜色成了红,浓艳的正红。

我还清李追玦的恩,如了佟因的愿,摆平两族之战,换来上千年和平,让这片土地免受□□和摧残,让所有人重新安居乐业。

全世界都在欢呼——却没人问问我,愿不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插一篇哥哥的内容,后面继续因因和庙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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