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影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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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瑛那晚闹了半夜,直至夤夜,方才安稳下来。

窗外已狂风吹肆,角声更寒。

陆旻第二天早开门的时候,方才见,昨夜满京大雪,落满了整个庭院。

明玉三尺,飞花入户。

院角几枝老梅,红装素裹,开得正新。

他忽就理解,陆瑛为何,要给灯上,画上梅花。

……

陆旻想到这里,嘴角便挂上淡淡的笑,也就不再纠结这不合适的宫铃了。

他宝贝似的把宫灯护在怀里,拢好雨披,便撑着伞,朝家走去。

五城兵马司衙门坐落于盛京南外城。盛京城极大,占地约百亩,更不说方圆百里周遭村落;而本朝五城兵马司职责,除巡防、缉贼、梳理街道外,更兼协助京兆尹管理城内治安、严查火禁物什等;职权不大,但事务相当繁多,好在他今晚不必巡夜,否则以今日劳累,他怕明天还上不了衙。

陆瑛带着他,二十年来一直借住在内城南华观,观主青阳真人是陆瑛旧友,于是陆瑛便厚着脸皮,带着他,大摇大摆住进来,理直气壮地赊欠房租。

索性青阳道长很是喜爱他,陆瑛又没影儿的时候,一直是青阳拉扯着他,他幼时调皮,人见狗嫌的年纪,总偷香案上的供果,有小道士告状,青阳却睁只眼闭只眼;连他有回不小心打翻了香烛,烧了整个大殿的帐幔,青阳也舍不得打他,只训斥了几声了事。

陆瑛虽是混账,但他的童年还是该有的幸福。

他们日子过得虽是拮据,陆瑛还爱花天酒地,但从未短缺过他什么。

更不妨道观众人、邻里长辈,都因他的身世,对他照抚颇多。

这总让陆旻觉得,就算又朝一日,御酒金瓯、浅酌低讴,锦带吴钩、拜相封侯;那又有何意思呢?

他想。

倒不如同家人,夜半深雪对坐、满面尘世烟火。

……

他走了将近一刻钟,才入了内城。

此刻内城仍旧灯火通明,喧嚣繁华,纵寒凉大雨、雷声轰隆,也不影响那些士族、纨绔们寻欢作乐。

绕过平康里、安乐坊,再拐过一条街,南华观便近在眼前了。

陆旻不禁心生欢喜,连脚步都轻快了些许。

不知爹回来了没有。

他心想。

……

片刻后他便进了南华观。

陆旻进门时,那大殿里扫洒的小道鹤尘一见到他,便刚想同他说着什么,他摆摆手,没听完,便直奔入后堂。

他们爷俩同两个曲水学府的学子共租一个院子;父子俩住了北厢大房,带一客厅和两间屋子,那两个学子便分住了东厢和西厢。

庭院不大,三家共用一间厨房。

盛京城寸土寸金,尤其是内城,不过南华观租金出得低,便时常有寒门庶族子弟,在此借住,这样上朝点卯,或是入府听学,便方便些许。

陆旻方推开了门,便见一只通体玄黑的猫儿,眨着一双碧绿碧绿的大眼,倏地扑到他脚下,蹭着他小腿:

“喵~”

他忙放下灯笼,收了伞,将雨披脱下,挂到外面走廊下,方才走回来,爱怜地抱起它:

“烟儿。”

黑猫横烟又“喵~”地叫了一声,似是在应和。

这黑猫是年前陆瑛在烟波外捡的,这猫儿毛色纯亮,模样娇憨,却颇为聪明,通灵性地很,陆瑛猜测,或是那个外族胡商来做生意时丢的。

小家伙狡黠得异常,叫了它两天便听懂了它的名儿,特别会撒娇,陆旻和陆瑛宠它得紧,手头松时时常买些鱼肉喂它,生怕这小东西委屈了。

他一手撸着猫儿,听着猫儿舒服地打着呼,一边往里屋走:

“爹——”

推开门,房里却空落落的。

他爹人不在。

桌上乱七八糟地摆着笔和书,衣物随意地搭在架上、床上,书信还到处乱丢。

他只得唉地叹了口气,走过去,放下猫,替他收拾起来。

不怪他操心陆瑛,就凭陆瑛那副混样,没了他还不知会过成什么鬼样子。

他把书信一封一封地捡起来,理好,放到书架上,再收好他的衣物。

等他停下的时候,那黑猫横烟不停地绕在他脚下,蹭着他的腿,两只水汪汪的眸子抬起来,眯着眼盯他:

“喵呜~”

他便知道,这是饿了。

既然他爹不在,那他就先喂猫儿了。

陆旻抱着猫儿,穿过廊下,来到厨房。

他还未来得及推门,厨房里便走出个少年来。

那少年面容清秀,个子不高,正捧着个碗,错愕地看着他:

“呀,陆兄。”

正是与他同租的学子,沈汀。

沈汀端着碗,似是正准备吃饭。

他挑了挑眉:

“沈兄做了饭,在厨房吃便是了,外头正下着雨,何故来回跑?”

“唉,陆兄有所不知,”沈汀只好让了让身,让他进去,“是周兄。”

“春闱将至,周兄废寝忘食,都不曾吃饭,我好歹与他同窗,便做了粥,给他送去。”

沈汀一边说着,一边敛了眉,叹了口气,似是无奈。

他说的便是院里的另一名学子,周漓。

周漓家境贫寒,性格孤傲,与陆旻素来不对付。

“陆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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