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锁南枝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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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蓁扭着身子没个着力的地方,坐着也不舒服。索性手臂放肆地挂到他的脖子,轻笑着道:“不喜欢她教我啊?那……主子教教妾?”为了舒服些,又扭了两下,调整坐姿。

陆云从脸上的表情深奥难解,蓦地站起身将她推搡了出去。

明蓁绊在门槛儿上,整个人跌出去,摔得膝盖一阵钻心的痛。她坐在地上揉着膝盖,心里骂他是个神经病。不过也好,她刚才还担心他真要她留下“伺候”呢。

当然,对于“失身”这码子事她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总归能拖一日是一日。更兼着她还没弄到避子药,肚子里揣着个东西还怎么跑?

明蓁一瘸一拐地回了房,想着这几日所见所闻,把个陆家上上下下都从心里过了一过。

如果没看错,陆云泽折腾的那条狗好像是孟春娥的,她看到柳芽抱过几回。人的爱恨都不是没有根由的,他是个瘸子,失去了能力,就如同失去了在家庭中的地位。吃喝都没短着他,可他还如此恨——恨的怕不是孟春娥,而是她的儿子陆云从。大宅门子里的明争暗斗,明蓁最清楚不过。单就这一点,就值得她好好利用。

其实从这宅子里逃出去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难的是逃出去以后怎么办。从这里到光州就已经山高水远了,再坐船去旧金山,那真是长路漫漫。她的户口簿早被陆云从收去了,没有证件她只能偷渡。但她又听说过,那些偷渡的人,一多半都病死在了船上。她虽然对生死看得不重,但也不大想让自己半路就喂了鱼。

既然不能偷渡,就得弄到证件,光明正大地上船。陆云从是肯定不会给她证件的,防着她还来不及。孟春娥、柳芽厌恶她,趁着陆云从不在,找她们要笔钱也不是不行,但这数目有限,她们也会随时把她给卖了。

曾楉芝心仪陆云从,只是目前还不知道她成了心上人的姨太太,所以态度未明。为了小四的事,怕也要记恨自己一些。

想来想去,陆大奶奶苏梦华这个人反而是最佳合作对象。她是陆家人,实际又不大瞧得起孟春娥母子。她出身不差,手里应该有嫁妆体己,还有大爷陆云涛的遗产。想起刚才那一堆信里的一封,明蓁渐渐有了打算。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赚钱,只能在苏梦华身上动主意。

至于证件,最快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沈彻给她弄了。万一弄不到,那也就只能冒险偷渡了。但目前顶顶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身体养好。

明蓁在这边盘算的同时,陆云从正在听李旺汇报明蓁这几日在家里的行踪。

“五姨娘每日去拿报纸,书报都检查过,没什么特别的地方。然后就在花园里乱转,有时候停下来跟下头人说两句话,有时候看看宅子里的人玩闹。哦,今天去了四爷的焉园。”

陆云从眉头蹙起,“她去了焉园?”

“是,五姨娘走迷了路,就走到那边去了,然后碰到了四爷。”李旺答道。

“为什么不提醒她?”

李旺嗫嚅道:“三爷您吩咐过,只跟着姨娘,只要她不出去,就不用管她……”

“他们都说了什么?”

李旺将今日明蓁说过的话一五一十地复述了一遍,末了偷偷去看陆云从,却看不清他的神情。好半晌,陆云从才发话叫他退出去。

明蓁睡梦里感到有人在解她的衣服,她下意识就去抠抓那只手,脸上尽是嫌恶。待睁开眼看清是陆云从时,立刻松开手,揉揉眼,也揉散了脸上所有的表情,呓语般道:“是主子啊。”心里想这人为什么总半夜跑来折腾她,他不要睡觉的吗?

陆云从将她的领子往边上拉开,露出脖子。咬伤的地方已经结疤了,等到伤疤掉了,那处就会留下印记,昭示着这是独属于他的物件儿。他的拇指轻轻摩擦着那硬硬的痂,明蓁恍惚间产生了一种他想再咬一口的错觉。

“主子。”明蓁可不想又被他咬,没话找话去打乱他的念头。

陆云从的目光从她颈子上移到她脸上,凝视良久,试图从她驯顺的腔调里寻一丝明五爷往日的踪迹,就像刚才她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暴戾。

“你是不是卑贱上瘾了?往后外人在场,不必叫主子。”他忽然道。

白日里,那些丫头听见明蓁叫他“主子”时目光里流露出的差异惊讶,让他感觉到很不舒服。仿佛一个不愿告人的秘密被人发现了。这是他同她两个人的恩怨情仇,只在他们两个人之间解决,他不愿意让任何人插足窥伺。

明蓁眉头微微挑动,然后点头应了,却是一笑,也不反驳他的话。

“你的脑袋里在想什么?”

明蓁笑得可谓甜美,“大概是在想——拿刀捅进这里。”她的指尖在他胸口轻触了一下。

陆云从嗤笑一声,然后止不住地笑起来。他经历过种种不堪,最知道一刀致命,才是一种莫大的慈悲。比求生不得更痛苦的,是求死不能。

那绝不是开心畅怀的笑,那笑里有苦涩有哀伤。不知道是不是笑得太狠了,明蓁见他的眼尾都有了红意。心里忽然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了一丝惘然。

她的指尖在他胸口,像放在了濡湿了的窗户纸上,只要再逼近些,就能破出一个洞来,将那房内窥得一览无余。

然而她将手攥起收了回来,“二小姐的订婚宴,我也能去吗?”

“想见沈彻?据我所知,他是你的仇人吧?你后来又嫁了他弟弟。”

明蓁知道自己在他那里没什么秘密可言,他一定早将自己的从前摸得一清二楚。所以淡淡一笑。目光看向他衬衫的扣子,那严整的衣衫下头的伤痕,是不是还在?

“要报复什么人,不就该到他面前,同他继续有瓜葛吗?”她笑着说。

陆云从晓得她在打什么主意,本不想她出去,但忽然想到了什么,倏忽间改变了主意。

所有人都没想到陆云从会带着姨太太去参加二小姐的订婚宴。本都以为他是单身汉,不承想不声不响地先纳了妾,那妾还是沈家二公子从前的妻。认得的、不认得的,因着这两家一个有钱一个有势,面上都不敢说,私下里却完全忍不住窃窃私语。

曾楉芝做梦都没想到明蓁又成了陆云从的妾。小四和芳菲忽然失去了踪迹,曾家人怎么找都找不到,正不知道哪里去寻线索,如今一见明蓁,曾楉芝怎么能放过她?她强忍着委屈,微笑着端着酒过去寒暄,将明蓁带到一边无人处,方才卸下伪装,盯着她看了半晌,像在看一只鬼,“我刚才以为我认错了人,原来真的是你。明蓁,你怎么好意思的?”

“不好意思什么?”

“你简直给铭哥哥抹黑!”

明蓁笑起来,“曾少铭是我什么人?我同他既没有夫妻之实,也没有夫妻之名,我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何来抹黑一说?”

曾家人上上下下,那时候谁不知曾少铭将明蓁宠纵得无法无天?无论旁人怎样议论,他都一副非卿不娶的架势。可她呢?就算不能像旧式女子一样为爱人守节,总该有些情分吧?一个人,怎么可能跟了一个又一个,如今又去做了人家的小老婆。

曾楉芝为曾少铭曾经的痴情不值,但毕竟是有教养的女子,不会像个泼妇一样同明蓁争吵。她虽然爱陆云从,接受不了他三妻四妾,但那也只应该是她和他之间的事情,不会允许自己同个妾室争风吃醋。

“小四被你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明蓁只轻轻一笑,“我一个落魄千金,给人家做小老婆还容易,有多大本事藏人?”

“明蓁!明蓁,你真的是没有心的吗?你知不知道,大伯母见不到小四,已经病了,你怎么忍心呢?”

明蓁终于敛了笑,“她动了抢人孩子念头的时候,也没想过旁人失去孩子的滋味吧?所以只有有钱人才是人,穷人就不是人,就没有心了?

她可曾尊重过芳菲,她当芳菲是什么?一个下贱的风尘女子,一只会下蛋的鸡,她有没有把她当作一个人看?有没有把她当作一个为了孩子几乎丧了命的母亲!?你们可真不是东西。”

“那你呢,你算什么东西?”

“我从来不算什么东西,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东西。”明蓁说罢转身就走。

曾楉芝一直按着淑女的教养长大的,根本说不过明蓁,被她呛得哑口无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见她走了,也莫可奈何。但无论怎样,明蓁在这里,那么说不定小四也就藏在洛州,总能想办法晓得小四的下落的。

她喝了一口雪莉酒压了压心神,陆蕊秋正找过来,“咦,你怎么躲在这里?呀,你哭了?”

曾楉芝摇摇头,“没有。眼睛迷了沙,揉了两下把眼睛揉红了。”

陆蕊秋看了看明蓁离去的背影,转弯时看到她侧脸,只觉得十分眼熟,“嗳,这不是沈二公子的夫人吗,怎么她来了,沈二公子不在?”她只听沈家人说二公子身体不好,携着家眷去外地养病去了,怎么单他夫人回来了?

陆蕊秋虽年长曾楉芝几岁,可实在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小姐。脑子里只有关于爱情的幻想,也是父母骄纵,才耽误到现在还在挑挑拣拣。她对于家中的事情也不怎样关心,很有一种和年纪不符的天真。

两人挽着胳膊往舞厅里去,那边的舞会已经开始了。曾楉芝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她现在是你们家三爷的妾,蕊秋姐姐,怎么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陆蕊秋瞪大了眼睛,“我不知道啊!我是听说三弟弟纳妾,但那女人三弟弟没正式给我们介绍过,我们都只当他一时兴起,收个女人……”

说到这里,想到了曾楉芝对陆云从的心思,忙改口,“楉芝,你别着急,虽然三弟弟同我不是一个母亲,但这些年在陆家,我瞧着他倒也是很规矩的一个人,从来没传出过什么风流的话题。若他真喜欢那个人,大概就聘成妻了。让人家做五姨娘,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我猜里头肯定有什么误会。”

曾楉芝摇头,“你不知道……你知道她嫁过几回吗?”

陆蕊秋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现在离婚再婚,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啊。”

“最早的时候,她同我家四哥哥是订过婚的。她的名声很不好,可四哥哥对她格外钟情,不惜同家庭决裂。”言外之意,这个女人太不简单了。

两人刚迈进舞厅,一眼就看到舞池中间沈彻正同明蓁在跳舞。今天来赴宴的小姐,大都穿着西洋礼服,明蓁却是一身旧式衣裙,插得满头珠翠,一双手伸出来,五六个戒指,七八个镯子,打扮得十分俗气。但见那两人形态,也是旧相识的样子。明蓁那抹了大红口脂的双唇一翕一合,正在说什么。

陆蕊秋终于有一丝动容,今天是她的订婚宴啊,沈彻他怎么可以和旁人跳舞!

曾楉芝瞧见她脸色不好,便转来安慰她,“怕是沈大公子想问问二公子的事情,才同她跳舞的吧?蕊秋姐姐,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你可千万别生气。”

陆蕊秋怎么会不生气,又恼陆云从,早不让他们知道新娶的姨娘太是谁,现在竟然又把她带到这种场合!

她咬着唇,四下里目光去寻陆云从,终瞧见他正在一旁坐着同人寒暄谈笑,手里握着酒杯。可那一双在眼镜玻璃片后的双眼,同那玻璃片反射的光一样,透着冷锐无情。他正盯着舞池里的沈彻和他的姨太太。

明蓁的脚第八次踩到沈彻的脚上,沈彻脸上终于有些难看了。明蓁却是笑得没心没肺,“呀,对不起啊,我不会跳舞,把大公子的鞋都踩得不成样了,回头让下人给你擦擦。”

沈彻恼的却不是这个。“你怎么成了陆云从的五姨娘了!阿卿怎么办,他去哪里了?”

自打知道温瑞卿已经娶了妻,沈父就在这个二儿子身上绝了念想,也不怎样关心他的事情。沈彻也是无意中才发现这两人不声不响地卖了书店,人也不知所踪。他还只当弟弟厌恶沈家人,不愿再有往来,才举家搬迁。但他每年都会去祭拜母亲,沈彻觉得到时候再去母亲坟上寻人也寻得到。谁承想今日看到了明蓁,她还做了人家姨太太!

明蓁笑道:“大公子不必动怒。我同二公子离了婚,离婚再嫁,也不犯法吧?”

“你怎么!阿卿很喜欢你,他本就身体不好,再这样一打击,他怎么受得住!”

明蓁却是无所谓道:“放心吧,他没事,不过就是去外头看看。”

沈彻心中五味杂陈,在他以为,明蓁的所作所为虽然恶劣,但也不是不能明白缘由——她一定恨他恨得要死,想要报复他,所以改嫁给未婚妻的弟弟,又故意出现在他的订婚宴上。为了这个,他反而对明蓁抱着一点爱怜的心思。

“为什么要嫁陆云从?”

“缺钱了呗,否则我干嘛要给人做小老婆?”

“为什么不来找我?”他轻轻叹了口气,甚至带了些失望。

明蓁微笑着盯着他看,略靠近些,近乎耳语,“你自己的婚事都拿来做筹码,去换陆家的钱,哪里还顾得上旁人?而且,我岂是一点小钱能打发的?”

沈彻被她戳到痛处,神情十分难看。

明蓁摇头一笑,“你不必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无毒不丈夫’嘛,我佩服你还来不及。”

沈彻不是听不出她话中的讽意。但他本就是那样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他信奉的是“功名祗向马上取”,虚生才可愧。胜者为王,为成大事,不择手段,婚姻又算得了什么?

虽已共和,却是一片混战,盛衰不过朝夕。想要在洛州站住脚跟,再徐图缓进,必要有兵有钱。多少军阀都在抢百姓、抢富商,搜刮民脂民膏,弄得民不聊生。他却不愿意。不管今日如何,昨日的沈彻也曾是有理想有主义之人,只不过被现实打击过太多次,所以他现在只信握在自己手里的强权。

但她是他生命里的意外,是再也不可能遇到的独一无二。他是个极其自信的人,自信对她的一点“特别”,不会让事情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明蓁,就算不是我,一样会有别人。推翻旧制,这是时代选择,不是个人能左右的。”

明蓁点头,“我不反对你的话,但可惜害我至此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你呀。不过,我也不是那种纠缠不清的人,毕竟那一回,我已经说过,我们两清了。”

沈彻的舞步一顿,这回是他踩到了她的脚。她低头去看被踩脏的白缎子鞋,轻跺了几下,想震掉上头的灰。她听见沈彻轻柔的声音,“你要我做什么,我会尽我所能给你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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