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月云高1(2 / 2)
“别揉了,不就是穿个耳洞,你拿针直接插过去不就完了?!”
明蓁忽然明白他曾经求过她的,“一刀杀了我,给我个痛快。”的那种感觉。手起刀落,原就是一种慈悲。
他给她穿好了耳洞,仔细端详着,看看两边是不是对称。涨了血的耳珠子,像熟透了的桃。从此以后,只要她照镜子,就会想起他,她再也不能忘掉他。
他起身倒了杯茶,唇还没碰到杯口,她也吵着要喝。他端了水喂给她,她嫌太浓,一偏头,水全顺着嘴角、下巴一直流到了身上。她余气未消,狠狠又踢了他一脚,结结实实踢到他腿上。
陆云从也恼了,俯身抓住她的脚,伸手拿了旁边桌上刚才用来剪线的剪刀。明蓁一看,好汉不吃眼前亏,她可不能让他剪掉自己的脚趾头,真把脚指头剪了,她还怎么去找芳菲?
她使劲往回挣,脚趾蜷着,讨饶道:“别剪、别剪!妾不敢了,再不敢跟旁的男人跳舞了——不剪脚指头行吗?”
他没想剪她的脚指头,不过是想吓吓她。可现在她的脚握在了手里,他茫然失措起来。那只脚总在动,仿佛又在存心不良地往上爬,一直爬上了他的腰。像有人在外头堆了火,烤得整个房间都热了起来。
他渴,吞咽着口水,却不得滋润。
他想自己应该是疯了。这是他的东西不是吗?搅扰他长长久久的迷梦,是这只脚毁掉了一个少年的自尊,让他袒露在人事的仓惶里,无处容身;又让他看到了生而为人的肮脏欲望,叫他无地自容。
这个人是他的渴望,也带给他恐惧和归属感——多么矛盾!
他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的他,想要屈服,做她的绵羊,让自己长长久久地属于她;另一半的他,想要驯服她,让她永永远远属于自己,做她的主人。
是谁说过的?一个人的心里总是住着两个“我”,一个是懦弱的奴隶,一个是凶残的暴君。
这样阴暗的、龌龊的、卑鄙的欲望,被他压抑着、压抑着,陪着他度过了那许许多多不堪回首的日子。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只知道,是她让他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疯子。他生性敏感,现在又添了神经质,所以比起肉体上的苦,他的心更苦。
他不是不知道,把芳菲和那孩子扣在手里,更容易拿捏明蓁,就如同当时她总用孟春娥威胁他一样。但他还是给了她足够的钱,替他们谋了身份,让她把人送走。他也知道,等到钱兑出去了,她就会想方设法逃走。他那时想,等到他报仇了,报复够了,平了心中的怨,也将她扔掉。
可他到了今时今日才明白,他不是因为冤有头债有主,不愿意累及无辜。而是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他都不想有人分享她。他要独占她,她只能完完全全是他一个人的,他也完完全全是她的。
他可以禽兽不如,他可以杀掉所有在监狱里欺辱过他的人。为了独揽陆家大权,他对那个碍事的大哥、挡路的四弟,都下得去手。可对着她的时候,他知道,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处可以盛放他的柔软和脆弱的地方了。
他改主意了,他不允许她逃走,她只能是他的。她做了他的女王,他固然渴求自由,但也离不开想要女王。她给他的痛,不会真正地伤害到他,他是安全的,他知道痛过后就会有温柔的抚慰。
她早见过自己的卑微和低贱,那么再看一次又怎么样呢?他不怕被她看到。他本是弯腰俯身,现在缓缓半跪下去,捧住她的双脚。
明蓁眼睁睁看着他的唇落在了她的足尖。她浑身震动,小腿上的肌肉一阵痉挛。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在寻求着同类能施舍半刻温暖。
她的心在这一刻忽然软了一瞬:他受了许多的苦,不只是她给的,是许许多多人给的,不能语人的苦。
“小戏子。”她轻声唤他,声音很轻,像怕惊走深林中的小鹿。
他只是怔了一下,没有抬头。
“那边有鞭子,你打我几下好了。我原来打过你多少,你加倍打回来。你心里有数的,对不对?”
她恍惚间似乎看到他的眼眶子红了。
他记得,一笔一划刻在心上。伤痛会忘却,恨意会冲淡,唯有数字是永恒的、不会变的,涂抹不掉的过去。
可他不是以虐待旁人来寻乐子的人。而且,他的人生没有所谓的快乐了,再也没有了——他猛地咬下去,明蓁疼得一哆嗦,可什么都没说。
她咬住自己的唇让自己不发出一点声音,任由着他发泄。她那样硬的心肠,这一刻甚至都不忍心去看他。于是偏开头去看桌上的烛光。
因为没有风,蜡烛就那么安静地燃烧着。石壁上的凸起和凹陷因着那烛光,恍恍惚惚地变成了一片肉眼凡胎看不懂的天书命簿。
她读着读着,却似乎懂了。她看到他生命里零碎不堪的狼藉,连同她自己的,都在那烛光里安静地烧着。也许当时是轰轰烈烈的,但其实冷冷清清,个中滋味,既不同,又相通。她甚至能理解他想加诸她身上的痛。或许在旁人的痛里,能减轻一点自己的痛。或许,只是那个受苦的自己,惊惶无措间想要寻一条出路。
我不欠他什么。她想。
唇咬破了,血渗进嘴里,咽下去,有一种嗜血的快乐。对,我不欠他什么。
明蓁差不多是疼昏过去的,醒来的时候,她又回到那张舒服床上。有人在给她的脚上药,她没睁开眼也知道是谁。
她身心疲惫,眼皮也抬不起来,将怀里的枕头又抱紧了些,抱怨道:“下回你咬脚丫子之前让我先洗个脚,不然,疼不疼事小,我总疑心我脚太臭,很难为情的。”
弄药的手停了,那人愤然起身。明蓁一把就拉住了他的手,睁开了眼笑,“逗你玩儿呢。药上完了吗?上完了再走嘛,不然我成了瘸子,带出去也不好看,是不是?”
他果然坐下了,给她脚上缠上纱布。还想出去吗?逃离他?但他那样对她了,她却还在笑——就像在纵容闹脾气咬了主人的狗。他忽然觉得有些理亏,所以闷着头不说话。
明蓁坐起身,抱膝看他给自己包扎。“小戏子。”
“你再叫一声,我就拔了你的舌头。”他冷冷道。
他说得那么狠,可她知道,这三个字,于彼此都是安全的。他们都看到过最真实、最丑陋、最狼狈的彼此。外面世界的叠叠阴云,怒雷霹雳狂风骤雨,都和他们无关。这里只有他和她。不管到了怎样山崩地坼的时刻,只要她说出这三个字,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明蓁无声地笑了起来,手插进他发间,蓬松、柔软,像插进风暴后宁静的沙堆里,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
脚上的药上好了,明蓁看了眼,伤口包扎得很整齐,是细致人做的细致活。她打了个哈欠往床上一躺,陆云从收拾药箱的工夫里见她翻过来滚过去,眼见刚包好的纱布就要散了,一伸手摁住她肩膀,“你老实点儿,赶紧睡了。”
明蓁抱怨,“折腾了一夜,这还怎么睡?又困又睡不着。”
“睡不着就起来绣花。”
陆云从先前故意让她做不爱做的妇人活计。明蓁把手一伸,直伸到他面前,“还不如让我劈柴呢。瞧,被针戳的全是洞。知道的,晓得是你折腾我;不知道的,还当你陆家外强中干,内里亏空到要姨娘自己补衣服呢。”
他垂目看了眼,心竟然一揪一揪的不舒服。好像那些针戳的不是她的手指,而是他的心——可他怎么会感觉到她的痛?
明蓁收回手,“要不,你唱曲儿给我听吧?”
以前芳菲总唱曲儿哄小四睡觉,她睡在一旁,也一同被哄睡了。听歌入睡,都成习惯了。现在,睡前这样安静,静得人脑子胡思乱想停不下来,哪里还能好好睡过去?
陆云从想她一定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同他提这样非分的要求。自离开广宁街,他再也没开过嗓,甚至曾刻意糟蹋过自己的嗓子。会唱戏的孟小棠早烧成了灰,拌着苦水都吞进了肚子里,新长成的这个,叫陆云从。
这该是他的逆鳞,可他意外地发现,自己并不怎样恼。
明蓁见他一动不动,也不催他,“不唱算了,我自己唱。”自己哄自己睡觉总可以吧?
她双手一合,枕在脑袋下头,眯着眼睛在床上跷起了二郎腿,那裹着纱布的脚伴着节拍在空中惬意地绕着圈儿,像极了在青楼里穷极狎昵的浪荡子。
“楼台花颤,帘栊风抖,倚着雄姿英秀。春情无限,金钗肯与梳头。闲花添艳,野草生香,消得夫人做。今宵灯影纱红透,见惯司空也应羞,破题儿真难就……”
她唱的是《桃花扇》,他猜是她那个相好的总唱的。他打听过,那叫芳菲的妓子弹唱当年也是一绝。但明明是旦词,明蓁却唱出了武生的气势来,调儿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他再不唱戏,毕竟骨子里对戏有份深沉的爱意尊重,哪里忍得了这个?下意识就伸手捂住她的嘴。
明蓁睁开眼,声音在他掌心里,朦朦胧胧的像呜咽。“这又做什么?我自己唱我自己听还不成?”
“难听。”
“那你唱个好听的给我听?”
“……做梦!闭眼睡觉,否则挖了你的眼。”
明蓁撇撇嘴,不让她唱,那就哼哼呗。
她在床上哼了起来,虽然荒腔走板,他也知她在唱什么——“金樽佐酒筹,劝不休,沉沉玉到黄昏后。私携手,眉黛愁,香肌瘦。春宵一刻天长久,人前怎解芙蓉扣……”
他静静立在床前,听着她的野调无腔,哼哼唧唧的声音渐渐断断续续起来,最后归于均匀的呼吸,他才回过神。猛然意识到,在神思里,自己已然将戏唱到了《问苍天》,断在了那句里:“神有短,圣有亏,谁能足愿;地难填,天难补,造化如斯。”
此身聚沫,人生无常,难道真的是造化如斯?
他茫茫然空空落落,心中更有一片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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